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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故意传播艾滋病行为的法律定性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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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孟丽梅 邹岿 《医学与哲学》 2004年第2期45-46,共2页
目前与故意传播艾滋病行为相关的刑事犯罪正在悄然上升 ,对于故意传播艾滋病行为究竟应以什么罪名定性争议很大。从医学的角度看 ,传播艾滋病行为的途径不同 ,故意传播艾滋病行为的法律定性也必然不同。
关键词 艾滋病 故意传播行为 法律定性 性病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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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传播艾滋病行为的刑法适用 被引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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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旭文 《河北法学》 CSSCI 2004年第1期26-29,共4页
故意传播艾滋病的行为,不构成我国刑法中的传播性病罪,在当代的医疗水平下,可以认为该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审判时,被害人没有死亡的,只能追究行为人故意杀人未遂的刑事责任。经被害人承诺的故意传播艾滋病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危... 故意传播艾滋病的行为,不构成我国刑法中的传播性病罪,在当代的医疗水平下,可以认为该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审判时,被害人没有死亡的,只能追究行为人故意杀人未遂的刑事责任。经被害人承诺的故意传播艾滋病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危及公共安全的故意传播艾滋病行为则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故意传播艾滋病行为 刑法适用 故意杀人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 犯罪构成 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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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故意传播虚假警情行为的刑法规制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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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烁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5年第12期63-65,共3页
《刑法修正案(九)》首次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警情的行为规定为犯罪,这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必要之举。在该罪的认定上有一些问题需要厘清:第一,虚假警情应具备可信性和可感性的特点;第二,单纯编造虚假警情的行为不应认定为犯罪;第三,... 《刑法修正案(九)》首次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警情的行为规定为犯罪,这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必要之举。在该罪的认定上有一些问题需要厘清:第一,虚假警情应具备可信性和可感性的特点;第二,单纯编造虚假警情的行为不应认定为犯罪;第三,是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应从范围和程度、公共场所秩序和公安机关工作秩序两个不同维度判断;第四,本罪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存在法条竞合的关系,与起哄闹事型寻衅滋事罪在信息内容和犯罪手段上存在差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虚假警情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警情行为 编造 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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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故意传播艾滋病定罪问题——兼与胡君同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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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建华 《特区法坛》 2003年第76期34-35,共2页
关键词 故意传播艾滋病行为 定罪 中国 爱滋病患者 杀人罪 刑法 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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