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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上尊重学说的未来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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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牛佳蕊(译) 宋华琳(译) 《经贸法律评论》 2022年第5期143-158,共16页
美国法院在斯基德莫尊重的基础上,逐渐发展并衍生了高尊重程度的谢弗林尊重和Auer尊重学说,降低了行政解释在地区上的差异。但法院过高的尊重,削减了司法审查对行政权的监督力度,行政解释质量的日趋下降,引发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诸多法... 美国法院在斯基德莫尊重的基础上,逐渐发展并衍生了高尊重程度的谢弗林尊重和Auer尊重学说,降低了行政解释在地区上的差异。但法院过高的尊重,削减了司法审查对行政权的监督力度,行政解释质量的日趋下降,引发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诸多法官对谢弗林尊重、Auer尊重的质疑与反对。为了改变或削弱过高尊重造成的不利影响,21世纪以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Christensen案、Mead案、Barnhart案中,重新援引了尊重程度较低的斯基德莫尊重,这一举措虽然强化了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监督,却显著降低了巡回法院审查行政解释法律的明晰性与一致性。当前,解决尊重学说所引发问题的可能方案有四种:一是消除所有的尊重学说;二是以斯基德莫尊重取代谢弗林尊重和Auer尊重;三是排除对只是因控制行政分支的政党交替而引起的解释变化的尊重;四是通过实施以上三种选择中的任何一种,削减或消除联邦最高法院对尊重学说的运用,但在巡回法院保留强版本的谢弗林尊重和Auer尊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尊重学说 斯基德莫尊重 谢弗林尊重 Auer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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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谢弗林时代的美国行政解释司法审查——基于若干判例的审视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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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琳 《东南法学》 2016年第1期70-87,共18页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分别于1944年和1984年确立的'斯基德莫尊重'原则、'谢弗林尊重'原则,是美国行政解释司法审查的两大重要原则,但二者如何进行衔接一直是困扰学界与实务界的一大难题。为此,美国最高法院在此后数年间尝...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分别于1944年和1984年确立的'斯基德莫尊重'原则、'谢弗林尊重'原则,是美国行政解释司法审查的两大重要原则,但二者如何进行衔接一直是困扰学界与实务界的一大难题。为此,美国最高法院在此后数年间尝试在一系列个案中解答这一难题:奥尔案中法院确立了超级尊重原则;克里斯腾森案与俄勒冈案中法院对谢弗林原则的适用疆域作了限缩;米德案及其后若干判例标志着'斯基德莫尊重'与'谢弗林尊重'并行体系的初步建立;X品牌案则确立了行政解释优于司法先例的判断框架;阿灵顿案表明司法应尊重涉及行政管辖权的行政解释。司法尊重姿态的变迁,一方面表明了近年来美国行政权的不断扩张与国家权力结构重心的转移,另一方面也体现了美国从司法克制主义到司法能动主义的转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解释 司法审查 谢弗林尊重 斯基德莫尊重 司法能动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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