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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概念的历史性诠释与整体性建构——兼评“分离的法治概念”
被引量:
11
1
作者
周永坤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94-102,共9页
法治是文明社会的首要政治法律原则,法治是一个不断进化的宪制性、整体性概念。因此,法治这一重要概念需要从三重历史视角来作整体性诠释与建构。在法治语义史上,法治的初始含义是法律的普遍效力与法的“德性”的统一;在法治实践史上,...
法治是文明社会的首要政治法律原则,法治是一个不断进化的宪制性、整体性概念。因此,法治这一重要概念需要从三重历史视角来作整体性诠释与建构。在法治语义史上,法治的初始含义是法律的普遍效力与法的“德性”的统一;在法治实践史上,法治或表现为宪法统帅下的体现公共利益的法律的统治,或表现为权利法主治,或正义法主治;在法治原则发展史上,法治表现为一系列形式性原则与实质性原则的统一体。法治的这一概念史昭示人们,法治的形式要素具有手段意义,实质要素具有目的意义,两者不可分离。没有形式要素,实质要素便无以表达,无法运作;实质要素又是基础性要素,“形式”是“实质”的形式化,没有实质要素,形式就是无源之水,就失去意义,特权加暴力的形式化与法治无缘。法治的形式要素与实质要素两者都从对方获得正当性证明,并从对方获取其意义,“法性/法德”正是法治的形式要素与实质要素的交汇点。摒弃形式与实质“分离的法治概念”,确立整体性法治概念是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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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治
概念
良法
权利法
正义法
法治
原则
德性
整体性法治
下载PDF
职称材料
“整体性法治”视域下市域社会治理的功能定位和实践机制
被引量:
18
2
作者
龚廷泰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1期125-138,共14页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为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行动纲领和战略引领。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法治之路,形成了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中国之治”。这种“中国之治”,是一种系...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为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行动纲领和战略引领。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法治之路,形成了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中国之治”。这种“中国之治”,是一种系统性、整体性、过程性、协同性的“整体性法治”。“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个复合概念,它有着整体性的功能指向,担当着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前线指挥部”和基层“作战”指挥官的关键角色。市域治理社会现代化的运行需要建立一种整体性的实践机制: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是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践载体,良法善治是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价值依归,协同联动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综合动力,过程递进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践阶梯。因此,必须确立市域社会治理新目标,重构社会治理新体系,树立社会治理整体性法治思维、采用系统性方法、建立协同性机制、厘清阶梯型路径,才能稳步扎实地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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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整体性法治
市域社会治理
现代化
功能定位
实践机制
原文传递
题名
法治概念的历史性诠释与整体性建构——兼评“分离的法治概念”
被引量:
11
1
作者
周永坤
机构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出处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94-102,共9页
文摘
法治是文明社会的首要政治法律原则,法治是一个不断进化的宪制性、整体性概念。因此,法治这一重要概念需要从三重历史视角来作整体性诠释与建构。在法治语义史上,法治的初始含义是法律的普遍效力与法的“德性”的统一;在法治实践史上,法治或表现为宪法统帅下的体现公共利益的法律的统治,或表现为权利法主治,或正义法主治;在法治原则发展史上,法治表现为一系列形式性原则与实质性原则的统一体。法治的这一概念史昭示人们,法治的形式要素具有手段意义,实质要素具有目的意义,两者不可分离。没有形式要素,实质要素便无以表达,无法运作;实质要素又是基础性要素,“形式”是“实质”的形式化,没有实质要素,形式就是无源之水,就失去意义,特权加暴力的形式化与法治无缘。法治的形式要素与实质要素两者都从对方获得正当性证明,并从对方获取其意义,“法性/法德”正是法治的形式要素与实质要素的交汇点。摒弃形式与实质“分离的法治概念”,确立整体性法治概念是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
关键词
法治
概念
良法
权利法
正义法
法治
原则
德性
整体性法治
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整体性法治”视域下市域社会治理的功能定位和实践机制
被引量:
18
2
作者
龚廷泰
机构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1期125-138,共14页
文摘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为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行动纲领和战略引领。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法治之路,形成了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中国之治”。这种“中国之治”,是一种系统性、整体性、过程性、协同性的“整体性法治”。“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个复合概念,它有着整体性的功能指向,担当着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前线指挥部”和基层“作战”指挥官的关键角色。市域治理社会现代化的运行需要建立一种整体性的实践机制: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是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践载体,良法善治是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价值依归,协同联动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综合动力,过程递进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践阶梯。因此,必须确立市域社会治理新目标,重构社会治理新体系,树立社会治理整体性法治思维、采用系统性方法、建立协同性机制、厘清阶梯型路径,才能稳步扎实地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关键词
整体性法治
市域社会治理
现代化
功能定位
实践机制
分类号
D630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法治概念的历史性诠释与整体性建构——兼评“分离的法治概念”
周永坤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
11
下载PDF
职称材料
2
“整体性法治”视域下市域社会治理的功能定位和实践机制
龚廷泰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
18
原文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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