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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竞争法视域下的数据驱动型市场:概念、特征与趋势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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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尚正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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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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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长春大学学报》
2020年第9期109-112,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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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湖北省教育厅项目(19Q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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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数据驱动型市场作为互联网经济孕育出的新兴市场,对其内涵的界定不应受限于传统市场的应然框架,对其外延的把握也不应超脱于新兴市场的实然态势。对数据驱动型市场基于竞争法的特征阐释有利于竞争执法机构更为有效地维持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托于特征分析的趋势化解读,当前数据驱动型市场趋势具体表现为数据市场势力的寡头化趋势、相关市场定义的多维化趋势以及数据价值链实时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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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数据驱动型市场
双边市场
网络效应
规模效益
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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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data-driven market
two-sided market
network effect
economic sc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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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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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数据携带权的反垄断效用:机理、反思与策略
被引量: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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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伯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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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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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2期105-116,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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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研究”(项目编号:17&ZH014)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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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数据携带权有助于消解数据的实然排他性、降低数据市场进入壁垒、削弱用户锁定效应和催生互利共赢理念,因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抑制数据垄断的作用。但另一方面,数据携带权可能会加重新进经营者的经济负担、导致新进经营者的数据流失和加剧个人数据的泄露风险,从而致使数据垄断愈演愈烈。在传统反垄断机制已出现与数字经济相脱节现象的情况下,数据携带权在我国的确立为数据垄断的规制带来了除传统反垄断机制之外的其他可能。我国应正确认识数据携带权在数据垄断规制体系中的定位,并从强化数据安全保护、确立差异化的数据传输技术要求、明确权利客体范围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则,以便充分发挥数据携带权在维护我国数据驱动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方面的潜在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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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数据携带权
数据垄断
反垄断机制
数据流通
数据驱动型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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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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