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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财产损失的类型化讨论
被引量:
6
1
作者
史蔚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7年第2期16-22,共7页
在认定诈骗罪的财产损失时,有整体财产说、个别财产说、二分说三种不同主张。对于非经济交易类的诈骗案件,基于目的失败论,财产损失为被害人所交付的财产价值;对于行为人提供了部分对价的经济交易类诈骗案件,行为人给付的财产不是犯罪成...
在认定诈骗罪的财产损失时,有整体财产说、个别财产说、二分说三种不同主张。对于非经济交易类的诈骗案件,基于目的失败论,财产损失为被害人所交付的财产价值;对于行为人提供了部分对价的经济交易类诈骗案件,行为人给付的财产不是犯罪成本,财产损失应为被害人交付的财产价值与行为人给付的财产价值之差;对于行为人提供了相当对价的经济交易类诈骗案件,财产处分自由或交易诚信都不是诈骗罪所保护的法益,与被骗人交易动机或目的背离均不是刑法上的财产损失。实质的个别财产说不恰当地扩大了诈骗罪的保护法益,整体财产说更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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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财产
损失
实质的个别
财产
说
整体财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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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诈骗罪中财产损害的实质性判断
2
作者
牟双武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第1期105-110,共6页
从我国刑事立法的角度来看,诈骗罪是侵害个别财产的犯罪。实质的个别财产说以被害人财产处分目的实现与否作为个别财产损失的判断标准,具有实质的合理性。针对实质的个别财产说的批判难以成立。首先,处分自由也是财产法益保护的重要内...
从我国刑事立法的角度来看,诈骗罪是侵害个别财产的犯罪。实质的个别财产说以被害人财产处分目的实现与否作为个别财产损失的判断标准,具有实质的合理性。针对实质的个别财产说的批判难以成立。首先,处分自由也是财产法益保护的重要内容。其次,实质的个别财产说划定的处罚范围合理,并不违背刑法谦抑性原则。最后,实质的个别财产说遵循的仍是个别财产说的基本逻辑,未倒向整体财产理论的阵营。因此,应坚持以实质的个别财产说来判断财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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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诈骗罪
财产
损害
实质的个别
财产
说
整体财产说
财产
处分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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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财产犯罪中财产损失理论之流变
3
作者
黄云飞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2年第2期31-35,共5页
目前财产犯罪中的财产损失理论很大程度上是学说继受的结果,对于财产损失理论缺少体系化的研究。古代财产犯罪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日渐精密,但是并不存在财产损失理论诞生的根基,因为财产损失理论是近代法益保护思想下的产物。近代的财...
目前财产犯罪中的财产损失理论很大程度上是学说继受的结果,对于财产损失理论缺少体系化的研究。古代财产犯罪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日渐精密,但是并不存在财产损失理论诞生的根基,因为财产损失理论是近代法益保护思想下的产物。近代的财产犯罪由于出现了背信罪这种针对整体财产的犯罪,财产损失理论开始萌芽。当代财产犯罪在财产损失理论上出现了明显的变化,由最初的认为所有的财产犯罪都不以财产损失为要件的一元结构,转向在诈骗罪中要求财产损失的二元分化。财产犯罪中财产损失理论的流变表明,在财产损失理论的研究中要继续坚持法益保护的思考,还体现出了财产损失理论体系化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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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财产
犯罪
财产
损失
整体财产说
个别
财产
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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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论诈骗罪“损失”要件的独立性——兼谈二维码案之定性
被引量:
1
4
作者
章智栋
《山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第1期52-57,共6页
对于诈骗罪是针对被害人整体财产还是个别财产的犯罪,我国刑法理论界存在较大的分歧。文章认为实质的个别财产说更加适合我国的现实情况,"损失"在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体系中不具有独立地位,应当被包含于处分行为要件中作为判断...
对于诈骗罪是针对被害人整体财产还是个别财产的犯罪,我国刑法理论界存在较大的分歧。文章认为实质的个别财产说更加适合我国的现实情况,"损失"在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体系中不具有独立地位,应当被包含于处分行为要件中作为判断诈骗行为是否具有法益侵害性的实质标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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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诈骗罪
整体财产说
个别
财产
说
财产
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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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论诈骗罪中的财产损失
被引量:
10
5
作者
任永前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129-140,共12页
在诈骗罪中财产损失的认定标准上,个别财产说存在理论上的缺陷。个别财产说和诈骗罪的保护法益相冲突,使得诈骗罪有保护交易的诚信意思或者社会经济秩序之嫌;该说和行为无价值具有亲近性,不当扩大了诈骗罪的处罚范围;该说难以认定诈骗...
