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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从保护到流通:我国数据治理范式反思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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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商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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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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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00-110,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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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23年上海市委依法治市办调研课题“数据知识产权立法研究”(项目编号:KT2023187)
上海政法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项目编号:2023XJ1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国际法治创新研究”(项目编号:18ZDA153)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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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以保护促进流通”的策略仍然是当前数据治理的首要逻辑,在此策略基础上,形成了以数据权益保护为基础的数据治理范式。然而,以数据权益保护为核心的治理范式影响了数据库赋权、竞争法保护的司法实践,阻碍了数据流通利用,进而影响数据要素价值的实现,需重新进行数据治理范式选择。通过考察我国顶层设计与社会实践、欧盟的数据治理立法进程、美国数据治理制度的发展趋势发现,数据的价值实现有赖于数据流通。但是,目前尚未形成相应治理范式对数据流通予以支撑。证成数据流通治理范式,并以此为基础指导建构我国数据基础法律制度,已成为当务之急。我国数据治理范式应以数据分类分级为工具,以有利于数据流通为前提,以数据权益保护为保障,结合不同应用场景赋予数据主体相应的数据权益,才能呼应数据“三权分置”的顶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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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数据流通理论
数据权益保护
数据三权分置
数据基础法律制度
数据治理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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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data flow theory
protection of data rights and interests
separation of three rights of data
data legislation
data governance paradi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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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6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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