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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新闻出版管理与新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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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靳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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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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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1-6,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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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对新闻出版进行管理和调控,追求和争取其政治认同效益、文化与科技传播效益和经济效益三个效益的最大化,是世界性的国家共同行为。世界各国对新闻出版的管理,均把法律作为根本规范,以法律为依据,辅之以多种方式。当代新闻出版的管理,已经不单是传统媒体的管理,还包括对新兴媒体互联网的管理。新闻出版管理和新闻出版自由是一枚硬币的两面,相辅相承,缺一不可,以保护人权为责任,以建立良好传播秩序为方向的管理,是维护言论自由、新闻出版自由的保障。新闻出版自由,是具体的、相对的,就一个国家而言,同新闻出版的管理一样,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或阶段,有不同的特点,侧重的方面也不相同,保护范围、力度和程度也有较大的差异,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超越时代、超越文化传统、超越经济发展、超越法律的自由。新闻责任论融进新闻自由相对论理念,是西方新闻学和新闻理论的一个世纪性新变化。新闻责任论出现后,少数发达国家对外却仍然主张绝对的新闻自由,国际上称之为新闻自由的双重标准。如何应对新闻自由的双重标准,关键是构建本国健康、良好的传播秩序,保护国家的表达权、信息安全、文化安全和国家安全,不断改善和提高本国的人权和表达权的保护水平,同时发展壮大经济实力,发展新闻出版产业,在世界传播领域占有自己应有的地位,进而使新闻自由的双重标准及其包藏的意识形态目的无法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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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闻出版管理
新闻自由
新闻自由的相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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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G211
[文化科学—新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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