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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基金政策下电器电子产品再制造闭环供应链决策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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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安娜 《物流科技》 2021年第2期139-142,153,共5页
为分析我国现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相关政策对其闭环供应链决策的影响,分别构建有政府基金政策、无政府基金政策两种情况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再制造闭环供应链决策模型,探讨政府基金政策设置的环境税和回收处理补贴力度对闭环... 为分析我国现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相关政策对其闭环供应链决策的影响,分别构建有政府基金政策、无政府基金政策两种情况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再制造闭环供应链决策模型,探讨政府基金政策设置的环境税和回收处理补贴力度对闭环供应链各成员最优决策和利润的影响。结果表明:政府征收环境税越高,新产品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越高,市场需求量越低。政府补贴力度越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价格越高,回收量越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器电子产品 闭环供应链 政府基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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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政府基金政策的再制造闭环供应链最优决策研究 被引量: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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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新然 陈蓉 《管理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0期183-194,共12页
本文基于政府基金政策,针对由单个制造商、再制造商及零售商组成的再制造闭环供应链,构建了有、无政府基金政策的决策模型,探讨了政府基金政策所设置的环境税与回收处理补贴对再制造闭环供应链最优决策及利润的影响问题。研究表明:政府... 本文基于政府基金政策,针对由单个制造商、再制造商及零售商组成的再制造闭环供应链,构建了有、无政府基金政策的决策模型,探讨了政府基金政策所设置的环境税与回收处理补贴对再制造闭环供应链最优决策及利润的影响问题。研究表明:政府基金政策作用下,再造品的市场需求量、废旧品的回收量及再制造商的利润均增加,即政府基金政策可有效实现促进废旧品回收再制造的目标;新产品的市场需求量及制造商的利润均减少,从而能够引导制造商参与到回收再制造活动中;产品价格、供应链系统及零售商利润的增减与环境税和回收处理补贴之间的相对大小有关,即政府可通过设置合理的环境税与回收处理补贴,调节消费者、供应链系统及零售商的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闭环供应链 政府基金政策 最优决策 回收再制造
原文传递
政府引导基金政策的文本量化研究——以京津冀地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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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佳欣 崔婧 吴作凤 《科技促进发展》 2021年第5期895-904,共10页
系统梳理了2006~2019年京津冀地区颁布的政府引导基金政策,并对政策文本的总体演进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从政策文本年度数量、政策发文的主体、政策文本类型、政策关键词等方面对政府引导基金政策进行了文本量化研究。研究发现,京津... 系统梳理了2006~2019年京津冀地区颁布的政府引导基金政策,并对政策文本的总体演进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从政策文本年度数量、政策发文的主体、政策文本类型、政策关键词等方面对政府引导基金政策进行了文本量化研究。研究发现,京津冀联合发文较少,3省(市)政府引导基金政策协同机制尚未建立,3省(市)规章条例类别较少,引导基金政策在法律制度方面不够完善。针对引导基金分布不均匀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建议。此研究认为:京津冀地区是北方经济版图的核心区域,政府引导基金对促进地区大发展、地区创新创业以及养老服务等多个方面起着较大的促进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引导基金政策 京津冀地区 文本量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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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引导基金政策的创新驱动效应——基于双重差分模型的实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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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晓伟 李传明 +1 位作者 管彩峰 罗均梅 《管理评论》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54-65,共12页
利用2008—2018年地方政府实施引导基金的政策事件与所属地域内企业创新的大样本数据,构建准自然实验的双重差分模型,检验政府引导基金政策对创新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政府引导基金政策整体上发挥了创新驱动效应,支持了政府“... 利用2008—2018年地方政府实施引导基金的政策事件与所属地域内企业创新的大样本数据,构建准自然实验的双重差分模型,检验政府引导基金政策对创新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政府引导基金政策整体上发挥了创新驱动效应,支持了政府“扶持之手”假说。通过改善当地企业创新的制度环境,政府引导基金政策与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政策相辅相成,形成了政策协同;通过提升企业资产周转效率与缓解企业融资约束,政府引导基金政策为驱动企业创新提供了资源保障。在非国有产权、制造业和低市场化等异质性情境,政府引导基金政策的创新驱动效应更具统计显著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引导基金政策 企业创新 双重差分模型
原文传递
不同回收和转移模式下再制造供应链生产决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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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志 明晨宇 +2 位作者 龚本刚 郑小雪 唐娟 《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 EI CSCD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329-343,共15页
随着公众环保意识增强,许多制造企业出于社会形象和成本考虑选择将再制造业务转移给第三方企业。针对由原始设备制造商(OEM)和第三方再制造商(TPR)组成的再制造供应链,根据不同回收主体(OEM和TPR)和转移模式(外包和授权)构建4种再制造... 随着公众环保意识增强,许多制造企业出于社会形象和成本考虑选择将再制造业务转移给第三方企业。针对由原始设备制造商(OEM)和第三方再制造商(TPR)组成的再制造供应链,根据不同回收主体(OEM和TPR)和转移模式(外包和授权)构建4种再制造供应链决策模型,对比分析4种模式下最优生产决策、利润、环境影响、消费者剩余和政府基金政策影响。研究结果表明:OEM青睐制造商回收外包模式,TPR在不同研发效率下有不同偏好;在不同模式下,提升环境税或补贴均会不同程度提高产品可再制造性水平并激励再制造。但提高补贴不一定有利于环境,环境税过高不利于社会总福利,因此政府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设置适当的环境税和补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再制造供应链 授权再制造 回收渠道 政府基金政策 可再制造性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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