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中世纪教会法大为不同的是,1917年和1983年的《天主教法典》(Codex iuris canonici)基本上没有刑法内容,婚姻法以外的民法内容也比较简略,主要涉及教会财产,同时承认世俗民法和法庭的约束以补教会财产法之不足。两部法典几乎不讨论世...与中世纪教会法大为不同的是,1917年和1983年的《天主教法典》(Codex iuris canonici)基本上没有刑法内容,婚姻法以外的民法内容也比较简略,主要涉及教会财产,同时承认世俗民法和法庭的约束以补教会财产法之不足。两部法典几乎不讨论世俗事务,都非常强调自身的宗教性,注意与国家法律分清界线。也就是说,中世纪西欧教会法和世俗法权能划分不清、教会法庭和世俗法庭争夺司法事务管辖权的问题在根本上得到了解决。展开更多
文摘与中世纪教会法大为不同的是,1917年和1983年的《天主教法典》(Codex iuris canonici)基本上没有刑法内容,婚姻法以外的民法内容也比较简略,主要涉及教会财产,同时承认世俗民法和法庭的约束以补教会财产法之不足。两部法典几乎不讨论世俗事务,都非常强调自身的宗教性,注意与国家法律分清界线。也就是说,中世纪西欧教会法和世俗法权能划分不清、教会法庭和世俗法庭争夺司法事务管辖权的问题在根本上得到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