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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持有型犯罪之主观罪过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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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程宗璋 《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 2001年第1期80-83,共4页
程序上起诉机关对持有型犯罪主观罪过举证责任的免除并不意味着实体上主观罪过不再是该类犯罪的构成要件。只要我们坚持罪过责任原则。我们就必须承认主观罪过是持有型犯罪的主观构成要件。罪过此时最大的意义在于被告人可以此进行无罪... 程序上起诉机关对持有型犯罪主观罪过举证责任的免除并不意味着实体上主观罪过不再是该类犯罪的构成要件。只要我们坚持罪过责任原则。我们就必须承认主观罪过是持有型犯罪的主观构成要件。罪过此时最大的意义在于被告人可以此进行无罪辩护。该类犯罪的主观罪过既可以由直接故意构成 ,也可以由间接故意构成。该类犯罪故意的成立并不必然以对持有物的“明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绝对推定 相对推定 刑法 持有型犯罪 主观罪过 罪过责任 客观责任 犯罪故障 犯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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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下冤魂在呻吟——交通肇事中的故意犯罪透视
2
作者 冷向阳 《民防苑》 1999年第3期8-9,8,共2页
汽车的诞生,给人类带来了无穷的欢乐,同时却又伴着巨大的不幸,飞快转动的车轮,每年每月、每时每刻都无情地吞噬着人的生命。至今全世界死于公路交通事故的已经有5000多万人,超过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的总和。我国近... 汽车的诞生,给人类带来了无穷的欢乐,同时却又伴着巨大的不幸,飞快转动的车轮,每年每月、每时每刻都无情地吞噬着人的生命。至今全世界死于公路交通事故的已经有5000多万人,超过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的总和。我国近几年每年惨死在车轮下的,高达7万多人。一个人的意外死亡,就导致一个甚至几个家庭的不幸。可是,在众多的死亡者中,有一部分并非死于真正的交通事故,他们是在事故发生后,被司乘人员蓄意谋害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交通肇事 故障犯罪 事故责任 肇事者 逃逸案件
全文增补中
经济犯罪心理结构探析
3
作者 郑清 艾振学 《辽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999年第3期58-59,共2页
了解经济犯罪的心理活动和心理结构,有助于把握经济犯罪的本质特征及其活动规律,从而采取有效的立法对策和司法对策,以便最大限度地抑制产生经济犯罪的心理动因。
关键词 犯罪心理结构 犯罪特征 经济犯罪 罪过形式 过失犯罪 故障犯罪
全文增补中
客观的超过要素比较研究 被引量:1
4
作者 吴海涛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3年第1期40-48,共9页
我国刑法分则的一些条文的规定存在着令人困惑的罪过疑难问题,即一个法律条文规定的一个具体罪名的罪过形式既有故意又有过失。具体讲,就是在这些条文所规定的犯罪中,行为人明显出于故意实施犯罪行为,但对于刑法明文要求发生的结果却不... 我国刑法分则的一些条文的规定存在着令人困惑的罪过疑难问题,即一个法律条文规定的一个具体罪名的罪过形式既有故意又有过失。具体讲,就是在这些条文所规定的犯罪中,行为人明显出于故意实施犯罪行为,但对于刑法明文要求发生的结果却不是出于故意,而且法定刑一般都比较低。储槐植、杨书文先生提出复合罪过形式的学说,张明楷先生则提出客观的超过要素的概念,都试图解决这个难题。相比较而言,客观的超过要素说较为符合实际,具有较高理论及立法价值,但还有必要进行深入的研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罪过疑难问题 "客观的超过要素" 比较研究 刑法 中国 故障犯罪 过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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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量刑上的缺陷
5
作者 张庆旭 《淮北煤炭师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1年第2期36-38,共3页
本文通过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剖析,论述了该条在量刑上存在的三个方面的问题:一、误将间接故意犯罪按过失犯罪量刑;二、没有充分注意交通肇事的社会危害性;三、没有区分过失行为在主观恶性上的不同。
关键词 法律缺陷 社会危害性 交通肇事罪 量刑 刑法 间接故障犯罪 过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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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执行变更问题研究
6
作者 孙健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2年第4期83-85,共3页
修订后的我国刑事诉讼法、刑法 ,均对死缓执行变更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但究其规定 ,尚有诸多值得商榷的地方。为此 ,针对死缓执行变更为死刑的条件、死缓执行变更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的条件。
关键词 死缓 执行变更 故障犯罪 立功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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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法律不免罪,事实错误可辩护”——事实错误与法律错误的区分及认定处理
7
作者 杜文俊 陈洪兵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5年第6期30-32,共3页
“不知法不赦”已经成为一种过时的原则。事实错误是对构成要件的客观要素上的主观认识与现实的不一致;法律错误是在对事实没有发生认识错误的情况下,对自己行为的法律评价发生错误认识。对刑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年龄的认识错误,以... “不知法不赦”已经成为一种过时的原则。事实错误是对构成要件的客观要素上的主观认识与现实的不一致;法律错误是在对事实没有发生认识错误的情况下,对自己行为的法律评价发生错误认识。对刑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年龄的认识错误,以及“淫秽性”、公务行为的合法性、财物的他人性等的错误认识,均属于事实错误,事实错误可以阻却犯罪故意。国家推定公民都是知法的,除非被告人能够证明其法律错误具有不可避免性,否则,法律错误不能阻却故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事实错误 法律错误 典型罪名分析 犯罪故障阻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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