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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中个人信息保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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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轩诚 《信息安全研究》 CSCD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61-66,共6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了个人信息的保护,但目前对个人信息保护没有统一的立法,法律责任存在有效性缺位,而其中的知情同意规则也存在适用的异化.此时应立足《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从其缔约方的法律体系中探讨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了个人信息的保护,但目前对个人信息保护没有统一的立法,法律责任存在有效性缺位,而其中的知情同意规则也存在适用的异化.此时应立足《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从其缔约方的法律体系中探讨个人信息保护的知情同意规则与经济责任等内容,在区分我国知情同意规则的基础上,在我国与新西兰法律的基础上明确“5要素”通知规则的内容,提高知情同意规则的适用可能.在经济责任方面提高适用赔偿数额,并以刑事处罚为切入点明确相关犯罪行为,为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驾护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告知同意规则 个人信息 刑事责任 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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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科技战略导向和中国选择进路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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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靳思远 沈伟 《中国科技论坛》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122-134,共13页
在数字技术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传统经济正逐渐向数字经济转型。目前,全球数字贸易治理法律框架虽然尚未形成,但欧美等数字贸易大国正积极推进数字贸易的全球治理,力求实现本国利益的最大化。《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是全球首个针... 在数字技术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传统经济正逐渐向数字经济转型。目前,全球数字贸易治理法律框架虽然尚未形成,但欧美等数字贸易大国正积极推进数字贸易的全球治理,力求实现本国利益的最大化。《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是全球首个针对数字经济而制定的专项协定,在深度借鉴《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电子商务章节的基础上增加了前沿性内容,并采用灵活的模块式框架,有选择地引用了部分“美式数字规则”。申请加入DEPA对中国数字科技发展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体现了中国在全球数字贸易治理中的路径选择。这既是提升数字经济、数字贸易治理水平的需要,也是扩大中国在全球数字贸易治理中话语权的重要渠道,倒逼中国加快数字经济领域建章立制的步伐,加强与他国的数字经济领域合作和可持续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科技战略 全球数字贸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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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要求中的模型解读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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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扈罗全 《标准科学》 2023年第2期97-100,共4页
《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是数字治理合作领域的重要区域性自由贸易协定,在议题范围、模块化签约、便捷化履约等方面具有明显特色。本文聚焦DEPA总体框架和结构,分析和研究了DEPA中的模块化模型结构。DEPA共16个模块可以分成4个... 《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是数字治理合作领域的重要区域性自由贸易协定,在议题范围、模块化签约、便捷化履约等方面具有明显特色。本文聚焦DEPA总体框架和结构,分析和研究了DEPA中的模块化模型结构。DEPA共16个模块可以分成4个群组。以AI治理框架为案例,解读了DEPA的内在履约逻辑。分析了其对我国数字治理政策的启示,有助于我国进一步提升改革开放的发展政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治理 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模块化 区域性自由贸易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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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治理重心、推进策略及中国的加入谈判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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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雅妮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5期83-92,共10页
作为数字经济协定,DEPA的价值理念和制度设计都围绕激活和利用数据展开,其对数据治理的重心较为明显地体现为促进数据跨境流动和鼓励数据创新,同时兼顾平衡数据安全和防范数据风险。为推进对数据的治理,DEPA强调了互操作性和标准,尽量... 作为数字经济协定,DEPA的价值理念和制度设计都围绕激活和利用数据展开,其对数据治理的重心较为明显地体现为促进数据跨境流动和鼓励数据创新,同时兼顾平衡数据安全和防范数据风险。为推进对数据的治理,DEPA强调了互操作性和标准,尽量消除数据交换的技术障碍以助其流动。在理解了DEPA的重心和策略之后,数据议题无疑是我国加入DEPA谈判不可或缺的重点。在谈判时,一是要厘清DEPA第4.3条的逻辑层次,分步骤检视我国的数据法律与DEPA的契合与不足之处;二是要高度重视数据互操作性规则和国际标准,并准备我国的谈判策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数据治理 互操性 数据跨境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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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背景下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新路径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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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儒南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2022年第9期56-63,共8页
