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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夫妻财产制度的不足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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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新政 《人民论坛(中旬刊)》 2010年第7期130-131,共2页
合法有效的夫妻财产约定具有优先效力,财产的所有权应在约定生效时转移。夫妻一方对于另一方的债务可依据约定主张免责。对于因欺诈、胁迫或趁人之危而为的夫妻财产约定应认定无效。为完善夫妻财产约定制,应尽快建立约定备案制度。
关键词 约定夫妻财产 所有权转移 第三方利益 约定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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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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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琦锐 《大观周刊》 2012年第43期51-52,共2页
夫妻财产约定制度是夫妻婚姻关系中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夫妻财产约定制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对他们的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占有、使用、管理、收益、处分等权利加以约定的一种制度。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确立,有利于夫妻双方在... 夫妻财产约定制度是夫妻婚姻关系中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夫妻财产约定制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对他们的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占有、使用、管理、收益、处分等权利加以约定的一种制度。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确立,有利于夫妻双方在处理财产时有更大的灵活性,也有利于我国国内婚姻制度与国际婚姻制度的接轨。据此本文从约定财产制的涉产范围及方式、内容、效力、立法缺陷以及完善制度等方面做了论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约定财产 约定效力 立法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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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证若干疑题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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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文唐 林炳荣 《海峡法学》 1999年第1期53-56,共4页
本文对合同保证理论与实务中的六个疑难问题,举出特例试作辨析.内容包括:1、“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约定的保证方式辨别;2、“保证期限直至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还清为止”约定的效力;3、一般保证中“保证期问适用... 本文对合同保证理论与实务中的六个疑难问题,举出特例试作辨析.内容包括:1、“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约定的保证方式辨别;2、“保证期限直至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还清为止”约定的效力;3、一般保证中“保证期问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的理解;4、债务人分立、合并与保证责任的关系;5、主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6、保证合同约定效力的影响因素与后果处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证方式 保证期间 责任免除 效力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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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转让规则——评《民法典》第40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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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谭会 《争议解决》 2022年第1期127-135,共9页
抵押物转让规则的立法几经周折,最终规定为《民法典》第406条。本文通过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等方法对《民法典》第406条进行分析。第一款适用范围理应排除403条与405条,当事人之约定内容为“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物”... 抵押物转让规则的立法几经周折,最终规定为《民法典》第406条。本文通过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等方法对《民法典》第406条进行分析。第一款适用范围理应排除403条与405条,当事人之约定内容为“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物”,以及其效力以该约定是否登记为断。第二款“通知”之效力一定不会影响物权行为之效力,然导致抵押权人利益受损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提前清偿或提存”以“可能损害抵押权”为前提,该前提难以穷尽,应具体案件具体判断,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本条虽未规定受让人代为清偿,但《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第43条已有规定,故无需借助《民法典》第524条;涤除权与受让人代为清偿并非同一概念,应予区分,我国之立法应当认定为代为清偿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抵押物转让 当事人约定内容 约定效力 通知的效力 代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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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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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正文 《特区法坛》 2004年第9期29-31,共3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修正案是在广大群众广泛参与下,在总结二十年的《婚姻法》司法实践经验基础上,针对目前婚姻家庭方面出现的新情况修正的。它在继承了婚姻法的一些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的同时,补充了一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修正案是在广大群众广泛参与下,在总结二十年的《婚姻法》司法实践经验基础上,针对目前婚姻家庭方面出现的新情况修正的。它在继承了婚姻法的一些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的同时,补充了一些新的内容。增加了一些新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其中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修改和补充是我国婚姻立法的一次大的进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约定财产制 《婚姻法》 意思自治原则 补偿请求权 约定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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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收贷案件若干实体问题探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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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文唐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72-76,共5页
加速到期约定虽为赋权性条款,但在约定事由出现后其中的潜在权义转化为可以行使或必须履行的实在权义,出借人不能单方选择原约借款期限作为其行使收贷权的起始日;约定事由出现时,出借人获得的是属于请求权的提前收贷权而非通知到期权这... 加速到期约定虽为赋权性条款,但在约定事由出现后其中的潜在权义转化为可以行使或必须履行的实在权义,出借人不能单方选择原约借款期限作为其行使收贷权的起始日;约定事由出现时,出借人获得的是属于请求权的提前收贷权而非通知到期权这种形成权;加速到期条款并非合同解除权约定,而是具有对原约借期附解除条件与对加速到期附生效条件的双重性质;提前收贷权的诉讼时效应以加速到期约定事由出现日为其起算日,其依据是《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的"知害"标准而非理论主张的"行使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加速到期 约定效力 权利内容 条款性质 时效起算 潜实权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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