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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金融数据收益分享视角下央行数字货币的新计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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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双双 黄志刚 唐旻 《东南学术》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106-115,共10页
中国央行数字货币的推广已有五年,但其在公众中的持有量和交易量仍处于较低水平。与央行数字货币的其他设计特征相比,计息设计是影响公众持有和使用央行数字货币的关键因素。然而,从传统的货币收益视角进行的央行数字货币的计息设计,会... 中国央行数字货币的推广已有五年,但其在公众中的持有量和交易量仍处于较低水平。与央行数字货币的其他设计特征相比,计息设计是影响公众持有和使用央行数字货币的关键因素。然而,从传统的货币收益视角进行的央行数字货币的计息设计,会对银行存款产生挤兑风险。个人金融数据收益分享为探索央行数字货币的新计息设计及其策略提供了新的视角。与传统的货币收益计息设计相比,基于数据收益的新计息设计能有效避免对银行存款的挤兑风险,破解公众持有央行数字货币的零收益难题,促进央行数字货币推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央行数字货币 计息设计 个人金融数据收益分享 银行挤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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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参与数据收益分配的理据与路径
2
作者 魏远山 《学术交流》 CSSCI 2024年第10期56-69,共14页
个人以其个人数据为数字网络贡献了惊人价值,因现行法律未明确个人参与数据收益分配的法权基础,致使数据处理者攫取了绝大部分个人数据收益且未公平向个人分配。鉴于个人数据和人格标识均体现个人的人格与财产利益,且二者商业化使用逻... 个人以其个人数据为数字网络贡献了惊人价值,因现行法律未明确个人参与数据收益分配的法权基础,致使数据处理者攫取了绝大部分个人数据收益且未公平向个人分配。鉴于个人数据和人格标识均体现个人的人格与财产利益,且二者商业化使用逻辑具有共性,可借助“人格权一元理论”将个人信息权益定位为具有财产利益的具体人格权,并从中抽象出“个人数据商业化利用权能”作为个人分享数据收益的正当性基础。个人数据收集和使用场景的多元性决定应以类型化视野确定个人参与数据收益分配的机制:在商业性场景中,建立“小额支付系统”来保障个人数据对应的个人经济尊严;在公益性场景中,宜将个人数据收益汇集为专项资金用以弥合数字鸿沟、提高公众数据素养、保障数字人权等来增进公共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数据 数据收益 收益分配 个人信息权益 个人数据商业化利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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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收益转移支付机制建构的应然路径——以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中数据主体权益保护为视角
3
作者 赵加兵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24年第7期72-77,共6页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是公平有偿的公共数据市场化交易活动,基于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基本原则,需要保障数据主体对其提供的数据享有收益分配权。从降低数据收益分配成本,提高数据收益利用效率的维度看,以数据收益转移支付制度保障数据主体的合...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是公平有偿的公共数据市场化交易活动,基于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基本原则,需要保障数据主体对其提供的数据享有收益分配权。从降低数据收益分配成本,提高数据收益利用效率的维度看,以数据收益转移支付制度保障数据主体的合法数据权益具有合理性。而且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也可以为之提供借鉴。数据收益转移支付是以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弱势群体数字能力提升为资金应用领域,以实现数字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基本目标,具有补偿和投资双重属性,基于专项资金支付模式而展开的数据收益资金配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数据主体权益 数据收益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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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背景下公共数据收益公平分配机制完善路径研究——以宁波市为分析对象
4