《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提出为某些可能违反规定的数字经济情况提供了争端解决的合理机制,并为以东盟国家为核心的数字经济市场提供了值得信赖的广泛原则。目前,中国在数字技术规模和数字经济现代市场体系方面拥有领先地位,东盟国... 《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提出为某些可能违反规定的数字经济情况提供了争端解决的合理机制,并为以东盟国家为核心的数字经济市场提供了值得信赖的广泛原则。目前,中国在数字技术规模和数字经济现代市场体系方面拥有领先地位,东盟国家亦凭借本地化的数字技术创新路径抓住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机。双方开展数字经济合作,不仅能够为中国和东盟国家贸易带来可视的便利化,尤其是为后疫情时代经济复苏提供切实利好,而且为东盟国家及时提供打破地缘贸易困境的机会。但随着全球数字经济竞争日益激烈,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势必面临全球性挑战,这是全球治理体系层面的战略博弈,也是区域一体化与贸易保护主义之间的战略博弈。面对这一挑战,中国—东盟应针对地区性重点问题寻找数字经济合作的全新路径,通过必要的协商和交流完善数字经济合作发展的一系列条件,针对数字贸易的规范性难题共建数字经济未来发展的有效秩序,合作掌握数字经济发展的主动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东南亚 数字经济合作 中国—东盟 数字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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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的特点、影响及应对策略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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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瑛 李舒婷 张劭鹏 《广西财经学院学报》 2022年第2期33-42,共10页
《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的签订不仅为全球数字治理赤字提供了新思路,更为数字贸易规则的制订树立了样板。但从国际经济学和国际政治学的视角看,DEPA不仅在内容上和形式上更便于发达国家结成同盟,而且可能使其成为某些发达国家... 《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的签订不仅为全球数字治理赤字提供了新思路,更为数字贸易规则的制订树立了样板。但从国际经济学和国际政治学的视角看,DEPA不仅在内容上和形式上更便于发达国家结成同盟,而且可能使其成为某些发达国家遏制其他国家发展的战略砝码。文章首先以对比研究方法分析了DEPA协定的典型特点,进而系统探析了DEPA协定对全球数字贸易格局产生的影响。为应对DEPA协定带来的挑战,中国应从对内、对外两个层次积极作为,以展现大国应有的担当与作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 数字贸易规则 中美关系 全球数字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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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为什么申请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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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盘和林 《小康》 2022年第4期22-23,共2页
在规模上,我国是数字经济大国,但在影响力上,我国是数字经济小国。我国的数字经济国际地位与《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的视角一致,DEPA的条款对我国适用度更高。通过参与DEPA,来进行中式规则的输出更加便利,可以避免受到一些发达... 在规模上,我国是数字经济大国,但在影响力上,我国是数字经济小国。我国的数字经济国际地位与《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的视角一致,DEPA的条款对我国适用度更高。通过参与DEPA,来进行中式规则的输出更加便利,可以避免受到一些发达国家的限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适用度 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经济大国 发达国家 数字 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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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申请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对浙江的启示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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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敏 马伟峰 周禄松 《浙江经济》 2022年第1期56-57,共2页
2021年10月30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六次峰会第一阶段会议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中国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已经决定申请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愿同各方合力推动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数字经济伙伴关... 2021年10月30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六次峰会第一阶段会议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中国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已经决定申请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愿同各方合力推动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DE PA协定”)作为全球首个国际数字经济协定,形成了以“模块化”议题组合安排为特征的政府间数字经济合作制度框架,对浙江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对接协定规则、促进“主动开放”具有借鉴价值和启示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二十国集团 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主动开放 高质量发展 健康有序发展 模块化 借鉴价值 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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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全面推进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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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 北大核心 2022年第9期5-6,共2页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8月22日表示,中国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工作组日前正式成立。