在诈骗罪中财产损失的认定标准上,个别财产说存在理论上的缺陷。个别财产说和诈骗罪的保护法益相冲突,使得诈骗罪有保护交易的诚信意思或者社会经济秩序之嫌;该说和行为无价值具有亲近性,不当扩大了诈骗罪的处罚范围;该说难以认定诈骗数额。而且,该说将生活中的欺诈行为和刑法上的诈骗罪混为一谈,使得生活中大量的违背诚信的贸易行为都成为诈骗罪。整体财产说更符合诈骗罪的财产犯罪的特性。在行为人给付对方大致相当对价的财物时,不存在现实的财产损失。欺诈贸易的行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将诈骗罪中财产损失的认定标准还原为整体财产说,既符合理论的一贯性,也符合司法实际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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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诈骗罪
财产
损失
整体财产说
个别
财产
说
原文传递
法秩序统一原理下双方给付型诈骗中财产损失的认定
被引量:
1
6
作者
纪闻
李创维
《中国检察官》
2022年第16期39-43,共5页
关于诈骗罪中的财产损失认定存在个别财产说与整体财产说之争,两种思路在认定双方给付型诈骗案件中结论不一,进而影响对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的界分。法秩序统一原理要求,民法和刑法对于同一法律事实的评价和适用不应有矛盾,在财产损失认...
关于诈骗罪中的财产损失认定存在个别财产说与整体财产说之争,两种思路在认定双方给付型诈骗案件中结论不一,进而影响对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的界分。法秩序统一原理要求,民法和刑法对于同一法律事实的评价和适用不应有矛盾,在财产损失认定上民法和刑法适用的法律效果不应有冲突。基于法秩序统一原理,在个案中首先应认定是否存在民法上的财产损失,其次依据不同观点认定是否存在刑法上的财产损失,最后选择与民法效果不冲突的刑法认定结论,从而实现民法和刑法对于财产损失认定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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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财产
损失
个别
财产
说
整体财产说
法秩序统一原理
原文传递
骗取不法原因给付物的刑法评价
7
作者
黄辰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43-47,153,共6页
不法原因给付行为的成立,必须以不法原因认识为前提。不法原因给付认识的内容,应与不法的内容相一致。不法原因财产处分行为会造成民法上无法保护的法律效果。财产损失是我国诈骗罪的不成文构成要件,采取单一的财产损失判断标准难以应...
不法原因给付行为的成立,必须以不法原因认识为前提。不法原因给付认识的内容,应与不法的内容相一致。不法原因财产处分行为会造成民法上无法保护的法律效果。财产损失是我国诈骗罪的不成文构成要件,采取单一的财产损失判断标准难以应对司法实践的需求。以不法原因给付人为视角,诈骗不法原因给付物的类型划分为不法原因给付的财物与不法原因给付的劳务(财产性利益)。根据不法原因给付物的不同,财产损失数额认定可分别进行:不法原因给付的财物的财产损失以个别财产说为准,不法原因给付劳务(财产性利益)的财产损失则以整体财产说为判断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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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不法原因给付
诈骗罪
整体财产说
个别
财产
说
原文传递
银行职员利用职务便利进行欺诈行为之定性
8
作者
杨兰
《中国检察官》
2020年第18期77-80,共4页
在银行职员伪造存单、运用过期存单或伪造公章在存单上盖章等,再利用职务便利对客户进行诈骗这一类型的案件中,由于存在着民事关系与刑事行为的重叠交叉,对于案件性质的认定存在一定的困难。认定财产损失由谁承担是此类案件定性的关键...