作者 李凯更 《中国集体经济》 2024年第23期82-85,共4页
文章聚焦宁波市公共数据收益公平分配机制的完善,分析了宁波在数字经济时代如何通过完善地方立法和实践探索有效利用公共数据资源,并针对当前公共数据收益分配难题提出创新思路。尽管宁波已出台一系列地方立法来规范公共数据共享、开放... 文章聚焦宁波市公共数据收益公平分配机制的完善,分析了宁波在数字经济时代如何通过完善地方立法和实践探索有效利用公共数据资源,并针对当前公共数据收益分配难题提出创新思路。尽管宁波已出台一系列地方立法来规范公共数据共享、开放与安全管理,但未明确公共数据收益相关事宜。鉴于数据特性区别于传统资产,可引入公共数据信托模式,将数据使用权转化为长期股权收益,实现公共数据价值随企业盈利而回馈社会,促进共同富裕。宁波市可完善《宁波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明确有偿使用标准和收益分配机制,并在时机成熟时推动公共数据信托地方立法试点,以灵活且可持续的方式解决公共数据收益公平分配问题,为后续浙江省和全国的公共数据立法提供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数据 共同富裕 数据收益分配 公共数据信托 宁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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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收益分配制度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及实现路径研究
5
作者 黑雪荷 《辽宁经济》 2024年第6期54-59,共6页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指出,要健全数据基础制度,大力推动数据开发开放和流通使用。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要素在生产活动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将其纳入按照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体系已成为内在要求。数据要素参与分配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的生...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指出,要健全数据基础制度,大力推动数据开发开放和流通使用。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要素在生产活动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将其纳入按照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体系已成为内在要求。数据要素参与分配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的生产力决定论、劳动价值理论和收入分配理论,而数据收益分配制度对中国而言,是构建现代化数字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之举,是优化收入分配格局、促进共同富裕的关键之举,是发挥数据要素功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之举。其未来的发展,应该牢固树立系统思维,筑牢安全底线,并发挥政府的引导调节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收益分配制度 马克思理论 经济影响 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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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演化博弈的数据收益权分配机制设计 被引量:4
6
作者 商希雪 韩海庭 朱郑州 《计算机科学》 CSCD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144-150,共7页
针对数据要素市场化过程中面临的数据难以完全交割、数据产权公平划分困难、个人与企业博弈中企业占优等问题,文中首先提出了数据收益权概念,以摆脱传统产权概念的束缚,进而使数据交易制度更好地适应数据市场的一般特点;然后引用经济学... 针对数据要素市场化过程中面临的数据难以完全交割、数据产权公平划分困难、个人与企业博弈中企业占优等问题,文中首先提出了数据收益权概念,以摆脱传统产权概念的束缚,进而使数据交易制度更好地适应数据市场的一般特点;然后引用经济学的演化博弈分析,将数据收益的直接分配问题转化为理性的个人和企业相互试错,发掘不同条件下的趋近于收敛的群体优势策略,实现了分配的公平性和“卡尔多-希克斯效率”;最后引入法学中权利权衡的比例原则,使司法审判可计算、可编程、可调控。算法分析和仿真实验证明,在现实条件下,该博弈框架能良好地实现市场均衡,并发现不同W ij条件下均衡的收敛特征和收敛速度,为司法实践提供了重要的量化分析工具,是计算法学的重要实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收益 比例原则 阿列克西 机制设计 演化博弈 计算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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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数据开放中数据收益权制度的建构 被引量:51
7
