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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行政法的兴起:学科定位与研究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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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锫 《行政法学研究》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127-139,共13页
从领域法的视角观察数字行政法的学科定位,可以发现它应当是作为特殊领域法的数字法与作为基本部门法的行政法平面交叉、同时与作为基本部门法的诉讼法立体交叉而形成的新兴学科。并且,数字行政法与其他领域法都可能会存在重叠关系。数... 从领域法的视角观察数字行政法的学科定位,可以发现它应当是作为特殊领域法的数字法与作为基本部门法的行政法平面交叉、同时与作为基本部门法的诉讼法立体交叉而形成的新兴学科。并且,数字行政法与其他领域法都可能会存在重叠关系。数字行政法的研究结构主要存在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数字政府治理的行政法治问题研究,其中包含组织平台化、算法智能化与数据积聚化三个部分的研究内容;第二个层次是数字经济社会的行政规制问题研究,其中包含经济性行政规制与社会性行政规制两部分的研究,而社会性行政规制又可以进一步划分成公平规制和风险规制两个研究分支;第三个层次是数字违法行为的行政法律责任与救济问题研究,其中包含数字行政法律责任与数字行政法律救济两部分的研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行政法 数字 领域 数字政府 行政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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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典编纂进路中数字政府的形塑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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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学涛 《法治社会》 2022年第1期21-32,共12页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的正式施行不仅开创了我国民法的新纪元,而且民法典编纂的立法经验,为其他领域的法典制定特别是行政法典的制定创造了条件。治理对象加快数字化和治理场景日趋复杂多样展现了以数字政府建设为引领,撬动社会生产...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的正式施行不仅开创了我国民法的新纪元,而且民法典编纂的立法经验,为其他领域的法典制定特别是行政法典的制定创造了条件。治理对象加快数字化和治理场景日趋复杂多样展现了以数字政府建设为引领,撬动社会生产生活全领域数字化改革更具必要性与可行性。通过梳理学界、政府、企业不同观点后认为,数字政府是对电子政务的延伸和重塑,指政府应用数字技术履行职能而展现的一种政府运行模式,本质上是政府治理的数字化转型。从理论和实践来看,数字政府呈现四大特征:用户至上、数据驱动、整体协同、泛在智能。数字政府建设的时代价值一方面在于整合信息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在于变革服务方式、改进服务质量。厘清数字政府的基础性问题,有利于揭示数字政府在中国的发展语义。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大背景下,行政法法典化的政策指向愈加清晰,未来的研究应抓住行政法法典化的契机来回应数字政府新时代的呼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子政务 数字政府 行政 典化 数字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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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的行政法学:议题、变革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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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宇 《数字法治》 2023年第6期29-41,共13页
数字时代的行政法学方兴未艾。自动化行政、政府处理个人信息、政务数据共享开放等相关法律问题正在成为行政法学的研究热点。当前,行政法学已经呈现研究路径的多学科融合、研究对象的形态变化、行政法学知识体系的独立发展等变革趋势,... 数字时代的行政法学方兴未艾。自动化行政、政府处理个人信息、政务数据共享开放等相关法律问题正在成为行政法学的研究热点。当前,行政法学已经呈现研究路径的多学科融合、研究对象的形态变化、行政法学知识体系的独立发展等变革趋势,开启了数字时代行政法学全面革新的序章。在未来,更大的变革来自行政法学的立体化转向、技术性转型、微观尺度扩展和公法数字权利体系的构建,行政法学界需要发展更加包容和开放、更具思辨和解释能力的释义学体系,系统回应公共行政数字化的法治需求与挑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政府 数字行政法 自动化行政 数字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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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信息管理行为的司法规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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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宇骁 《行政法学研究》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69-82,共14页
