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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需要制定统一的《数字经济促进法》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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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席月民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5期34-48,共15页
制定统一的《数字经济促进法》,是我国数字经济多元立法的体系化需要,是全方位深入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需要,是统筹并理顺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关系的需要。从2020年至今,一些省、市分别制定了地方《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这些地... 制定统一的《数字经济促进法》,是我国数字经济多元立法的体系化需要,是全方位深入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需要,是统筹并理顺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关系的需要。从2020年至今,一些省、市分别制定了地方《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这些地方立法虽然普遍重视运用法律手段引导和保障当地数字经济发展,但难以克服自身承载能力有限的固有局限。科学制定统一的《数字经济促进法》,需要重点把握好五个问题,即结构设计与法律责任、概念使用及其解释、重点制度、国际竞争合作以及立法协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经济 地方立法 产业政策法 数字经济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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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立法的概念选择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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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旭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1年第5期5-13,共9页
数字经济的概念尚不明确,但有着急迫的立法需求。当概念的模糊性与法律的精确性冲突时,立法者应当采取务实态度,根据立法目标来界定不同法律中的“数字经济”概念。对于以激励产业发展为目标的促进法,应该考虑数字经济的长远前景、溢出... 数字经济的概念尚不明确,但有着急迫的立法需求。当概念的模糊性与法律的精确性冲突时,立法者应当采取务实态度,根据立法目标来界定不同法律中的“数字经济”概念。对于以激励产业发展为目标的促进法,应该考虑数字经济的长远前景、溢出效应和各产业间的协同效应,采取最广义的界定方式。对于以创设义务性规范为目标的部门法,则应当借鉴数字隐私法上的“场景理论”,有的放矢地选取主体界定方式,不宜以“数字经济”一概而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经济 概念界定 数字经济促进法 反垄断法 隐私场景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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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个人信息、数据三元分治的法理逻辑与优化路径 被引量: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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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志宏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207-224,共18页
从范围上看,隐私、个人信息、数据三者之间存在重合,个人信息的范围最大,数据的范围次之,隐私的范围最小。从属性上看,隐私仅具有人格权属性,数据仅具有财产权属性,而个人信息兼具人格权属性和财产权属性。个人信息保护中存在着不同的... 从范围上看,隐私、个人信息、数据三者之间存在重合,个人信息的范围最大,数据的范围次之,隐私的范围最小。从属性上看,隐私仅具有人格权属性,数据仅具有财产权属性,而个人信息兼具人格权属性和财产权属性。个人信息保护中存在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应把握好数据开发与信息保护之间的平衡。从世界立法演进历程来看,存在着一条从名誉权到隐私权再到个人信息权最后到数据权的发展轨迹。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方面,形成了以美国立法为代表的分散立法保护模式和以欧盟立法为代表的统一立法保护模式。二者各有优劣,分别根植于独特的法治体系。我国隐私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数据保护的三元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应通过逻辑自洽的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保护法律制度体系实现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并重,通过出台《数字经济促进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条例》等处理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体系的内部协调与外部衔接,完善关于数据分级分类、权利体系、救济机制等的具体规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隐私 个人信息 大数据 利益平衡 数字经济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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