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共找到
4
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显示方式:
文摘
详细
列表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性排序
从《红楼梦》畜类化詈语看父权教令权
1
作者
陈艺鸣
《新余高专学报》
2010年第5期52-54,共3页
"畜生"是《红楼梦》最典型的畜类化詈语。该詈语的基本语义是指斥对方品格行为极端恶劣卑下,不配作人而沦为牲畜。但在一定的语境条件下,其文化语义可变异,从而使得该詈词具有更复杂的内涵和更特定的指向,体现出封建社会父权...
"畜生"是《红楼梦》最典型的畜类化詈语。该詈语的基本语义是指斥对方品格行为极端恶劣卑下,不配作人而沦为牲畜。但在一定的语境条件下,其文化语义可变异,从而使得该詈词具有更复杂的内涵和更特定的指向,体现出封建社会父权、教令权的某些特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红楼梦》
畜类化詈语
父
权
教令权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唐律中的家长教令权及其当代意义
2
作者
邓雨甜
《重庆行政》
2020年第2期65-67,共3页
"家"具有极强的影响力和生命力,范围可大可小,每一个家都有父或"家长"为一家之主。家长有时不一定是祖父或父亲,也可能是伯叔祖父、伯叔父或者兄长,为了方便管理家庭成员,他制定了"家法",对家中所有的子...
"家"具有极强的影响力和生命力,范围可大可小,每一个家都有父或"家长"为一家之主。家长有时不一定是祖父或父亲,也可能是伯叔祖父、伯叔父或者兄长,为了方便管理家庭成员,他制定了"家法",对家中所有的子孙卑幼都享有"教令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家法可视为中国古代最早的法律。在古代,这种权力除了一般意义上的管教权、惩戒权和送惩权外,还应当包括财产支配权、主婚权等其他权力,它几乎是绝对并且永久的,子孙即使在成年后仍无法获得自主权[1]。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主婚
权
唐律
教令权
惩戒
权
管
教
权
卑幼
家法
自主
权
下载PDF
职称材料
清朝前期“律”和“例”维护父权效用之考察
被引量:
2
3
作者
张仁善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CSSCI
2000年第1期113-129,共17页
本文主要通过清朝前期"律"和"例"在维护父家长权力方面的效用考察,认为清朝父家长对家庭成员的财产、婚姻、人身自由等有着绝对的控制权,父家长制家庭是君主专制社会的缩影。清朝前期父家长权力的提高,与清朝前期...
本文主要通过清朝前期"律"和"例"在维护父家长权力方面的效用考察,认为清朝父家长对家庭成员的财产、婚姻、人身自由等有着绝对的控制权,父家长制家庭是君主专制社会的缩影。清朝前期父家长权力的提高,与清朝前期专制中央集权的巩固和加强基本同步,受礼法保护的父家长成了专制王朝控制社会成员的主要代理人之一。清律基本继承明制,但在处理家庭伦纪案件时,例比律具有更大的灵活性。例基于律,又不拘泥于律,实际效用上超过律。这是清朝为消除民族隔阂采取的积极有效的措施之一,也是中国传统法律体系高度成熟的重要标志。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
清朝前期
“律”
“例”
父家长
权
力
服制关系
教令权
财产支配
权
主婚
权
刑罚豁免
权
全文增补中
公私观念下罪与非罪的界限——以古代“杀人无罪”为例
被引量:
1
4
作者
李勤通
《中国社会历史评论》
CSSCI
2016年第1期213-236,296-297,共26页
杀人者死是我国古代刑事立法与司法的基本原则。但很多情况下,杀人由于不具有实质违法性而不被认为是犯罪。在国家层面,政治治理、司法刑讯、捕盗、决罚中的杀人未必有罪;在家族层面,宗族执法、家长教令、部分尊长对卑幼的过失杀害中的...
