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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竞合研究——以单一行为型案件为中心的考察 被引量:1
1
作者 于改之 邹宏建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143-154,共12页
对于兼具欺诈与敲诈因素的单一行为型案件如何处理,实践中一直存在较大争议。认为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属于互斥关系的主张,会导致行为要素与结果要素的混淆、被害人视角与行为人视角的抵牾等问题,难以为司法实践提供逻辑严密、体系一贯... 对于兼具欺诈与敲诈因素的单一行为型案件如何处理,实践中一直存在较大争议。认为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属于互斥关系的主张,会导致行为要素与结果要素的混淆、被害人视角与行为人视角的抵牾等问题,难以为司法实践提供逻辑严密、体系一贯的解决方案。应当坚持修正的“竞合论”,肯定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能够成立某一罪名的既遂与另一罪名的未遂的想象竞合。这有利于行为人视角的复归,贯彻全面评价原则,构建具有正当性与可操作性的判断标准。根据修正的“竞合论”,在定性时,应当先审查行为能否被同时评价为欺诈与敲诈,以认定行为的性质;再按照客观归属理论考察财产处分是属于欺诈因素还是敲诈因素所制造的风险的实现,以决定最终的处断结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想象竞合 法条竞合 敲诈勒索 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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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刑交叉视野下维权行为与敲诈勒索界分
2
作者 张建军 王慧婧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4年第1期67-72,共6页
经济消费领域,消费者以维权名义向商家索要财物,否则就将商品瑕疵或其他商家过错进行举报或是曝光的行为究竟属于维权行为还是敲诈勒索行为,一直是受到重点关注的民刑交叉问题。该行为的界分之所以存在困境,主要原因是对于其究竟是否存... 经济消费领域,消费者以维权名义向商家索要财物,否则就将商品瑕疵或其他商家过错进行举报或是曝光的行为究竟属于维权行为还是敲诈勒索行为,一直是受到重点关注的民刑交叉问题。该行为的界分之所以存在困境,主要原因是对于其究竟是否存在对法益的侵害的疑问。我国现有研究除一律入罪或者一律出罪这两种一刀切的认定之外,还存在着通过对非法占有目的、权利基础、维权手段及索赔数额进行不同排列组合认定的类型化认定标准。但是这些认定路径和区分标准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和瑕疵。基于此,结合相关域外经验,发现通过剥削原则,以消费者“多次敲诈”进行强剥削关系的认定这一路径更为妥当,不仅可以证明对自由意志法益的侵害,还可以消解敲诈悖论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刑交叉 过度维权 敲诈勒索 剥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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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维权与敲诈勒索罪的辨析——以限缩解释方法展开 被引量:1
3
作者 张子晗 《中州大学学报》 2024年第1期44-50,共7页
过度维权与敲诈勒索罪在行为方式上存在相似之处,但前者的社会危害性明显低于后者,不应轻易界定为犯罪。为平衡个人权利与社会利益,辨析二者时应采取限缩解释方法,将符合条件的维权行为进行出罪处理。在法益层面,由于正当权利基础的存在... 过度维权与敲诈勒索罪在行为方式上存在相似之处,但前者的社会危害性明显低于后者,不应轻易界定为犯罪。为平衡个人权利与社会利益,辨析二者时应采取限缩解释方法,将符合条件的维权行为进行出罪处理。在法益层面,由于正当权利基础的存在,维权行为并未造成被害人的实质财产损失,不具有财产方面的法益侵害性。判定权利基础时应采取尽可能宽松的标准,不论是法定权利还是自然权利抑或道德权利,都能够成为合理的权利来源。在主观目的层面,充分的维权依据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排除行为人的非法占有目的,只有当行为人主观上完全出于故意侵犯他人财产的恶意时,才能认定其目的上的非法性。索赔数额与非法占有目的之间没有必然联系,高额索赔只是行为人进行谈判的手段,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客观行为层面,过度维权也可能采取胁迫手段,虽然不一定构成敲诈勒索罪,但可能满足其他犯罪的成立条件,对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即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过度维权 敲诈勒索 正当权利基础 限缩解释 非法占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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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维权与敲诈勒索罪边界研究
4
作者 刘书文 庄乾龙 《安徽冶金科技职业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55-56,61,共3页
由于实务中案件情况复杂,加之法律本身固有的滞后性,行为人的过度维权行为与敲诈勒索罪之间存在着一条并不明晰的界限。为厘清过度维权与敲诈勒索罪的边界,通过研究相关案例,分析实务中过度维权入刑的司法现状,从知假买假者的身份认定... 由于实务中案件情况复杂,加之法律本身固有的滞后性,行为人的过度维权行为与敲诈勒索罪之间存在着一条并不明晰的界限。为厘清过度维权与敲诈勒索罪的边界,通过研究相关案例,分析实务中过度维权入刑的司法现状,从知假买假者的身份认定、维权依据、索赔数额和维权手段几个角度解构司法认定争议,尝试划清两者界限。过度维权行为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认定,应当在法益价值衡量与刑法谦抑性原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市场秩序现状、公众法治意识、维权成本与权利救济途径,谨慎入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消费者 过度维权 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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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因型敲诈勒索的法益识别与入罪限缩
