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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律体系新论——以益阳兔子山遗址所出汉律律名木牍为中心 被引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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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忠炜 张春龙 《历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4-23,M0003,共21页
以是否具备刑罚性为标准,汉律区分为狱律与旁律,具备刑罚性的多被视为狱律,旁律则包含行政性、制度性(含军法类)、礼制性律篇。汉初,九章诸篇均已存在,或分属狱律,或分属旁律。九章诸篇之所以能从众多的汉律律篇中脱颖而出,既与汉律体... 以是否具备刑罚性为标准,汉律区分为狱律与旁律,具备刑罚性的多被视为狱律,旁律则包含行政性、制度性(含军法类)、礼制性律篇。汉初,九章诸篇均已存在,或分属狱律,或分属旁律。九章诸篇之所以能从众多的汉律律篇中脱颖而出,既与汉律体系的开放性有关,也与对律篇价值的估定有关,极可能是律令学发展的产物。正律、旁章记载虽晚出,却有一定依据可循,不能一概斥之为伪造。汉律通行于郡及王国。汉初,王国虽有较大自治权,但无制定律令的权力,也没有独立的王国法存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旁律 名木牍 兔子山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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