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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无庭审判程序:解纷性庭前程序改革的目标思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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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尚豪
欧元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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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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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2期13-18,170,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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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民事诉讼重复起诉规制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6BFX081)
最高人民法院“新时代中国特色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研究”(项目编号:FLYX20180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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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庭审中心主义理念下,把开庭视作法院判决的唯一正当性基础,只有庭审才是审理,庭审外的其他程序设置则仅为庭审的附庸,任何案件未经开庭,均不得作出实体判决。然而,在诉讼程序进展中,某些案件的实质争议可能会彻底消除,达到适于判决的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如仍强制开庭,必然造成庭审的形式化及多余化,而且庭审需要较多的程序预备及保障措施,随之必然形成诉讼程序的繁杂化。为使程序适应纠纷解决的实际需求,应当完成庭审程序的认知祛魅,使其专注于解决实质争议,无实质争议的案件则无需开庭即可判决,将传统理论上的解纷性庭前程序转化为无庭审判程序,从而形成无庭审判与开庭审判二元并立的程序解纷结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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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无庭审判程序
庭前程序
庭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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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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