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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新环保法中的政府环境职责省思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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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应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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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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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CAS
2017年第11期90-97,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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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协商式行政执法研究"(13BFX035)
福州大学科技发展基金资助项目"行政不作为的法律责任与实现机制研究"(14SKQ11)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学术研究立项"法治政府视角下行政执法协商和解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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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政府的环境质量责任缘于环境的公共物品属性及环境公共信托理论。新环保法将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之规定提到总则之中,增加了政府多方面的职责,确立了政府环境职责的初步框架。但仍然存在以下缺陷:地方政府职责多,中央政府职责少;政府间事权划分不清;政府职责碎片化,领导、支持、协调职责不突出;监督与问责权限被削弱或取消;弹性职责多,具体措施少等。为落实环保基本国策及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庄严承诺,需要做到:将中央政府确立为环境质量责任主体;建立较为明确的、合理的府际职责分工体系;加强政府的领导、支持和协调责任;恢复上级政府的处分权力;制定可操作性强的配套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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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环境公共信托理论
新环保法
政府环境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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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public trust doctrine in natural resources
the new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w
environmental responsibility of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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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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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法典化背景下地方政府环境职责的纵向划分与规范配置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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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锡生
叶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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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重庆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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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107-116,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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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生态文明视野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法律制度研究”(编号:21ZDA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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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地方政府环境职责纵向配置是行政领域“生态环境法典”与地方环境立法实现外部体系协调的重要耦合工具。但统一性法典与多样化地方立法存在协调配置纵向地方政府环境职责的体系化张力,集中体现为职责纵向划分在中央、央地、地方立法中产生的职责不清、职责重复、职责缺位的递进式困境。部门宪法、整体政府、客观诉讼等理论有助于区分地方政府的差异性环境事权,为地方政府环境职责纵向类型划分的完善提供标准指引。应将省、市、县、乡四级政府的环境职责纵向序构为制度建构、综合管理、具体执法三种类型,进而通过“生态环境法典”与地方环境立法协调配置授权、组织及程序规范,合理分配三类纵向职责,加强法典向下引领与地方立法向上兼容的体系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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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生态环境法典
地方立法
地方政府环境职责
纵向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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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Ecological Environment Code
Local Legislation
Environmental Responsibilities of Local Governments
Vertical Class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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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68
[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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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科学发展观下的政府环境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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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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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央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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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成人高教学刊》
2008年第2期62-6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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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科学发展观要求政府承担环境保护职责,要求政府与公众之间形成环境善治。政府应当提供环境保护的政策与制度,推进环保制度的执行并进行监督检查,通过信息公开为公众主动参与环保提供便利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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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政府环境职责
科学发展观
环境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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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124
[经济管理—世界经济]
F279.243
[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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