5
作者 郑泽星 《政治与法律》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0期85-99,共15页
有因型敲诈勒索是否构成犯罪的考察应基于敲诈勒索罪的保护法益进行规范判断。敲诈勒索罪的保护法益为双层法益构造,其中,法益主体占有财产的平和状态为财产法益,法益主体处分财产的动态过程为处分法益。前者的内容是具有刑法保护价值... 有因型敲诈勒索是否构成犯罪的考察应基于敲诈勒索罪的保护法益进行规范判断。敲诈勒索罪的保护法益为双层法益构造,其中,法益主体占有财产的平和状态为财产法益,法益主体处分财产的动态过程为处分法益。前者的内容是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财产秩序,其判断方法是考察行为人的索财诉求是否具有合理根据;后者的内容是个人决策自由,其判断方法是考察被害人是否具有他行为可能性。行为只有同时侵害敲诈勒索罪的财产法益和处分法益才构成本罪。基于法定事由和道德优势的敲诈勒索行为无损敲诈勒索罪的财产法益,即使行为完全压制个人决策自由,也不宜评价为敲诈勒索罪;基于道德平势和道德劣势的敲诈勒索行为侵害敲诈勒索罪的财产法益,依行为对个人决策自由侵害程度的不同可以分别构成敲诈勒索罪或者抢劫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有因型敲诈勒索 敲诈勒索 法益识别 财产法益 处分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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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认定中的被害人因素分析
6
作者 骆群 《政治与法律》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0期70-84,共15页
敲诈勒索罪认定中的被害人因素分析,不仅是一个视角转换问题,而且是该罪的犯罪构成所决定的必然路径。敲诈勒索罪(既遂)的认定,需要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这一要素,因为只有具备恐惧的危险、无能、无助三个因素时,被害人受到的心理(或意志... 敲诈勒索罪认定中的被害人因素分析,不仅是一个视角转换问题,而且是该罪的犯罪构成所决定的必然路径。敲诈勒索罪(既遂)的认定,需要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这一要素,因为只有具备恐惧的危险、无能、无助三个因素时,被害人受到的心理(或意志自由)强制(或压迫)最大,行为人对被害人的法益支配权施加的影响最强,从而打破被害人对财产的支配关系的可能性最大。敲诈勒索罪(既遂)的认定,需要被害人处分行为这一要素,通过被害人处分行为的表现形式的不同,可以区分财产犯罪中作为交付型犯罪的敲诈勒索罪与毁弃型犯罪,处分行为也可以区分取得型犯罪中自外向内侵害的夺取型犯罪与自内向外侵害的交付型犯罪的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的认定中,被害人责任对犯罪成立的影响,属于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范畴,判决书中可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条“但书”作为法条形式依据予以出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敲诈勒索 被害人恐惧心理 被害人处分行为 被害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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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的敲诈勒索行为探讨
7
作者 陈佳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文摘版)社会科学》 2024年第10期0036-0039,共4页
在我国,由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的不断加强,在消费中出现的一系列维权行为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但是,在这一波维权热潮中,也存在着过度维权的现象,有的还构成了刑法中的敲诈勒索罪。在我国,关于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一直存在... 在我国,由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的不断加强,在消费中出现的一系列维权行为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但是,在这一波维权热潮中,也存在着过度维权的现象,有的还构成了刑法中的敲诈勒索罪。在我国,关于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一直存在较大的争议。特别是在消费者行为中,合法权益维护与敲诈勒索罪之间的界限问题一直是理论界与司法实践中的难题。基于此,本文拟从消费者过度维权与敲诈勒索罪之间的关系入手,对二者之间的争论焦点和界限进行剖析,并通过对实际案例的分析,对我国现行刑法中敲诈勒索罪的适用规则及目前的审判情况进行梳理,希望对我国有关司法实践提供借鉴和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 敲诈勒索行为 争议焦点 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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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维权和敲诈勒索罪的区别
8
作者 宋萍 《时代人物》 2024年第21期0143-0145,共3页
