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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以《侵权责任法》第11、12条为中心 被引量:26
1
作者 程啸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5期65-76,162,共12页
由于《侵权责任法》第8条规范的是以意思联络为要件的共同加害行为,故而该法第11条与第12条调整的是两类因果关系类型不同的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就主观状态而言,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不同于共同加害行为;而就因果关系来说,它又有别... 由于《侵权责任法》第8条规范的是以意思联络为要件的共同加害行为,故而该法第11条与第12条调整的是两类因果关系类型不同的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就主观状态而言,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不同于共同加害行为;而就因果关系来说,它又有别于以因果关系推定为基础的共同危险行为。在我国法上,加害部分不明的多数人侵权不属于共同危险行为,应分别适用《侵权责任法》第11、12条。该法第67条只是对环境污染者内部责任分摊的规定,并非是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例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 共同加害行为 共同危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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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 被引量:6
2
作者 张艳 马强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2年第5期32-37,共6页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一种较为特殊的侵权行为形态 ,我国法律对之尚无规定 ,但实践中此类案例已经发生。本文结合判例探讨了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的构成要件、责任承担、与共同侵权及共同危险行为的差异等问题。
关键词 数人侵权 无意思联络 侵权责任承担 侵权行为 民法 共同危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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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 被引量:1
3
作者 庞静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 2009年第7期44-46,共3页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指数个行为人事先无意思联络,因该数人的独立行为偶然结合在一起,共同致使同一受害人遭受同一损害。我国目前对此类型侵权行为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在未来立法中应当明确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是单独侵权,并根据无...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指数个行为人事先无意思联络,因该数人的独立行为偶然结合在一起,共同致使同一受害人遭受同一损害。我国目前对此类型侵权行为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在未来立法中应当明确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是单独侵权,并根据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所造成的损害结果在法律上是否可分割,决定各行为人的损害赔偿责任承担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意思联络 单独侵权 责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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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因果关系的认定——基于案例的分析和对理论的梳理
4
作者 李荣荣 《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09年第1期68-72,共5页
因果关系问题历来为侵权法最为关注的焦点之一,也是争论和不确定性最为繁杂的一个领域。无论是从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抑或是从"一元说"还是"二元说"说因果关系理论的视角出发,它们的应用都有着各自的优缺点。从个... 因果关系问题历来为侵权法最为关注的焦点之一,也是争论和不确定性最为繁杂的一个领域。无论是从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抑或是从"一元说"还是"二元说"说因果关系理论的视角出发,它们的应用都有着各自的优缺点。从个案出发,寻找适合的因果关系理论,或许是一个可以值得借鉴的思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意思联络 数人侵权 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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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 被引量:3
5
作者 许鑫净 颜良伟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7年第6期21-22,共2页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的核心特征在于数个行为人之间无意思联络,各行为人的行为偶然结合造成对受害人的同一损害。"损害可分和损害不可分"是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理想的类型分析。此外,在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的责任分配上采...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的核心特征在于数个行为人之间无意思联络,各行为人的行为偶然结合造成对受害人的同一损害。"损害可分和损害不可分"是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理想的类型分析。此外,在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的责任分配上采取折衷模式是最佳立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意思联络 数人侵权 类型分析 责任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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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兼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被引量:2
6