成立工作组意味着我国全面推进加入DEPA的谈判。中国申请加入DEPA并积极推动加入进程,充分体现了中国与高标准国际数字规则兼容对接,拓展数字...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8月22日表示,中国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工作组日前正式成立。成立工作组意味着我国全面推进加入DEPA的谈判。中国申请加入DEPA并积极推动加入进程,充分体现了中国与高标准国际数字规则兼容对接,拓展数字经济国际合作的积极意愿,是中国持续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行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持续推进 更高水平 全面推进 数字规则 谈判 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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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与东盟中心地位的维系——基于实践视角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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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赖昶 李昕蕾 《南洋问题研究》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27-44,共18页
针对《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是否能够维护东盟中心地位这一问题,鲜有研究给予正面回答,普遍将之视作默认的事实。从社会实践的视角出发,东盟中心地位具有场域、资本和主导性实践3个维度的内涵,分别对应大国竞争关系中的特殊位置... 针对《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是否能够维护东盟中心地位这一问题,鲜有研究给予正面回答,普遍将之视作默认的事实。从社会实践的视角出发,东盟中心地位具有场域、资本和主导性实践3个维度的内涵,分别对应大国竞争关系中的特殊位置、东盟资本积累的持续转化以及“东盟方式”的外向延伸。所以,东盟中心地位的维系需满足3个条件:(1)印太权力场域内关键大国的有序竞争;(2)东盟内部资本存量维持稳定或实现提升;(3)“东盟方式”作为主导性实践不发生根本性的演进。同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也具有三重维度的实践内涵。在场域维度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作为“子场域”的创设,在创造场域区隔的前提下可能引动制度竞争,冲击东盟中心地位;在资本维度上,理想情况下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能够推动东盟资本积累的提升;从主导性实践维度看,《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深入发展可能会突破“东盟方式”,其“硬性区域主义”的特征与“东盟方式”存在矛盾。显然,东盟中心地位的3个维系条件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顺利推进的情况下无法同时得到满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不存在绝对意义上能够维护东盟中心地位的实践指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东盟中心地位 社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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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研究的演化历程与展望——基于CiteSpace的可视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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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柳晓明 梅婕 《科技和产业》 2024年第7期201-208,共8页
基于2012—2022年的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利用CiteSpace和Bicomb软件对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研究领域进行文献计量分析。结果表明:RCEP研究可分为缓慢推进、平稳过渡和加速发展3个阶段;RCEP领域核心作者和发文机... 基于2012—2022年的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利用CiteSpace和Bicomb软件对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研究领域进行文献计量分析。结果表明:RCEP研究可分为缓慢推进、平稳过渡和加速发展3个阶段;RCEP领域核心作者和发文机构整体较为分散、局部有所集中,未建立广泛的合作关系网络;研究热点主要集中在国别和区域研究、价值链、贸易方式及影响3个方面。因此,未来研究方向应紧扣RCEP规则和政策设计等层面,积极探索RCEP框架下中国深化区域经济合作的路径安排。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CITESPACE 制度性开放 区域经济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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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农业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思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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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储霞玲 郑林秀 +1 位作者 叶高松 陈俊秋 《广东经济》 2023年第2期34-41,共8页
采用文献综述和调研分析的方法,本文总结了广东农业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在地缘、产业、外贸和政策环境方面的优势、概况,分析了RCEP给广东农业带来的机遇、挑战,认为RCEP对广东农业具有“双刃剑”效应,既是广东省农... 采用文献综述和调研分析的方法,本文总结了广东农业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在地缘、产业、外贸和政策环境方面的优势、概况,分析了RCEP给广东农业带来的机遇、挑战,认为RCEP对广东农业具有“双刃剑”效应,既是广东省农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可为广东农业发展带来更加广阔的市场,有助于提升广东农业竞争力,有利于广东农业企业“走出去”“引进来”;也将给广东农业产业和企业带来风险挑战,如带来产业同质化竞争,来自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非关税壁垒依然存在,发达国家的技术规锁阻力增加,广东农产品物流配送及装备体系短板将加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关税壁垒 农业竞争力 风险挑战 同质化竞争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农产品物流配送 对接 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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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公司双向直接投资的发展困境及对策——基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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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君默 汪晓慧 曹春玉 《莆田学院学报》 2023年第3期41-45,共5页