行政机关信息管理行为属于行政机关信息处理行为的一种子类型,是实体性行政决定的前提与基础。利用数字技术的信息管理行为具有不定型性与语境依赖性,同时极易流通与传播的特征容易引起事后损害的不可逆性,此外法律规范的缺乏也使得合... 行政机关信息管理行为属于行政机关信息处理行为的一种子类型,是实体性行政决定的前提与基础。利用数字技术的信息管理行为具有不定型性与语境依赖性,同时极易流通与传播的特征容易引起事后损害的不可逆性,此外法律规范的缺乏也使得合法性审查存在困难。对此,在个案救济的司法规制场景中,一方面应当通过受案范围条款与诉权条款的柔软解释,尽可能地将侵害个人信息权的信息管理行为纳入司法救济范围;另一方面可以利用主观权利与客观合法性审查结合的方法,从事实瑕疵与规范瑕疵两个角度认定行为的违法性,并选择适当判决实现权利救济。在公益维护的司法规制场景中,检察机关应当充分履行参与社会治理职责,发挥检察建议的“公益原状恢复”功能。审判机关个案裁判、检察机关个案监督与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协同治理,构成了对行政机关信息管理行为司法规制的全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息处理行为 数字行政法 个人信息保护 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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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数据共享的新行政法基础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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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文涛 《北方法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98-110,共13页
公共数据的共享开放不仅是一个私法问题,更是一个公法问题,尤其是一个行政法问题。“政府数据—政务数据—公共数据”呈现出外延不断扩大的趋势,传统行政法存在着诸多短板,对公共数据共享缺乏解释力,无法解释公共数据共享的范围、目标... 公共数据的共享开放不仅是一个私法问题,更是一个公法问题,尤其是一个行政法问题。“政府数据—政务数据—公共数据”呈现出外延不断扩大的趋势,传统行政法存在着诸多短板,对公共数据共享缺乏解释力,无法解释公共数据共享的范围、目标和过程。新行政法从国家行政到公共行政、从行政主体到治理主体、从外部行政到内部行政的转向,为公共数据共享的范围提供了学理上的依据;其从行政管理到合作治理、从合法性到最佳性、从形式法治到实质法治的转向,为公共数据共享的目标提供了学理上的依据;而其从行政行为到行政过程、从外部控制到行政自制、从常态规制到风险规制的转向,则为公共数据共享的过程提供了学理上的依据。总之,公共数据共享有其新行政法上的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数据共享 行政 数字行政法 数字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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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行政:社会信用体系治理范式及其法治化 被引量: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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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虞青松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36-49,共14页
大数据下的信用评级机制生成独立于数据本体的数字人格。数字资本主义利用算法控制来推动金融信用的产生与发展,进而监控资本主义利用私有化"数字人格"实施黑箱管控。我国基于数据驱动的社会信用体系属于数字技术公共基础设施... 大数据下的信用评级机制生成独立于数据本体的数字人格。数字资本主义利用算法控制来推动金融信用的产生与发展,进而监控资本主义利用私有化"数字人格"实施黑箱管控。我国基于数据驱动的社会信用体系属于数字技术公共基础设施,在矫正监控资本主义逐利偏差的同时,生成与法律强制下行政管理方式相并行的算法行政。算法行政作为全新的权力工具导致数字社会治理机制的范式转化,这对法治国的传统法律原则提出挑战。福柯的"规训"理论可以解释基于数字人格的权力运作以及社会信用体系的正当性,也能解构算法行政生成的"自我规制型"问责制,由此生成全新的数字行政法学。这为我国社会信用系统的法律规制提供新形态的学科支撑,也为该制度输出提供西方话语体系中的说服工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资本主义 监控资本主义 行政 数字人格 社会信用 数字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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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的行政法:挑战与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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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程琥 《数字法治》 2024年第3期96-116,共21页
数字政府是公共治理、政府治理数字化转型的必然结果,数字政府建设是政府治理领域的一场深刻革命,易与传统政府治理模式发生冲突,将会出现技术与制度、目的与手段、全局与局部、线下与线上、发展与安全之间的张力,迫切需要数字行政法进... 数字政府是公共治理、政府治理数字化转型的必然结果,数字政府建设是政府治理领域的一场深刻革命,易与传统政府治理模式发生冲突,将会出现技术与制度、目的与手段、全局与局部、线下与线上、发展与安全之间的张力,迫切需要数字行政法进行规范和引导,需要法治提供支撑和保障。数字行政法是适应数字时代需要建立的行政法规范,数字时代行政组织、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救济的变革发展必将反映数字行政法的基本要求和发展规律。当前有必要推动数字行政法和现代行政法的融合发展,加快构建数字时代中国特色行政法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时代 数字政府 数字行政法 数字治政府 行政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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