在银行职员伪造存单、运用过期存单或伪造公章在存单上盖章等,再利用职务便利对客户进行诈骗这一类型的案件中,由于存在着民事关系与刑事行为的重叠交叉,对于案件性质的认定存在一定的困难。认定财产损失由谁承担是此类案件定性的关键点。根据整体财产说的基本规则,在转移交付前后财产没有减少,原则上就排除财产损失的成立;而诈骗行为的实施则使被害人的财产消极减少或受损。因此,银行职员利用职务便利对客户进行欺诈,侵占的是单位财产,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而不成立诈骗罪。银行需要对客户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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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诈骗罪
职务侵占罪
职务便利
整体财产说
原文传递
题名
诈骗罪财产损失的类型化讨论
被引量:
6
1
作者
史蔚
机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出处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7年第2期16-22,共7页
文摘
在认定诈骗罪的财产损失时,有整体财产说、个别财产说、二分说三种不同主张。对于非经济交易类的诈骗案件,基于目的失败论,财产损失为被害人所交付的财产价值;对于行为人提供了部分对价的经济交易类诈骗案件,行为人给付的财产不是犯罪成本,财产损失应为被害人交付的财产价值与行为人给付的财产价值之差;对于行为人提供了相当对价的经济交易类诈骗案件,财产处分自由或交易诚信都不是诈骗罪所保护的法益,与被骗人交易动机或目的背离均不是刑法上的财产损失。实质的个别财产说不恰当地扩大了诈骗罪的保护法益,整体财产说更为合理。
关键词
财产
损失
实质的个别
财产
说
整体财产说
分类号
D924.33 [政治法律—刑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诈骗罪中财产损害的实质性判断
2
作者
牟双武
机构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出处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第1期105-110,共6页
文摘
从我国刑事立法的角度来看,诈骗罪是侵害个别财产的犯罪。实质的个别财产说以被害人财产处分目的实现与否作为个别财产损失的判断标准,具有实质的合理性。针对实质的个别财产说的批判难以成立。首先,处分自由也是财产法益保护的重要内容。其次,实质的个别财产说划定的处罚范围合理,并不违背刑法谦抑性原则。最后,实质的个别财产说遵循的仍是个别财产说的基本逻辑,未倒向整体财产理论的阵营。因此,应坚持以实质的个别财产说来判断财产损害。
关键词
诈骗罪
财产
损害
实质的个别
财产
说
整体财产说
财产
处分目的
分类号
D924 [政治法律—刑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财产犯罪中财产损失理论之流变
3
作者
黄云飞
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2年第2期31-35,共5页
基金
2020年度华东政法大学苏惠渔刑法学研究基金项目“财产犯罪中的财产损失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文摘
目前财产犯罪中的财产损失理论很大程度上是学说继受的结果,对于财产损失理论缺少体系化的研究。古代财产犯罪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日渐精密,但是并不存在财产损失理论诞生的根基,因为财产损失理论是近代法益保护思想下的产物。近代的财产犯罪由于出现了背信罪这种针对整体财产的犯罪,财产损失理论开始萌芽。当代财产犯罪在财产损失理论上出现了明显的变化,由最初的认为所有的财产犯罪都不以财产损失为要件的一元结构,转向在诈骗罪中要求财产损失的二元分化。财产犯罪中财产损失理论的流变表明,在财产损失理论的研究中要继续坚持法益保护的思考,还体现出了财产损失理论体系化的必要。
关键词
财产
犯罪
财产
损失
整体财产说
个别
财产
说
分类号
D914 [政治法律—刑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论诈骗罪“损失”要件的独立性——兼谈二维码案之定性
被引量:
1
4
作者
章智栋
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
出处
《山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第1期52-57,共6页
文摘
对于诈骗罪是针对被害人整体财产还是个别财产的犯罪,我国刑法理论界存在较大的分歧。文章认为实质的个别财产说更加适合我国的现实情况,"损失"在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体系中不具有独立地位,应当被包含于处分行为要件中作为判断诈骗行为是否具有法益侵害性的实质标准之一。
关键词
诈骗罪
整体财产说
个别
财产
说
财产
损失
Keywords
crime of fraud
idea of overall property
idea of part of property
property loss
分类号
D924.35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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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论诈骗罪中的财产损失
被引量:
10
5
作者
任永前
机构
吉林大学法学院
出处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129-140,共12页
文摘
在诈骗罪中财产损失的认定标准上,个别财产说存在理论上的缺陷。个别财产说和诈骗罪的保护法益相冲突,使得诈骗罪有保护交易的诚信意思或者社会经济秩序之嫌;该说和行为无价值具有亲近性,不当扩大了诈骗罪的处罚范围;该说难以认定诈骗数额。而且,该说将生活中的欺诈行为和刑法上的诈骗罪混为一谈,使得生活中大量的违背诚信的贸易行为都成为诈骗罪。整体财产说更符合诈骗罪的财产犯罪的特性。在行为人给付对方大致相当对价的财物时,不存在现实的财产损失。欺诈贸易的行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将诈骗罪中财产损失的认定标准还原为整体财产说,既符合理论的一贯性,也符合司法实际的要求。
