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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文化遗产之地方立法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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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明君 《邢台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32-37,共6页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根据立法法、河北省及邢台市地方立法条例规定,邢台市作为设区市拥有文化遗产地方立法权。在国家与河北省文化遗产上位法基础上,邢台市有文化遗产专项地方立法实践,但是存在立法范围、地方特色与...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根据立法法、河北省及邢台市地方立法条例规定,邢台市作为设区市拥有文化遗产地方立法权。在国家与河北省文化遗产上位法基础上,邢台市有文化遗产专项地方立法实践,但是存在立法范围、地方特色与法律责任方面的不足。邢台市文化遗产地方立法应当构建综合立法模式,细化政府责任,采取分类保护与利用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邢台市 地方立法 文化遗产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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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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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强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 2023年第6期120-128,共9页
2022年为“俄罗斯各民族文化遗产年”,俄罗斯于该年出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立法。自此,俄罗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入了立法保护阶段,具有了里程碑意义。从俄罗斯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保护的背景、内容以及各界的认知中可以窥见,俄罗... 2022年为“俄罗斯各民族文化遗产年”,俄罗斯于该年出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立法。自此,俄罗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入了立法保护阶段,具有了里程碑意义。从俄罗斯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保护的背景、内容以及各界的认知中可以窥见,俄罗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具有保护文化主权、塑造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传承传统道德与价值观的意义,被赋予了强化民族与国家认同、维系国家文化安全的意涵。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中,俄罗斯政府动员各民族群体、各地文化机构、积极的社会力量加入其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俄罗斯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 文化主权 精神—道德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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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立法 被引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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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兵 《文化遗产》 CSSCI 2012年第2期1-16,157,共16页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整个文化遗产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一个国家、民族的血脉和精神,是国家、民族的身份象征和价值象征。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出台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的重要标志,是我国文化发展和社会主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整个文化遗产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一个国家、民族的血脉和精神,是国家、民族的身份象征和价值象征。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出台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的重要标志,是我国文化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明确了法律的性质和所调整的对象与范围; 确立了三个重要原则 - - 坚持区分精华与糟粕的原则、坚持中华文化一体多元性、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原则、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促进发展的原则; 建立了调查、名录、传承、传播等重要法律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重要原则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重要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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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知识产权保护 被引量: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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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晓青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15-23,共9页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知识产权具有十分密切的联系。当前我国正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其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内容。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构建涉及到的内容比较丰富,而权利主体、权利内容、...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知识产权具有十分密切的联系。当前我国正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其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内容。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构建涉及到的内容比较丰富,而权利主体、权利内容、财产权的行使方式等是必须规范的基本内容。另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可以采取多层次的保护形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知识产权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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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线路遗产保护立法的“事理”探究——以丝绸之路为对象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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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东坡 《浙江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2期121-130,共10页
作为世界遗产的一种新类型,文化线路的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必须忠于其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这因其复杂性、跨域性以及资源性而挑战艰巨。事理决定法理。作为保障机制,其法律规制需要契合其“事理”。而对文化线路作为遗产共同体或文化综... 作为世界遗产的一种新类型,文化线路的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必须忠于其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这因其复杂性、跨域性以及资源性而挑战艰巨。事理决定法理。作为保障机制,其法律规制需要契合其“事理”。而对文化线路作为遗产共同体或文化综合体等的解析存在歧见,并未在构成要素及其关系结构上科学界定,由此对这一立法前提亟待澄清。以丝绸之路为对象,可知文化线路遗产保护立法不应肢解和归结为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等的简单相加,而必须体现文化交流与创新的历史演进与空间延续,体现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的融通与创生,体现以线性分布的诸种文化遗产在其自然环境、文化生态中的景观及其统合、呼应,并应以意义阐释系统及其文化符码、话语表达作为必要构件。基于此,文化线路立法应在跨域协同、遗产一体和整体价值上维护文化线路的特质。这是评价其立法科学性的基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文化线路 丝绸之路 事理 文化景观 意义阐释系统 文化遗产保护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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