作者 陈亚玲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5期65-68,共4页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的责任认定取决于其与共同侵权行为的关系,这也涉及对共同侵权行为“共同性”的认识。共同侵权行为的认定应当采用关联共同说,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分为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和无意思联络的单独侵权,从而在侵权行...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的责任认定取决于其与共同侵权行为的关系,这也涉及对共同侵权行为“共同性”的认识。共同侵权行为的认定应当采用关联共同说,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分为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和无意思联络的单独侵权,从而在侵权行为法体系中,共同侵权行为分为有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和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意思联络 数人侵权 共同侵权行为 共同性 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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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之责任分析——兼评杨立新侵权法草案相关规定 被引量:1
7
作者 苏湖城 《法制与经济》 2010年第2期49-50,共2页
共同侵权行为包括两种情况:有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与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其在责任的承担上就存在连带责任和按分责任,而区别就在于侵权行为之间究竟是直接结合还是间接结合,对于无意思联络中行为的间接结合而言... 共同侵权行为包括两种情况:有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与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其在责任的承担上就存在连带责任和按分责任,而区别就在于侵权行为之间究竟是直接结合还是间接结合,对于无意思联络中行为的间接结合而言,不成立共同侵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意思联络 共同侵权 连带责任 按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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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性质 被引量:2
8
作者 陈玉祥 《盐城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1期28-32,共5页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指数人事先并无共同的意思联络,其加害行为相结合而致生同一损害结果的侵权类型,可以将其分为损害可分和损害不可分两种。其中,损害可分的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单独侵权,数行为人承担按份责任;损害不可分的无...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指数人事先并无共同的意思联络,其加害行为相结合而致生同一损害结果的侵权类型,可以将其分为损害可分和损害不可分两种。其中,损害可分的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单独侵权,数行为人承担按份责任;损害不可分的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共同侵权,数行为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主要按过错程度或平均分担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 性质 单独侵权 共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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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行为 被引量:7
9
作者 刘凯湘 王永霞 《政法论丛》 2009年第6期35-43,共9页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行为的研究意义主要在于廓清其是否应归于共同侵权行为,即行为人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这一问题。根据结合的时间和空间,可以将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行为划分为同时空结合和异时空结合两类行为。由于难以给出一个统一的、...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行为的研究意义主要在于廓清其是否应归于共同侵权行为,即行为人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这一问题。根据结合的时间和空间,可以将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行为划分为同时空结合和异时空结合两类行为。由于难以给出一个统一的、科学的、确定的划分数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原因力的标准,并且无辜的受害人相对于实施了侵权行为的加害人应受到更多的保护,因此虽然无意思联络,只要数个侵权行为互相结合造成同一损害的,行为人应向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即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行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权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 共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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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 被引量:2
10
作者 赵林青 《法学杂志》 北大核心 2006年第6期26-29,共4页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目前在我国现行法中尚无明确规定,对该行为的性质学者颇多争执。本文通过请求权基础分析法,对一起数人侵权案件进行解读,进而比较该行为与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的不同,指出该行为应是不真正连带债务的一种典...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目前在我国现行法中尚无明确规定,对该行为的性质学者颇多争执。本文通过请求权基础分析法,对一起数人侵权案件进行解读,进而比较该行为与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的不同,指出该行为应是不真正连带债务的一种典型形态,并明确行为人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形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意思联络 共同侵权 共同危险行为 不真正连带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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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以类型化研究为目的 被引量:8
11