作者 商希雪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59-72,共14页
政府数据蕴含极高的二次增值前景,主要体现在与以企业数据为主的社会数据相融合的创新开发中。政府数据开放过程中,被再次利用与二次增值的数据产品或服务面临法律性质不确定、利益权属不明确、主体权限不分明等问题。鉴于数据经济价值... 政府数据蕴含极高的二次增值前景,主要体现在与以企业数据为主的社会数据相融合的创新开发中。政府数据开放过程中,被再次利用与二次增值的数据产品或服务面临法律性质不确定、利益权属不明确、主体权限不分明等问题。鉴于数据经济价值的实现场景不特定,其承载的利益属性是复杂的、利益关涉主体是多方的。鉴于数据自身的载体特性,在开放数据的创新开发与二次增值等产业环节中,数据收益权体系更适合解决数据的二次增值权属问题,从而以此调节、支配、平衡与鼓励数据的开放、开发与流通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数据 融合利用 二次增值 财产权属 数据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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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数据主体的个人数据收益权 被引量:5
8
作者 孙祯锋 《深圳社会科学》 2023年第3期120-132,共13页
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数据主体能否基于个人数据享有收益权是个充满争议的问题。从基本事实而言,个人数据无价值论的论据难以成立。作为数字时代的产消者,个人既是生产者,也是生产资料,同时还是消费者。数据获取和利用的全... 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数据主体能否基于个人数据享有收益权是个充满争议的问题。从基本事实而言,个人数据无价值论的论据难以成立。作为数字时代的产消者,个人既是生产者,也是生产资料,同时还是消费者。数据获取和利用的全过程充分彰显了数据的附身性以及赖由其决定的数据经济价值。伴随劳动创造价值与按劳分配理念在不同时代条件下的不断演变,“数据即劳动”为数据主体拥有数据收益权奠定了正当性基础。“数据即劳动”强调数据主体在数据价值创造中的实质贡献,进而主张数据主体获得应得的经济回报,以纠正目前完全不对等的利益分配格局,但是其并不否定和排斥企业的数据收益权。个人数据收益权可以经由数据交易模式、双向付费模式为代表的个人数据货币化方式以及数字服务税、数据信托为代表的集体转移支付方式实现。相较而言,由于我国存在集体转移支付的制度传统和相对成熟的工会体制,集体转移支付比个人数据货币化具有更大的制度优势。此外,在数字化时代,一味强调数据主体对数据的绝对所有权和绝对的自主控制并不现实,数据产权结构设计应注重个人利益、行业和企业利益以及公共利益的平衡。因此个人数据收益权尚需接受个人数据敏感性的内在限制与源于公共利益目的、契约履行目的等特定利用目的的外在限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 数据收益 数据交易 数字服务税 数据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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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要素收益分配的困境检视与纾解路径
9
作者 彭筱涵 《科技创业月刊》 2024年第8期137-141,共5页
数字经济下,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逐步渗透产出与分配的全过程,而数据要素的收益分配则直接影响数据交易市场多元主体参与的积极性以及市场化进程。实践中,当前数据要素收益分配还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数据要素收益的分配仍面临定价... 数字经济下,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逐步渗透产出与分配的全过程,而数据要素的收益分配则直接影响数据交易市场多元主体参与的积极性以及市场化进程。实践中,当前数据要素收益分配还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数据要素收益的分配仍面临定价标准存疑、贡献度评价失范以及组织机制缺位等方面。基于此,提出通过交易双方协商定价、第三方机构评估定价、政府引导定价等方式准确定价的建议,并依托科技赋能计算贡献度比例决定收益分配,建立数据要素收益分配机制,以实现数据要素收益的合理分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要素 数据收益 收益分配 数据定价 贡献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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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平台用户数据资产收益估算方法研究
10
作者 雷小乔 《统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8期15-28,共14页
