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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确认无效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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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玮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6年第4期23-26,共4页
针对行政主体所做出的无效行政行为,许多国家都有专门的确认无效诉讼制度向相对人提供救济。作为确认诉讼中的一个类型,确认无效诉讼拥有其独立的地位与价值。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法》中还没有关于确认诉讼的规定,而关于无效确认诉讼... 针对行政主体所做出的无效行政行为,许多国家都有专门的确认无效诉讼制度向相对人提供救济。作为确认诉讼中的一个类型,确认无效诉讼拥有其独立的地位与价值。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法》中还没有关于确认诉讼的规定,而关于无效确认诉讼的规定也仅在《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增设确认判决时有所涉及。但这些条款并不能说明我国已经拥有了独立的确认无效诉讼制度。确认无效诉讼的独立性主要体现在其特别的规则上,应借鉴德国模式,将确认无效诉讼与撤销诉讼看作是两种并列的诉讼类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效行政行为 无效确认诉讼 特别规则 判决方式 撤销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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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无效诉讼中起诉期限的排除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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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珊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2019年第1期81-86,共6页
确认无效诉讼中适用起诉期限是对成文法的遵从,不仅会违背无效行政行为本质,还会使确认无效诉讼丧失独立价值,最终导致判决结果有悖公平正义。考虑到"有限公定力"理论,确认无效诉讼的功能目的,起诉期限价值的目标,以及确认诉... 确认无效诉讼中适用起诉期限是对成文法的遵从,不仅会违背无效行政行为本质,还会使确认无效诉讼丧失独立价值,最终导致判决结果有悖公平正义。考虑到"有限公定力"理论,确认无效诉讼的功能目的,起诉期限价值的目标,以及确认诉讼的特殊性质,在无效行政行为的救济中,确认无效诉讼应排除起诉期限的适用,而由其产生的返还或者赔偿请求权应当适用起诉期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效行政行为 确认无效诉讼 起诉期限 撤销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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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无效诉讼起诉期限的司法填补 被引量:9
3
作者 刘春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123-133,共11页
由立法者原意可知,确认无效诉讼在起诉期限规则上,存在初始且有意识的法律漏洞,需要法官进行填补。目前,除适用和不适用起诉期限条款两种做法外,最高人民法院在郭家新案中还创设了"适当期间"的漏洞填补方式。从权利保护必要... 由立法者原意可知,确认无效诉讼在起诉期限规则上,存在初始且有意识的法律漏洞,需要法官进行填补。目前,除适用和不适用起诉期限条款两种做法外,最高人民法院在郭家新案中还创设了"适当期间"的漏洞填补方式。从权利保护必要性理论出发,"适当期间"实质是将确认无效诉讼起诉期限问题的判断权交给了法院,由法官进行裁量。为防范法官滥用裁量权,必须对其进行限制。一方面,在具体判断时需结合法律澄清的可能以及法安定和社会秩序的稳定等进行综合考量;另一方面,遵循个案性的判断准则和"适当期间"不低于法定起诉期限的标准。即便如此,根据《立法法》中法律保留条款的规定,确认无效诉讼的起诉期限规则最终应由法律作出规定,方为适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确认无效诉讼 起诉期限 法律漏洞 适当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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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然与应然:确认无效诉讼的起诉期限辨析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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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君瑜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142-153,共12页
在我国,确认无效诉讼是否受起诉期限所约束,学理及实务上均存在分歧。学理层面上,不受约束之立场与大陆法系传统的无效行政行为理论相契合,受约束之立场则植根于法安定性的考虑。实务层面上,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出现矛盾,其对全国人... 在我国,确认无效诉讼是否受起诉期限所约束,学理及实务上均存在分歧。学理层面上,不受约束之立场与大陆法系传统的无效行政行为理论相契合,受约束之立场则植根于法安定性的考虑。实务层面上,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出现矛盾,其对全国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编写的释义书、内部讨论形成的会议纪要等引导实务操作的“官方范本”同样存在分歧。有必要在实然与应然两种语境下探讨确认无效诉讼的起诉期限问题。实然语境下,现行《行政诉讼法》采受约束之立场是明确的,而引起分歧的主要原因在于2018年《行诉法解释》第94条第2款似乎隐含不受约束之立场。但借助诉讼过程的阶段化构造理论与单层阶段诉讼的审理结构展开分析,可知第94条第2款实则无法导出确认无效诉讼不受起诉期限所约束。而应然语境下,通过权利保护与法安定性之权衡,可知未来修法时宜采不受约束之立场,且确认无效诉讼的独立价值亦有赖于对该立场的遵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确认无效诉讼 起诉期限 诉讼要件 单层阶段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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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行政行为无效诉讼的期限研究 被引量:6
5
作者 曹淑伟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66-77,共12页
确认行政行为无效诉讼是否适用起诉期限,存在"否定说"、"肯定说"和"中间说"。必须首先厘清上述三说的合理与不合理之处,应将"肯定说"修正为"有限肯定说",即原则上适用起诉期限,对已... 确认行政行为无效诉讼是否适用起诉期限,存在"否定说"、"肯定说"和"中间说"。必须首先厘清上述三说的合理与不合理之处,应将"肯定说"修正为"有限肯定说",即原则上适用起诉期限,对已确认的无效行政行为,法院有权排除期限适用;同时建立适当机制发挥行政自我纠错和过滤功能。其次开展实证研究,探寻"三说"的现实困境。再次,运用皮尔斯实效主义法学对四说进行法经济学分析,证明"有限肯定说"具有经济优势。最后,研讨"有限肯定说"的制度进路:建立原告超期起诉提供证据制度,建立被告处理前置及其责任制度,完善无效行政行为举证责任分配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确认行政行为无效诉讼 起诉期限 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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