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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数字内容合同的权利救济体系——以欧盟《数字内容合同指令议案》为中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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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新宽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6期27-33,共7页
欧盟为促进统一的欧洲数字化市场而颁布了《数字内容合同指令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对数字内容合同的适约性判断标准以及权利救济体系作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定,救济体系包括补救履行、减价、赔偿损失和合同解除等措施。在数字内容提供... 欧盟为促进统一的欧洲数字化市场而颁布了《数字内容合同指令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对数字内容合同的适约性判断标准以及权利救济体系作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定,救济体系包括补救履行、减价、赔偿损失和合同解除等措施。在数字内容提供者未能提供数字内容、提供的数字内容不适约以及在长期数字内容合同中,消费者均有可能获得解除权。《议案》对数字内容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也作出了规定。这些规定考虑了数字内容不同于其他有体物的特性,并为构建契合于数字内容特性和数字化时代的发展的合同规则作出了有益尝试,值得中国将来在数字内容的合同规则建构上予以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内容合同 适约性标准 违约救济 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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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数字内容合同的解除及其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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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昝晨东 《荆楚法学》 2024年第4期17-28,共12页
传统社会的买卖以动产、不动产为多,买卖合同法亦主要调整有体物所有权归属变动的交易关系,数字社会的到来则对这些制度带来了新的挑战。在合同类型划分上,数字内容合同呈现出买卖合同、消费者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许可合同、数... 传统社会的买卖以动产、不动产为多,买卖合同法亦主要调整有体物所有权归属变动的交易关系,数字社会的到来则对这些制度带来了新的挑战。在合同类型划分上,数字内容合同呈现出买卖合同、消费者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许可合同、数字信息服务合同等典型合同或非典型合同的特点。在解除权的发生类型上,数字内容合同随时解除成为常态,约定解除制度的重要性也有所降低。同时,在法定解除权规则的具体适用上,数字内容合同也较传统合同处理得更加细致。此外,与一般买卖合同的解除效果不同,数字内容合同解除后,还涉及“返还数字产品”“返还数据”等特殊法律后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内容合同 合同解除 数字产品 数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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