近年来,经济发展飞速的同时人们的维权思想也随之进步,在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会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 自身权益。但是,部分消费者对于自身权益的维护会超过限度,例如通过不当的手段、通过提出要求巨额赔款等方式来 维护自身权益。这种维权... 近年来,经济发展飞速的同时人们的维权思想也随之进步,在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会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 自身权益。但是,部分消费者对于自身权益的维护会超过限度,例如通过不当的手段、通过提出要求巨额赔款等方式来 维护自身权益。这种维权的方式和行为已经超出了所维护的范围,提出过分的维权要求更可能触碰敲诈勒索罪的范畴。 过度维权与敲诈勒索在实施行为上存在共性,但是二者的社会危害性显然不同,敲诈勒索罪的社会危害远超于过度维 权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逐渐增多,由于消费者多重心理等因素使其维权行为超出范围,导致 维权行为与敲诈勒索罪产生混淆。本文旨在通过分析维权行为的规范性、正当性与合法性,消费者维权的手段是否碰触 敲诈勒索罪中的胁迫行为,消费者获取索赔金额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等角度对维权行为与敲诈勒索罪进行区分,避 免过度维权的行为导致构成敲诈勒索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权利行使 过度维权 敲诈勒索 非法占有 胁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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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行使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分
9
作者 张忆宁 《争议解决》 2024年第3期182-186,共5页
我国司法机关对于敲诈勒索罪的认定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同案异判屡见不鲜。对于消费者的过度维权行为,究竟是行使权利还是敲诈勒索,刑法理论界亦争论不止。结合我国刑法犯罪构成理论,本文将从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为切入点对权利行使... 我国司法机关对于敲诈勒索罪的认定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同案异判屡见不鲜。对于消费者的过度维权行为,究竟是行使权利还是敲诈勒索,刑法理论界亦争论不止。结合我国刑法犯罪构成理论,本文将从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为切入点对权利行使与敲诈勒索作出区分。单独从敲诈勒索罪的保护法益或客观行为方面进行考察都无法将其与权利行使作出区分,笔者认为对行为人非法占有目的的判断是区分二者的关键,其中维权依据与财产损害为较好的切入点,在行为人不具有法定权利,或者其行权依据超出“社会相当性”,且行为人最终获得了远超正当债权的赔偿时,应当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若其行为同时符合其他构成要件的,应当认定其敲诈勒索罪的成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权利行使 过度维权 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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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维权与敲诈勒索罪的认定边界 被引量:1
10
作者 唐娴蔚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23年第8期70-74,共5页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消费者权利意识的增强,消费者自主维权的行为日益频繁。实践中,消费者、商家及法律部门对维权行为界定不明,消费者的索赔常常与敲诈勒索行为相混淆,相关部门对纠纷的处理也缺乏统一标准。消费者维权与敲诈勒索遵循...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消费者权利意识的增强,消费者自主维权的行为日益频繁。实践中,消费者、商家及法律部门对维权行为界定不明,消费者的索赔常常与敲诈勒索行为相混淆,相关部门对纠纷的处理也缺乏统一标准。消费者维权与敲诈勒索遵循着不同的行为模式,受到不同法域的规制。按照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有责性的阶层顺序,分析入罪与出罪的影响因素与依据,对于罪与非罪进行合理的处置,有利于厘清消费者维权与敲诈勒索罪的边界,规范消费者、商家、实务部门的行为界限,保障合法权益与利益平衡,促进社会的有序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消费者维权 敲诈勒索 阶层论 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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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专利诉权行为的刑事规制——以“专利敲诈勒索第一案”为切入 被引量:1
11
作者 陈禹橦 《电子知识产权》 2023年第1期92-100,共9页
“李兴文等人敲诈勒索案”被认为是以刑事手段治理“专利流氓”的“专利敲诈勒索第一案”,该案反映出不同司法机关对于专利权行使行为刑事违法性认定的不同思路。思路分歧的本质是如何理解法秩序统一性与滥用专利诉权行为刑事违法性的... “李兴文等人敲诈勒索案”被认为是以刑事手段治理“专利流氓”的“专利敲诈勒索第一案”,该案反映出不同司法机关对于专利权行使行为刑事违法性认定的不同思路。思路分歧的本质是如何理解法秩序统一性与滥用专利诉权行为刑事违法性的认定。根据法秩序统一性原理,如果是正当的专利诉权行使行为,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认定为犯罪行为;但滥用专利诉权行为,并不属于民事上的合法行为,对滥用专利诉权行为进行刑事规制,并不违反法秩序统一性。应当从专利权权利基础合法性、滥用专利诉权的专利恶意诉讼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的角度,实质性认定滥用专利诉权行为的刑事违法性,不宜以刑法谦抑性为由一概否定对滥用专利诉权行为刑事规制的正当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秩序统一性 刑事违法性 滥用专利诉权 敲诈勒索 谦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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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维权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分——以“郭利无罪案”为切入的思考
12
