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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补强效力与补充规则:中国案例制度的目标定位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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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世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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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北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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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07年第2期108-112,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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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如何通过对具体案件的审判,将已有案例作为法律学习、研究和适用的资源,并在此基础上,规范司法权运作的程序,增强司法活动的社会效果,这是任何一个国家的法院都无法回避的话题。在“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困扰面前,我国一些地方法院尝试了案例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在2006年提出了“完善案例指导制度”的任务。正是借助案例制度,法院才得以通过制度复现手段,补强已有规则的效力,树立法律在整个社会中的权威;借助法定诉讼程序,保证制度的开放性,完成补充规则的任务。在补强效力与补充规则的关系上,补强效力是根本性目标,补充规则是辅助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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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判例
补强效力
补充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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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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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民事检察和解的效力补强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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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国勇
高永秀
黄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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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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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2年第23期41-44,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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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基层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检察机关要立足本职工作,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随着民法典的全面实施,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得到充分彰显。而民事检察和解作为民事诉讼监督的重要工作机制,基于当事人意思自治,能够节约司法资源,有效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但现实中,民事检察和解依赖于当事人的最终自愿履行,欠缺强制执行力,效力受限难以保证实际效果。应围绕树立正确理念、发挥上层引领、规范操作流程、加强检法衔接等方面,努力探索司法确认、深化听证审查、纳入信用体系等做法,全方位推进民事检察和解机制建设,不断补强其效力,切实发挥民事检察和解参与社会治理、定分止争、增进社会和谐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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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民事检察和解
意思自治
案结事了
效力补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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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D926.3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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