估算数据资产收益能为估算数据要素收入提供重要参考,也是用未来收益现值法对数据资产估价的必要步骤。本文以互联网平台为例,探讨用户数据资产收益的估算思路。在界定相关概念后,本文提出三种估算方法,即基于收入成本流的方法是将用户... 估算数据资产收益能为估算数据要素收入提供重要参考,也是用未来收益现值法对数据资产估价的必要步骤。本文以互联网平台为例,探讨用户数据资产收益的估算思路。在界定相关概念后,本文提出三种估算方法,即基于收入成本流的方法是将用户数据对应的收入增加量和成本减少量相加,再扣除相关成本,得到用户数据资产收益;基于用户消费价值/平台信息服务价值的方法是利用平台单位、用户、广告主三者间经济交易流量间的平衡关系估算用户数据资产收益;简化估算方法是在平台单位基础财务资料和运营资料的基础上,用简单推算的方法估算用户数据资产收益。最后,本文对三种方法的基本思路、优缺点、难点进行了比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平台 用户数据资产 数据资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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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数据资产管理及收益形成的模式探索与启示
11
作者 邢丽 樊轶侠 李承怡 《地方财政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7期29-34,69,共7页
公共数据资产化的核心是释放或实现公共数据价值,以交换数据价值作为本质目标。但公共数据资产管理及收益制度的缺失制约了公共数据价值的充分发挥。近年来,对公共数据资产管理及收益形成方面进行了诸多有益探索,特定的主体会以市场化... 公共数据资产化的核心是释放或实现公共数据价值,以交换数据价值作为本质目标。但公共数据资产管理及收益制度的缺失制约了公共数据价值的充分发挥。近年来,对公共数据资产管理及收益形成方面进行了诸多有益探索,特定的主体会以市场化手段对相应的数据信息资源进行加工和市场化运营,并通过免费开放、成本补偿等定价方式向市场主体供给相应的数据产品和服务。本文通过总结梳理国内外典型模式,提出我国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产管理及收益制度的思考与展望:逐步构建公共数据资产分级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公共数据资产有条件有偿使用,因地制宜探索多元化数据资产授权运营模式,完善公共数据高效利用的制度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数据 公共数据资产管理 公共数据资产收益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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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背景下政府开放数据收益分配的制度规制 被引量:7
12
作者 赵申豪 《电子政务》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80-92,共13页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有着生产要素的地位与参与分配的功能。在我国个人信息的“强保护模式”下,信息主体通过初次分配的方式分享数据收益。政府数据开放制度绕开了个人信息保护的“知情-同意规则”,消解了数据收益的初次分配。政府数据...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有着生产要素的地位与参与分配的功能。在我国个人信息的“强保护模式”下,信息主体通过初次分配的方式分享数据收益。政府数据开放制度绕开了个人信息保护的“知情-同意规则”,消解了数据收益的初次分配。政府数据开放的主要受益者是数据企业,这进一步加大数据企业与信息主体间的财富分配偏差,不利于数字经济时代的共同富裕。为矫正数据企业与信息主体间的分配不公问题,首先,可通过提供数据可视化工具、科普数据知识等,来提升信息主体的数据处理能力;其次,可以在商用情境下实施政府数据有偿开放制度,并通过设立政府开放数据发展专项资金的方式“反哺”信息主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数据开放 共同富裕 数据收益 个人信息
原文传递
平台经济数据权益的三重伦理属性
13
作者 李欣隆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32-38,148,共8页
平台经济是数据驱动、平台支撑和网络协同的一种新型经济形态。充分发挥数据要素在平台经济中的作用,需要在尊重数据来源、加工和流动规律基础上,保障数据生产和流通交易过程中各参与方享有的权益,平台经济数据权益集中体现在数据产权... 平台经济是数据驱动、平台支撑和网络协同的一种新型经济形态。充分发挥数据要素在平台经济中的作用,需要在尊重数据来源、加工和流动规律基础上,保障数据生产和流通交易过程中各参与方享有的权益,平台经济数据权益集中体现在数据产权、数据流通交易以及数据收益分配等方面。数据归属的正当性体现了数据产权的伦理属性,数据产权既是法律权利又是道德权利,数据归属关系的法律确权是数据产权伦理的体现。数据确权涉及多元数据主体之间基于正义原则的伦理关系;数据交易的平等性体现了数据流通的伦理属性,表现为数据流通交易主体的法律地位和道德地位的平等性、流通交易机会的均等性以及流通交易竞争的公平性;数据收益分配的公平性体现了数据利益的伦理属性,要求遵循按劳分配原则、数据价格合乎市场评价贡献的原则以及数据来源与使用合乎法律规定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平台经济 数据权益 数据产权伦理 数据流通伦理 数据收益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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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收益现值法的数据资产估价问题研究 被引量:10
14
作者 雷小乔 张芳 《统计与信息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3-13,共11页