杀人者死是我国古代刑事立法与司法的基本原则。但很多情况下,杀人由于不具有实质违法性而不被认为是犯罪。在国家层面,政治治理、司法刑讯、捕盗、决罚中的杀人未必有罪;在家族层面,宗族执法、家长教令、部分尊长对卑幼的过失杀害中的杀人未必有罪;在个人层面,个人为国家利益而采取的正当防卫、私人捕系,为宗族利益采取的复仇、维护尊长的正当防卫、家庭安全与财产的防卫,以及为个人利益的杀奸、杀婴、人相食等中的杀人未必有罪。从人命价值发展趋势来看,人命渐重;人命至重在古代是伪命题。受公私观念的影响,人命在国家及宗族利益之下,私要服从公;而宗族利益在与国家利益不绝对违背的情况下有一定存在空间,公对私又有所妥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私观念
杀人无罪
宗法伦理
教令权
人命至重
原文传递
题名
从《红楼梦》畜类化詈语看父权教令权
1
作者
陈艺鸣
机构
南通高等师范学校人文系
出处
《新余高专学报》
2010年第5期52-54,共3页
文摘
"畜生"是《红楼梦》最典型的畜类化詈语。该詈语的基本语义是指斥对方品格行为极端恶劣卑下,不配作人而沦为牲畜。但在一定的语境条件下,其文化语义可变异,从而使得该詈词具有更复杂的内涵和更特定的指向,体现出封建社会父权、教令权的某些特点。
关键词
《红楼梦》
畜类化詈语
父
权
教令权
Keywords
A Dream of Red Mansions
brute cursing
patriarchy
education right
分类号
I207.411 [文学—中国文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唐律中的家长教令权及其当代意义
2
作者
邓雨甜
机构
西北政法大学
出处
《重庆行政》
2020年第2期65-67,共3页
文摘
"家"具有极强的影响力和生命力,范围可大可小,每一个家都有父或"家长"为一家之主。家长有时不一定是祖父或父亲,也可能是伯叔祖父、伯叔父或者兄长,为了方便管理家庭成员,他制定了"家法",对家中所有的子孙卑幼都享有"教令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家法可视为中国古代最早的法律。在古代,这种权力除了一般意义上的管教权、惩戒权和送惩权外,还应当包括财产支配权、主婚权等其他权力,它几乎是绝对并且永久的,子孙即使在成年后仍无法获得自主权[1]。
关键词
主婚
权
唐律
教令权
惩戒
权
管
教
权
卑幼
家法
自主
权
分类号
D929 [政治法律—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清朝前期“律”和“例”维护父权效用之考察
被引量:
2
3
作者
张仁善
机构
南京大学法学院
出处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CSSCI
2000年第1期113-129,共17页
文摘
本文主要通过清朝前期"律"和"例"在维护父家长权力方面的效用考察,认为清朝父家长对家庭成员的财产、婚姻、人身自由等有着绝对的控制权,父家长制家庭是君主专制社会的缩影。清朝前期父家长权力的提高,与清朝前期专制中央集权的巩固和加强基本同步,受礼法保护的父家长成了专制王朝控制社会成员的主要代理人之一。清律基本继承明制,但在处理家庭伦纪案件时,例比律具有更大的灵活性。例基于律,又不拘泥于律,实际效用上超过律。这是清朝为消除民族隔阂采取的积极有效的措施之一,也是中国传统法律体系高度成熟的重要标志。
关键词
中国
清朝前期
“律”
“例”
父家长
权
力
服制关系
教令权
财产支配
权
主婚
权
刑罚豁免
权
分类号
D929 [政治法律—法学]
全文增补中
题名
公私观念下罪与非罪的界限——以古代“杀人无罪”为例
被引量:
1
4
作者
李勤通
机构
湖南大学法学院
出处
《中国社会历史评论》
CSSCI
2016年第1期213-236,296-297,共26页
文摘
杀人者死是我国古代刑事立法与司法的基本原则。但很多情况下,杀人由于不具有实质违法性而不被认为是犯罪。在国家层面,政治治理、司法刑讯、捕盗、决罚中的杀人未必有罪;在家族层面,宗族执法、家长教令、部分尊长对卑幼的过失杀害中的杀人未必有罪;在个人层面,个人为国家利益而采取的正当防卫、私人捕系,为宗族利益采取的复仇、维护尊长的正当防卫、家庭安全与财产的防卫,以及为个人利益的杀奸、杀婴、人相食等中的杀人未必有罪。从人命价值发展趋势来看,人命渐重;人命至重在古代是伪命题。受公私观念的影响,人命在国家及宗族利益之下,私要服从公;而宗族利益在与国家利益不绝对违背的情况下有一定存在空间,公对私又有所妥协。
关键词
公私观念
杀人无罪
宗法伦理
教令权
人命至重
分类号
D929 [政治法律—法学]
D924 [政治法律—刑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从《红楼梦》畜类化詈语看父权教令权
陈艺鸣
《新余高专学报》
2010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2
唐律中的家长教令权及其当代意义
邓雨甜
《重庆行政》
2020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3
清朝前期“律”和“例”维护父权效用之考察
张仁善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CSSCI
2000
2
全文增补中
4
公私观念下罪与非罪的界限——以古代“杀人无罪”为例
李勤通
《中国社会历史评论》
CSSCI
2016
1
原文传递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页
确定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