阐述了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视角下跨境公司双向直接投资的发展状况;从投资影响和策略角度剖析跨境公司双向直接投资仍存在劳动密集型资金出逃、市场要素流通不全面、常规投资风险规避较难等一系列问题;提出通过完善我国双... 阐述了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视角下跨境公司双向直接投资的发展状况;从投资影响和策略角度剖析跨境公司双向直接投资仍存在劳动密集型资金出逃、市场要素流通不全面、常规投资风险规避较难等一系列问题;提出通过完善我国双向投资制度、实施差异化投资政策以及调整区域产业链等以吸引跨境公司投资更多的领域,进一步推动中国经济向先进的产业水平迈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跨境公司 双向直接投资 发展困境 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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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数字经贸规则的最新发展与比较——基于对《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考察 被引量: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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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旸頔 彭德雷 《亚太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58-69,M0005,共13页
当前,全球关于数字经贸规则的谈判引人关注,并呈现多元发展动态。新加坡、新西兰和智利共同签署的《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成为全球数字经贸规则的一股新力量。DEPA协定旨在建立新的跨境数字经济制度安排,以便为企业在数字经济... 当前,全球关于数字经贸规则的谈判引人关注,并呈现多元发展动态。新加坡、新西兰和智利共同签署的《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成为全球数字经贸规则的一股新力量。DEPA协定旨在建立新的跨境数字经济制度安排,以便为企业在数字经济中的蓬勃发展创造机会。DEPA协定还将促进各方在新兴数字领域的合作,通过调整标准并解决数字化带来的新问题。协定中涉及的电子发票、数字身份、金融科技、人工智能、数据流动和数据创新等都值得后续关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贸易 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区域贸易协定
原文传递
中国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差异、挑战及对策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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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若锦 李俊 《经济体制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60-66,共7页
《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是全球首个数字经济协定。2021年11月,我国正式申请加入DEPA。本文通过梳理DEPA文本,对协定的内容与特点进行总结,并通过和我国数字经贸发展现状进行对比分析,研判我国加入协定将面临的诸多挑战。未来,... 《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是全球首个数字经济协定。2021年11月,我国正式申请加入DEPA。本文通过梳理DEPA文本,对协定的内容与特点进行总结,并通过和我国数字经贸发展现状进行对比分析,研判我国加入协定将面临的诸多挑战。未来,我国应全面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跨境数据安全体系,积极参与国际数字经贸规则制订,建立具有互操作性的数字系统,积极推动数字产品免征关税期限协商,持续优化eID安全身份认证系统,规范并持续完善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探索构建数字贸易统计体系,争取尽快加入DEPA协定,用“中国声音”引领国际数字经贸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数字经贸规则 数字贸易
原文传递
水果贸易网络演变特征与影响机制——对《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自由贸易区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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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康晓茹 赵俊晔 张咏华 《林业经济》 北大核心 2023年第9期5-22,共18页
中国水果对外贸易额的三分之二以上集中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自由贸易区,研究协定自由贸易区水果贸易网络演变特征和影响机制,对于推动中国水果对外贸易合作深化、巩固多边贸易伙伴关系、促进中国水果贸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水果对外贸易额的三分之二以上集中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自由贸易区,研究协定自由贸易区水果贸易网络演变特征和影响机制,对于推动中国水果对外贸易合作深化、巩固多边贸易伙伴关系、促进中国水果贸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文章采用缔约方双边贸易数据,在揭示协定自由贸易区水果贸易网络演变特征的基础上,从经贸环境、要素禀赋、地理文化、制度环境四个方面探究网络演变影响机制。基于社会网络理论、要素禀赋理论和国家竞争优势理论,构建了水果贸易网络演变特征与影响机制理论分析框架,从社会网络角度出发,聚焦于协定自由贸易区,为更好地利用协定规则开展水果贸易提供支撑。研究表明:(1)2005-2021年,自由贸易区水果贸易网络密度由0.17上升到0.40,呈现出高聚类、短路径的“小世界性”特征。(2)缔约方的个体特征异质性强,中国、泰国、越南三个国家加权出度和加权入度分别占自由贸易区的68.10%和67.27%,且相互联系紧密,一定程度上形成“富人俱乐部”。(3)2005-2021年,贸易网络的核心国数量由1个增至10个,边缘国数量由11个降为1个。(4)两国之间国内生产总值、水果产量、双边班轮运输联通性指数和全球治理指数差值等差异显著影响国家之间水果贸易规模的扩大。因此,文章提出政策启示:充分利用协定规则,创造自由贸易区水果贸易发展新机遇;针对中国水果贸易重点国家,采取具体贸易策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高效对接区域统一大市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水果贸易 社会网络分析 网络演变 影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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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对中泰贸易合作的影响及应对研究