用数据资产未来收益的贴现值对数据资产估价,能更好地体现数据资产的收益性,得到的估值与数据资产的蕴含经济价值更贴合;也可展示数据要素为其所有者带来的收入流,为数据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提供事实依据。因此,用未来收益现值法对数据资... 用数据资产未来收益的贴现值对数据资产估价,能更好地体现数据资产的收益性,得到的估值与数据资产的蕴含经济价值更贴合;也可展示数据要素为其所有者带来的收入流,为数据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提供事实依据。因此,用未来收益现值法对数据资产估价,能更好地推动数据资产的合理定价和数据要素收入分配体系的构建。为理清数据资产的未来收益现值法估价思路,讨论了数据资产的界定和分类问题,探讨了不同类型数据资产的估价思路,并简单分析了不同数据资产预期寿命和预期收益函数的估计方法。研究结论包括:在对数据资产估价时,未来收益现值法具有展现数据资产收益、体现数据要素收入的优势,用该方法估价具备可行性;为更好地用数据资产收益反映数据要素收入,数据资产应该仅是或主要是数据要素的资本化成果,应将数据分析等后续活动排除在数据资产的统计范围之外;对于企业数据资产,应使用营业盈余或数据库使用许可市场价估算数据资产收益;对于政府数据资产,可参考类似数据资产的估价结果估价,或是使用数据资产为政府节省的运营成本、数据库使用许可为其使用者创造的收益估算数据资产收益。研究成果有助于克服未来收益现值法的估价难点,为数据资产收益和数据要素收入的估算提供基本思路,进而为数据资产核算框架的构建和核算方案的制定提供有益的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资产 资产估价 未来收益现值法 数据资产收益 预期收益函数 预期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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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产权分置改革的制度路径研究 被引量:10
15
作者 杨东 赵秉元 《行政管理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55-64,共10页
数据要素的市场化配置需要数据产权制度的健全。传统民事产权难以适用于数据要素,亟待制度革新以适应数字经济的生产方式。数字劳动是数字经济催生的新型生产方式,包括劳动者的有酬劳动和消费者的免费劳动,其创造的数据价值需通过产权... 数据要素的市场化配置需要数据产权制度的健全。传统民事产权难以适用于数据要素,亟待制度革新以适应数字经济的生产方式。数字劳动是数字经济催生的新型生产方式,包括劳动者的有酬劳动和消费者的免费劳动,其创造的数据价值需通过产权制度完善以公平分配给全体人民。我国数据产权分置改革是产权制度的创新,但在权利类型和具体内容等方面仍有待健全。在总体思路上,进一步加强数据产权制度建设,聚焦数据开放利用和价值共享;在体系建构方面,将收益权纳入产权体系,并借助“共票”(Coken)促进数据的有序流动及其收益的公平分配;在规则设计层面,细化各项产权的具体内容,为激励多元主体创造数据价值提供制度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产权 数字劳动 共票 数据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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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要素制度的基本要旨与合规启示 被引量:7
16
作者 王春晖 《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2期1-12,共12页
构建以数据产权为基础的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其基本要旨是统筹推进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协同发展的数据要素市场,协调和处理与数据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数字化生产关系。数据流通与交易制度应体现高效与合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 构建以数据产权为基础的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其基本要旨是统筹推进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协同发展的数据要素市场,协调和处理与数据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数字化生产关系。数据流通与交易制度应体现高效与合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应体现效率与公平,数据要素治理制度要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治理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流通 数据交易 数据收益分配 数据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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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数据资产价值评估研究 被引量:24
17
作者 宋杰鲲 张业蒙 赵志浩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3期22-27,共6页
