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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公司财产权的演进与公司决策权力分配机制的更新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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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彦红
王延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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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
西北工业大学人文与经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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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理论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58-66,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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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公司资本制度改革”(项目编号:2015F014)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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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任何一个公司机关都不得拥有无限的决策权力,基于此种考虑,公司法通常将公司决策权力在董事会和股东会之间进行分配。传统的公司决策权力分配路径,无论是股东会中心主义还是董事会中心主义,都是从股东所有权论出发,以股东授权为基础,致力于股东利益最大化,这种思路需要进行检讨。新董事会中心主义认为公司本质为利害相关人财产与利益的集合,将董事会定位为公司经营事务的决策机关,该权力属原初性而非授权性规定。股东会只能拥有最低限度的决策权力,该权力仅具有监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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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股东会中心主义
所有与经营分离
新董事会中心主义
利害相关人利益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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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3.991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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