17
作者 苏超艳 李艳 《中国市场》 2023年第16期1-4,共4页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签署,给中泰贸易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研究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背景下中泰贸易的发展现状,分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背景下中泰贸易发展的机遇,探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背...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签署,给中泰贸易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研究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背景下中泰贸易的发展现状,分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背景下中泰贸易发展的机遇,探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背景下中泰贸易面临的挑战,探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对中泰贸易的影响,提出具有可行性的应对措施,并提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背景下中泰贸易发展的对策。文章旨在促进中泰贸易的发展,对中泰贸易的快速发展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中泰贸易 中国-东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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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我国和甘肃工业经济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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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尚思汝 《甘肃科技》 2023年第4期44-47,共4页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是目前全球经济规模最大、贸易规模最大、投资规模最大、人口规模最大的区域自由贸易协定。通过分析研究RCEP对我国进出口、产业链、重点产品和主要产业的影响,RCEP给中国带来的机遇与挑战,给甘肃工业高...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是目前全球经济规模最大、贸易规模最大、投资规模最大、人口规模最大的区域自由贸易协定。通过分析研究RCEP对我国进出口、产业链、重点产品和主要产业的影响,RCEP给中国带来的机遇与挑战,给甘肃工业高质量发展带来重大利好。立足甘肃省区位优势和产业优势,对抢抓RCEP政策红利,打通南向通道,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进出口 产业链 工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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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知识图谱研究--基于CiteSpace的可视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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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阳 黄星妍 《现代商贸工业》 2023年第10期53-55,共3页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已于2022年协议正式生效,与之相关的国际政治经济、区域经济一体化、自贸区建设等领域的研究逐渐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热点,众多学科交叉凸显出跨领域的特性。文章以中国知网收录的学术期刊作为主要数据...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已于2022年协议正式生效,与之相关的国际政治经济、区域经济一体化、自贸区建设等领域的研究逐渐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热点,众多学科交叉凸显出跨领域的特性。文章以中国知网收录的学术期刊作为主要数据来源,基于共词网络分析的研究思路,使用关键词、时间轴、时区图谱等手段,运用CiteSpace可视化工具绘制知识图谱,旨在分析近10年来中国学术界关于RCEP研究的现状、相关热点及未来趋势,试图寻找RCEP相关研究的热点与方向,为RCEP相关政策落地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CITESPACE 科学知识图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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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工智能治理的理论构想:基于新加坡数字经济协定的思考
20
作者 严驰 《东南亚纵横》 2024年第2期68-78,共11页
数字经济时代,人工智能正在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新引擎。随着中美两国之间竞争和博弈的愈发激烈,在美国的科技封锁和制裁之下,中国当下的人工智能发展备受掣肘,人工智能治理理论亟须进行重构。新加坡是世界范围内数字经济协定的先行者之... 数字经济时代,人工智能正在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新引擎。随着中美两国之间竞争和博弈的愈发激烈,在美国的科技封锁和制裁之下,中国当下的人工智能发展备受掣肘,人工智能治理理论亟须进行重构。新加坡是世界范围内数字经济协定的先行者之一,自2020年以来陆续和5个国家完成了4个数字经济协定的谈判。同时,新加坡还是全球人工智能治理领域的倡导者,通过对新加坡数字经济协定中人工智能规则的梳理和先进发展经验的总结,可以更好地为中国的人工智能治理提供借鉴与启示。新加坡数字经济协定中人工智能规则的共同目标可以概括为“搭建一个国际性的人工智能治理框架”,实现目标的方式是以《英国—新加坡数字经济协定》第8.61-R条为参照范本,充分发挥国际组织的力量,开展人工智能领域国际合作,促进人工智能技术“道德、可信、安全和负责任”地发展。对中国而言,今后应从国内和国际两个维度出发,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人工智能治理方案。在国内层面,正处于研究制定中的《人工智能法》可以考虑采用“促进型立法”模式,以更好地推动中国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在国际层面,应继续推进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进程,同时积极申请加入“人工智能全球伙伴关系”,建立风险分级分类治理机制,尽快搭建起体系化的国际人工智能治理框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加坡 数字经济协定 人工智能 DEPA 促进型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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