数据资产价值评价是企业数据资产管理的重要工作,有助于企业明晰数据资产投入产出水平,剖析企业数据资产价值(EDAV)创造中的不足,为EDAV增值提供决策依据。构建了包含数据成本、表观价值和服务价值3方面11个指标的EDAV评价指标体系;基... 数据资产价值评价是企业数据资产管理的重要工作,有助于企业明晰数据资产投入产出水平,剖析企业数据资产价值(EDAV)创造中的不足,为EDAV增值提供决策依据。构建了包含数据成本、表观价值和服务价值3方面11个指标的EDAV评价指标体系;基于各类指标的直觉模糊数转换,形成了单一评价、相容性检验、组合评价、一致性检验的评价流程,给出具体的模型和计算步骤,并对某油田企业下属的六家研究院进行实例分析。结果表明,构建的EDAV评价指标体系与模型体系能够反映企业实际,具有较好的可行性,为EDAV评价提供了思路与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资产价值 组合评价 数据成本 表观价值 数据服务收益 直觉模糊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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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来自世界其它地区收益的演化模型
18
作者 杨硕 杨纪青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08年第25期51-51,共1页
本文根据1959到2006年的美国来自世界其它地区的收益统计资料,借助于计量经济学工具和遗传算法,建立了美国来自世界其它地区的收益的逻辑斯蒂演化模型,导出了这一模型的各个特性,得出如下结论:美国来自世界其它地区的收益目前正越过其... 本文根据1959到2006年的美国来自世界其它地区的收益统计资料,借助于计量经济学工具和遗传算法,建立了美国来自世界其它地区的收益的逻辑斯蒂演化模型,导出了这一模型的各个特性,得出如下结论:美国来自世界其它地区的收益目前正越过其演化路径的相变点约17640亿美元,还将持续高速增长20年,到2030年开始接近其饱和值约35280亿美元,从而进入美国经济结构调整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美国来自世界其它地区的收益统计数据 遗传算法 经济演化模型 经济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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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资产的交易效应、服务收益与交易生态 被引量:2
19
作者 江涛 《学术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70-80,共11页
数字经济的整体业态,是由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各种经济业态构成的,而维系或支撑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则是数据资产的交易效应、服务收益与交易生态。如何看待数据资产构成,如何理解其交易效应与服务收益之间的现实关联,如何解读数... 数字经济的整体业态,是由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各种经济业态构成的,而维系或支撑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则是数据资产的交易效应、服务收益与交易生态。如何看待数据资产构成,如何理解其交易效应与服务收益之间的现实关联,如何解读数据交易生态对交易效应与服务收益的影响,无疑是建构数字经济理论必须作出的诠释。鉴于相关理论具有很强的抽象性,可考虑在解析数据资产构成以及数据资产交易效应和服务收益关联的基础上,对数据交易生态的综合场景展开研究。该研究涉及的内容较为宽泛,需要有一条贯穿其中的分析主线。在对相关文献进行回顾和评说的基础上,以数据资产的交易效应作为分析主线,可以描绘出一幅数据交易生态形成和发展的图景。通过分析交易效应和服务收益的关联,对现实的数据交易生态综合场景展开描述,力图从交易层面对建构数字经济理论大厦做出一些边际贡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资产 数据交易效应 数据服务收益 数据交易生态
原文传递
论数据来源者权 被引量:2
20
作者 申卫星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104-117,共14页
数据来源者是数据的初始生成者,即在数据生成过程中通过劳动、成本投入或其他形式引发数据从无到有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国家。数据来源者不同于信息来源者,信息来源者是数据承载信息所描述的对象,信息来源者并未直接... 数据来源者是数据的初始生成者,即在数据生成过程中通过劳动、成本投入或其他形式引发数据从无到有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国家。数据来源者不同于信息来源者,信息来源者是数据承载信息所描述的对象,信息来源者并未直接参与数据产生的过程,也未向数据持有者提供数据,故其对于承载相关信息的数据并没有财产性权利。就数据来源者的权利构造而言,基于数据复用、收益孳息、数字劳动理论,数据来源者对其生成的数据享有数据所有权,具体内容包括数据访问权、数据使用权、数据收益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来源者权 用户权 数据访问权 数据使用权 数据收益
原文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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