作者 焦艳红 《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2007年第1期52-62,共11页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这一概念并未见诸于立法或司法解释中,因而并不是一个严格的立法用语,但这并不是说它是一个游离于司法实践之外的问题。事实上,对共同侵权(这是一个立法用语)构成要件的探讨总是与对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这一概念并未见诸于立法或司法解释中,因而并不是一个严格的立法用语,但这并不是说它是一个游离于司法实践之外的问题。事实上,对共同侵权(这是一个立法用语)构成要件的探讨总是与对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的探讨并行的。关于加害人的责任承担模式,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由于立法的欠缺,司法裁判也立场各异,本文拟通过对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的概念界定、责任模式比较,进而对其进行类型划分,根据不同情形确立不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意思联络 加害人 共同侵权 责任承担方式 加害行为 承担连带责任 共同过失 共同危险行为 损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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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从类型划分到责任分配的研究 被引量:1
12
作者 贾爱玲 《法治研究》 2015年第1期152-159,共8页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现象在现代社会屡见不鲜,由于现行分类和责任分配标准的抽象性,导致在实际生活中的处理方式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因此,对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整个理论体系进行再构架意义重大。在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情况下,应以损害...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现象在现代社会屡见不鲜,由于现行分类和责任分配标准的抽象性,导致在实际生活中的处理方式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因此,对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整个理论体系进行再构架意义重大。在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情况下,应以损害在事实上不可分作为其存在之基,以损害在法律上是否可分作为责任人以何种方式承担法律责任之据:当损害在法律上可分时,按照先比较过错再比较原因力大小的思路,划分各行为人的责任份额;在原因力和过错大小难以证明时,推定损害在法律上不可分,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 事实上不可分 法律上不可分 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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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责任承担——基于对《侵权责任法》第11、12条的分析 被引量:1
13
作者 孟永华 田琪雅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13年第6期83-86,共4页
虽然《侵权责任法》第11、12条对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作了规定,但仍未明确其责任的承担问题。《侵权责任法》第11、12条对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行为的划分是以因果关系为标准的,任何一种侵权行为都是同一损害后果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 虽然《侵权责任法》第11、12条对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作了规定,但仍未明确其责任的承担问题。《侵权责任法》第11、12条对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行为的划分是以因果关系为标准的,任何一种侵权行为都是同一损害后果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单独有其中任何一方的侵权都不会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当且仅当两者结合时损害结果才会产生,反过来,损害结果的发生必须是两个人以上侵权行为的共同结合。在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中,不论每个行为人的行为是否足以造成全部损害,只要在损害结果与每一个侵权行为都不可分的情况下,就应认定为连带责任,在损害结果可分的情况下,应认定为按份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 共同故意 连带责任 按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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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法律适用问题研究——以王德祥案件为例
14
作者 王婷婷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17年第4期83-86,共4页
在王德祥案中,受害人王德祥的死亡可能由被告与不明第三人造成,但两人没有共同故意,亦无教唆或者帮助的情形,而且一方具体侵权人可以确定,因此,本案属于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被告及第三人的行为与受害者的死亡存在紧密的因果关系,应当... 在王德祥案中,受害人王德祥的死亡可能由被告与不明第三人造成,但两人没有共同故意,亦无教唆或者帮助的情形,而且一方具体侵权人可以确定,因此,本案属于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被告及第三人的行为与受害者的死亡存在紧密的因果关系,应当认定为"同一损害",但无法确定"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由于被告车辆保险可承担大量赔偿金,考虑公平原则适用《侵权责任法》第11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没有保险分担经济压力,则适用该法第12条承担按份责任。如果被告和第三人中有一方的侵权行为足以导致全部损害,虽无法确定具体份额,应当让该方承担较高份额的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 同一损害 足以 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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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意思联络数人环境侵权行为的责任分担——以类型化为视角 被引量:6
15
作者 黄凯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103-109,140,共7页
无意思联络数人环境侵权行为是指主观上无意思联络的数个环境侵害行为造成了一个同一、不可分割损害后果的环境侵权行为。以因果关系为分类标准可以将无意思联络数人环境侵权行为分为环境择一危害行为、环境聚合危害行为与环境加算危害... 无意思联络数人环境侵权行为是指主观上无意思联络的数个环境侵害行为造成了一个同一、不可分割损害后果的环境侵权行为。以因果关系为分类标准可以将无意思联络数人环境侵权行为分为环境择一危害行为、环境聚合危害行为与环境加算危害行为三种类型,根据风险责任与最终责任区别理论,分别对三种侵害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具体分析。环境择一危害行为与环境聚合危害行为的风险责任为连带责任,最终责任为平均分担,而环境加算危害行为的风险责任为按份责任,最终责任则以比例分担为原则,平均分担为补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意思联络数人环境侵权行为 法律责任 类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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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思联络的数人环境侵权的责任承担 被引量:3