作者 吴晓 李运才 《法学(汉斯)》 2023年第6期5348-5354,共7页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与消费者法律意识的增强,近年来消费者自主维权的行为屡见不鲜。实践中,由于消费者对法律制度的理解不充分,经营者态度恶劣,过度维权与敲诈勒索行为界定不清等原因,导致消费者的索赔行为常常与敲诈勒索罪相混淆...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与消费者法律意识的增强,近年来消费者自主维权的行为屡见不鲜。实践中,由于消费者对法律制度的理解不充分,经营者态度恶劣,过度维权与敲诈勒索行为界定不清等原因,导致消费者的索赔行为常常与敲诈勒索罪相混淆。在这一过程中,维权行为应当基于合法的依据和基础,把握好维权行为与敲诈勒索的界限,否则一旦越过警戒线,消费者极有可能成为敲诈勒索罪的犯罪主体。为理清二者的边界,本文以经过四次审判的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郭利无罪案”为切入点,通过分析过度维权与敲诈勒索行为相似的外观,提出消费者行使权利的行为与敲诈勒索行为的区分关键在于行使权利的基础债权合法性、维权方法的规范性、手段行为的现实危险性三个要点。进而判断维权行为是否满足敲诈勒索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如此更好把握二者之间的界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敲诈勒索 消费者维权 法律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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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敲诈勒索罪认定的若干问题
13
作者 张力 《人民法治》 2023年第14期50-52,共3页
敲诈勒索罪的社会危害性不言而喻,对敲诈勒索行为进行准确认定,不仅是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更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重要的保障。当前,我国刑法用简单罪状所表述的敲诈勒索罪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大争议,给实际运用带来诸多不便,因此,对于... 敲诈勒索罪的社会危害性不言而喻,对敲诈勒索行为进行准确认定,不仅是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更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重要的保障。当前,我国刑法用简单罪状所表述的敲诈勒索罪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大争议,给实际运用带来诸多不便,因此,对于敲诈勒索罪认定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很有必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敲诈勒索 敲诈勒索行为 社会经济发展 简单罪状 社会危害性 司法实践 认定 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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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敲诈勒索罪客体的再认识 被引量:6
14
作者 向朝阳 周力娜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2期86-88,共3页
有关敲诈勒索罪的客体 ,我国刑法学界的通说将其认定为一种复杂客体 ,即其在侵犯被害人财产权利的同时还会侵犯到被害人的人身权利。从关于犯罪构成中客体要件的认识入手 ,敲诈勒索罪客体只能是一种简单客体 ,即财产所有权。
关键词 敲诈勒索 复杂客体 简单客体 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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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区分中“两个当场”的坚持——兼与陈兴良教授商榷 被引量:16
15
作者 陈洪兵 《江苏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125-131,共7页
敲诈勒索罪法定刑之所以明显轻于抢劫罪,是因为当暴力或者胁迫尚未达到压制他人反抗的程度、被害人尚存一定的意思决定和行动自由时,还有请求公力救济的机会,因此应当坚持抢劫罪的"两个当场";只不过,"两个当场"仅... 敲诈勒索罪法定刑之所以明显轻于抢劫罪,是因为当暴力或者胁迫尚未达到压制他人反抗的程度、被害人尚存一定的意思决定和行动自由时,还有请求公力救济的机会,因此应当坚持抢劫罪的"两个当场";只不过,"两个当场"仅为成立抢劫罪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即暴力、胁迫不仅要当场实施,而且必须达到足以压制他人反抗的程度。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构成要件间,并非对立关系,而是补充竞合关系,因而在暴力或者胁迫是否达到足以压制他人反抗的程度难以判断时,根据"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应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敲诈勒索 抢劫罪 界限 两个当场 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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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的界域:敲诈勒索罪与非罪的探讨 被引量:9
16
作者 董文蕙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83-86,91,共5页
