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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市提高立法质量探析——以河源市立法工作实践为视角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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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鹏章 《地方立法研究》 2018年第1期114-126,共13页
2015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做出修改,赋予了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在设区的市全面进入地方立法之际,面对行使地方立法权的新机遇、新挑战,如何走好立法起步阶段,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立良法、出精品,是新获得地方立法权的... 2015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做出修改,赋予了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在设区的市全面进入地方立法之际,面对行使地方立法权的新机遇、新挑战,如何走好立法起步阶段,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立良法、出精品,是新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市立法人首要思考的问题。笔者结合河源市立法实践,剖析当前新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市主要面临的立法权限不够清晰、利益不够明细、协调不够完善、立法积极性不够平衡等难题,借鉴国内外地方立法做法进行比较研究,进而提出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三个"注重":注重精细化立法,坚持"慎出"与"细作"原则,努力打造立法精品;注重专业化立法,培养专业化立法队伍,积极借助"外脑",发挥各类社会专业力量的优势;注重实效性立法,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地方性法规的操作性,不断提高地方立法的公众参与度,开展对地方性法规的评估,切实增强新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市的法规实效。通过推进精细化立法、专业化立法、实效性立法,让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站上新高度,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奠定坚实基础,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伟大事业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市 立法质量 精细化立法 专业化立法 实效化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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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设区的市立法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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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伊士国 杨玄宇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2018年第5期114-115,共2页
2015年修改的《立法法》(以下简称新《立法法》)实现了我国立法体制的重大变革,依法赋予T所有设区的市立法权,使得设区的市成为了一个独立的立法层级,也使得地方立法主体得到了大规模扩容。但为了避免设区的市立法权的滥用,新《立法法... 2015年修改的《立法法》(以下简称新《立法法》)实现了我国立法体制的重大变革,依法赋予T所有设区的市立法权,使得设区的市成为了一个独立的立法层级,也使得地方立法主体得到了大规模扩容。但为了避免设区的市立法权的滥用,新《立法法》既“赋权”又“限权”,即在大规模扩大地方立法权主体的同时,又对设区的市立法权限做了明确限定,进行了“收窄”,但其规定得比较抽象、模糊,需要进一步予以明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立法体制 设区的市立法权 立法层级 限权 立法法》 立法权主体 重大变革 地方立法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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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设区的市立法工作高标准起步高质量推进——加强审查指导 注重务实管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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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建红 《人民之声》 2021年第4期14-17,共4页
2015年立法法修改后,广东21个地级以上市均享有了地方立法权。为把立法体制改革决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及省委的部署要求,以理论武装为根本,以制... 2015年立法法修改后,广东21个地级以上市均享有了地方立法权。为把立法体制改革决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及省委的部署要求,以理论武装为根本,以制度机制为保障,以能力建设为支撑,加强和改进对设区的市法规审查指导工作。至2021年4月,省人大常委会共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含决定)215件,其中新制定法规140件,修改44件,废止31件;在新制定的123件实体性法规中,城乡建设与管理类65件,环境保护类41件,历史文化保护类15件,其他2件,有效保障和促进了各地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习近平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立法体制 设区的市 城乡建设与管理 历史文化保护 地方性法规 立法法修改 立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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