16
作者 曹凡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125-131,共7页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环境侵权因果关系复杂,侵权形态多样,类型化分析是明晰责任的重要前提。《侵权责任法》《环境侵权司法解释》虽通过相关规定构建起无意思联络的数人环境侵权的责任承担规范基础,但规范适用尚显模糊,类型划分亦有待完善...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环境侵权因果关系复杂,侵权形态多样,类型化分析是明晰责任的重要前提。《侵权责任法》《环境侵权司法解释》虽通过相关规定构建起无意思联络的数人环境侵权的责任承担规范基础,但规范适用尚显模糊,类型划分亦有待完善。当前,类型化分析学说“三分法”“四分法”“六分法”争论不休,然而,各学说自身存在划分标准不尽科学,划分类型不够周延之症。将来整合重塑无意思联络的数人环境侵权须明确以因果关系的原因力为逻辑依据,将其划分为环境竞合污染行为、环境互补污染行为、环境加算污染行为和环境累积污染行为四类,继而依据各类侵权形态中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间的作用力妥当设置按份责任和连带责任规则,形成公平合理、行之有效的责任分担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环境侵权 原因力 类型重塑 责任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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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连带责任在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中的适用 被引量:7
17
作者 陈霖 《财经法学》 CSSCI 2023年第5期100-113,共14页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不足以导致全部损害的,在满足“综合关联共同性”时存在连带责任的适用可能。为缓和全部连带的严苛性,我国在立法与司法上实质性地引入了比例连带责任,但仅限于特定原因力组合的案型。美国法上的混合责任与日本法上...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不足以导致全部损害的,在满足“综合关联共同性”时存在连带责任的适用可能。为缓和全部连带的严苛性,我国在立法与司法上实质性地引入了比例连带责任,但仅限于特定原因力组合的案型。美国法上的混合责任与日本法上的部分连带责任在原因力类型多样化上的包容经验,为我国比例连带责任有条件地开放适用提供了有益借鉴。比例连带责任的本土内涵为“原因力相当”范围内的赔偿责任,构筑其启动条件时无需强调“原因力显著微小”这一要素。比例连带责任的运用主要从两个层面展开:对外向受害人进行比例连带时汲取传统连带责任的部分理论构造双重抗辩,对内向其他侵权人追偿时就实际清偿部分依照原因力比例划分最终份额。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原因力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 比例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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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责任承担方式 被引量:1
18
作者 茹秋乐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报》 2021年第5期21-24,共4页
《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这一侵权类型,是以按份责任的方式来划分责任。文章为探讨该法条规定的责任承担方式之合理性,通过梳理该法条规定的按份责任与其他法条所规定的责任承担方式存在的冲突,对“按份责任说”... 《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这一侵权类型,是以按份责任的方式来划分责任。文章为探讨该法条规定的责任承担方式之合理性,通过梳理该法条规定的按份责任与其他法条所规定的责任承担方式存在的冲突,对“按份责任说”和“连带责任说”进行辨析,并结合域外法中普遍采取连带责任的立法模式,得出在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制度中,连带责任是更优的立法选择的结论。我国应修改相关立法,以保护受害人的利益,达成侵权法内外价值的统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意思联络 共同侵权 按份责任 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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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行为相结合致同一损害的责任认定
19
作者 全字杰 《商情》 2012年第50期352-353,共2页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将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根据侵权行为结合的紧密程度区分为直接结合和间接结合两种情形,但对于如何区分直接结合与间接结合未予明确,...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将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根据侵权行为结合的紧密程度区分为直接结合和间接结合两种情形,但对于如何区分直接结合与间接结合未予明确,司法实践中对此存在不同的认识,在连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表现地尤为突出。以下就以碾压前车甩出乘客的后车应否对乘客之死承担连带责任一案为例讨论数个侵权人间的责任认定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意思联络 侵权行为 同一损害 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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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类型区分及法律承担
20
作者 吴旭日 《黑河学刊》 2010年第2期80-82,共3页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有两种类型: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和单独侵权。现行司法解释已对该两种类型作出了一定程度的明确,但具体在实践中如何对个案定性,莫衷一是。要结合实际案例,从分析二者的构成要件入手,提出二者之间区分的核心区分标...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有两种类型: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和单独侵权。现行司法解释已对该两种类型作出了一定程度的明确,但具体在实践中如何对个案定性,莫衷一是。要结合实际案例,从分析二者的构成要件入手,提出二者之间区分的核心区分标准。对于完善相关配套法律规范,指导司法实践,更好的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体现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提供了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意思联络共同侵权 单独侵权 区分标准 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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