媒体报道的"黄静购买华硕笔记本电脑因为质量问题维权涉嫌敲诈勒索被逮捕关押案"引发的巨大争议其实质是采用威胁手段维权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的问题。当行使的权利处于不确定状态时,判断行使权利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 媒体报道的"黄静购买华硕笔记本电脑因为质量问题维权涉嫌敲诈勒索被逮捕关押案"引发的巨大争议其实质是采用威胁手段维权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的问题。当行使的权利处于不确定状态时,判断行使权利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这一"主观的超过因素"需要采用司法推定的证明方法。主张的权利赔偿数额明显超过了恢复其受损权利的数额,而且比例明显过当是推定行使权利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之基础事实。在客观上给对方带来实际利益损害是由维权过当演变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客观因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权利不确定 敲诈勒索 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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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领域过度维权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实务考察与理论再塑 被引量:6
17
作者 徐光华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0期64-81,共18页
对于消费领域的过度维权行为是否超出了“社会相当性”而被认定为敲诈勒索罪,刑法理论与审判实务围绕着维权依据、索赔数额、维权手段展开了争论。刑法理论上,持违法一元论的论者更多地强调维权行为有民法上的依据,基于民法依存模式而... 对于消费领域的过度维权行为是否超出了“社会相当性”而被认定为敲诈勒索罪,刑法理论与审判实务围绕着维权依据、索赔数额、维权手段展开了争论。刑法理论上,持违法一元论的论者更多地强调维权行为有民法上的依据,基于民法依存模式而主张限制敲诈勒索罪的认定。持违法相对论的论者,更强调秩序维持模式而主张扩张敲诈勒索罪的认定。审判实务并没有完全贯彻某一种理论,行为人是否具有维权依据是认定敲诈勒索罪的关键要素,索赔数额是否合理在认定犯罪中的地位也在逐步提升,维权手段的不法程度在认定敲诈勒索罪中处于次要作用。行为是否超出了“社会相当性”而被认定为敲诈勒索罪,应考虑公众法治观念、维权的规范意识、权利保护与救济的现状等,而非简单的公式化考量。法治的文明亦要求权利行使的规范化,因此应适度扩张过度维权的入罪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过度维权 消费者 敲诈勒索 权利行使 相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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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加重处罚情节的司法认定 被引量:2
18
作者 林维 刘飞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4期67-72,共6页
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对敲诈勒索罪的研究过于关注犯罪数额,对敲诈勒索罪的其他严重情节问题认识分歧较大,有必要重新界定"其他严重情节"。正确界定本罪加重处罚情节对于有效保障被告人的人权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敲诈勒索 严重情节 司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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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张与限制:过度维权行为与敲诈勒索罪界分 被引量:6
19
作者 李会彬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73-79,共7页
对于消费纠纷中过度维权行为的构罪问题,应采取适度扩张的态度,以媒体曝光为要挟手段向商家索要巨额赔偿的行为,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对于债务纠纷中的过度维权行为,应在充分考虑其特殊情况的基础上,采取合理限制的态度,除了以非法手段... 对于消费纠纷中过度维权行为的构罪问题,应采取适度扩张的态度,以媒体曝光为要挟手段向商家索要巨额赔偿的行为,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对于债务纠纷中的过度维权行为,应在充分考虑其特殊情况的基础上,采取合理限制的态度,除了以非法手段为要挟实现衍生债权的行为可以构成敲诈勒索罪外,对于以非法手段为要挟实现原始债权的行为不能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对于因民间纠纷产生了精神损害的,行为人以非法手段为要挟索要财物的行为,即使可以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也应严格限制其入罪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敲诈勒索 过度维权 扩张与限制 界限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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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定性研究 被引量:6
20
作者 杨路生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0年第5期50-57,共8页
权利是否受到侵害,具有极高的定性价值。权利受侵害人获得的救济权包括程序性权利和实体性权利两个层面,不能以实体性权利否定程序性权利。构成敲诈勒索罪所使用的"威胁"、"要挟"方法,应当予以合法性审查并符合明... 权利是否受到侵害,具有极高的定性价值。权利受侵害人获得的救济权包括程序性权利和实体性权利两个层面,不能以实体性权利否定程序性权利。构成敲诈勒索罪所使用的"威胁"、"要挟"方法,应当予以合法性审查并符合明确的法律标准,同时,防止把民事"胁迫"升格为刑事犯罪的敲诈勒索。"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要件有其规定的识别价值,具有排斥"凭空地"索要他人财物之外的索要财物行为入罪的规范意义。一个以获取财产为目的的行为,其性质应当由是否具有合法性根据来决定而不是由数额是否合理来决定,数额只能影响其合理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敲诈勒索 权利 数额 威胁 要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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