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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郡县制在秦南部蛮夷边地的实施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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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韶光 《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145-153,共9页
秦南部边地的蛮夷分为故徼外蛮夷与徼中蛮夷。秦根据其发展程度的不同,实行不同的行政管理模式,对尚处于部落联盟阶段的巴地,实施羁縻制与郡县制并行的模式,对发展程度较高的蜀地,则分封制与郡县制并行,最终完全确立郡县制。在经济方面... 秦南部边地的蛮夷分为故徼外蛮夷与徼中蛮夷。秦根据其发展程度的不同,实行不同的行政管理模式,对尚处于部落联盟阶段的巴地,实施羁縻制与郡县制并行的模式,对发展程度较高的蜀地,则分封制与郡县制并行,最终完全确立郡县制。在经济方面,徼中蛮夷的赋税轻于普通郡县,且可以通过缴纳钱的方式减免徭役、兵役。对故徼外蛮夷而言,秦为其登记户籍,摊派赋役,并针对故徼外蛮夷叛服不定的问题,专门制定法律,加大对故徼外蛮夷叛乱的惩治力度,限制故徼内外人员与物资的流动,强化秦在当地的统治。秦以关中地区为核心,并根据距离核心区域的远近,对非核心区域实行不同的统治政策,使其区域统治呈现出圈层结构,边地民族便位于这一圈层结构的最外层。随着统一国家的形成,时人世界观的变化,秦对边地不同民族的统治,一改先秦时期的羁縻政策,将边地民族地区纳入国家的统一管辖之中,在兼顾边地民族自身特点的基础上,加强统治力度,将普通郡县的统治方式推行至边地民族地区,并通过逐渐渗透的方式,最终完全确立郡县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郡县制 南部边地 故徼外蛮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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