关键词
诈骗罪
财产
损失
整体财产说
个别
财产
说
Keywords
fraud
property damage
doctrine of overall property
doctrine of individual property
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法秩序统一原理下双方给付型诈骗中财产损失的认定
被引量:
1
6
作者
纪闻
李创维
机构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2年第16期39-43,共5页
文摘
关于诈骗罪中的财产损失认定存在个别财产说与整体财产说之争,两种思路在认定双方给付型诈骗案件中结论不一,进而影响对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的界分。法秩序统一原理要求,民法和刑法对于同一法律事实的评价和适用不应有矛盾,在财产损失认定上民法和刑法适用的法律效果不应有冲突。基于法秩序统一原理,在个案中首先应认定是否存在民法上的财产损失,其次依据不同观点认定是否存在刑法上的财产损失,最后选择与民法效果不冲突的刑法认定结论,从而实现民法和刑法对于财产损失认定的协调。
关键词
财产
损失
个别
财产
说
整体财产说
法秩序统一原理
分类号
D924.35 [政治法律—刑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骗取不法原因给付物的刑法评价
7
作者
黄辰
机构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出处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43-47,153,共6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刑事案件事实认定的推论基础与解释性结构研究”(19CFX036)阶段性成果。
文摘
不法原因给付行为的成立,必须以不法原因认识为前提。不法原因给付认识的内容,应与不法的内容相一致。不法原因财产处分行为会造成民法上无法保护的法律效果。财产损失是我国诈骗罪的不成文构成要件,采取单一的财产损失判断标准难以应对司法实践的需求。以不法原因给付人为视角,诈骗不法原因给付物的类型划分为不法原因给付的财物与不法原因给付的劳务(财产性利益)。根据不法原因给付物的不同,财产损失数额认定可分别进行:不法原因给付的财物的财产损失以个别财产说为准,不法原因给付劳务(财产性利益)的财产损失则以整体财产说为判断依据。
关键词
不法原因给付
诈骗罪
整体财产说
个别
财产
说
分类号
D924 [政治法律—刑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银行职员利用职务便利进行欺诈行为之定性
8
作者
杨兰
机构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0年第18期77-80,共4页
文摘
在银行职员伪造存单、运用过期存单或伪造公章在存单上盖章等,再利用职务便利对客户进行诈骗这一类型的案件中,由于存在着民事关系与刑事行为的重叠交叉,对于案件性质的认定存在一定的困难。认定财产损失由谁承担是此类案件定性的关键点。根据整体财产说的基本规则,在转移交付前后财产没有减少,原则上就排除财产损失的成立;而诈骗行为的实施则使被害人的财产消极减少或受损。因此,银行职员利用职务便利对客户进行欺诈,侵占的是单位财产,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而不成立诈骗罪。银行需要对客户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关键词
诈骗罪
职务侵占罪
职务便利
整体财产说
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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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诈骗罪财产损失的类型化讨论
史蔚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7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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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2
诈骗罪中财产损害的实质性判断
牟双武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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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3
财产犯罪中财产损失理论之流变
黄云飞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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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4
论诈骗罪“损失”要件的独立性——兼谈二维码案之定性
章智栋
《山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8
1
下载PDF
职称材料
5
论诈骗罪中的财产损失
任永前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5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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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法秩序统一原理下双方给付型诈骗中财产损失的认定
纪闻
李创维
《中国检察官》
2022
1
原文传递
7
骗取不法原因给付物的刑法评价
黄辰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
0
原文传递
8
银行职员利用职务便利进行欺诈行为之定性
杨兰
《中国检察官》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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