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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义无权代理人责任论 被引量:12
1
作者 张驰 《东方法学》 CSSCI 2017年第5期2-10,共9页
狭义无权代理人责任应定性为法定特别责任,无过失责任与法定担保是其内涵,保护相对人利益和稳定交易秩序是其目的。在责任认定判断方面,应将须有无代理权行为、本人未追认和相对人未撤回作为构成要件,以区别于其他责任限制因素;在责任... 狭义无权代理人责任应定性为法定特别责任,无过失责任与法定担保是其内涵,保护相对人利益和稳定交易秩序是其目的。在责任认定判断方面,应将须有无代理权行为、本人未追认和相对人未撤回作为构成要件,以区别于其他责任限制因素;在责任承担方面,要充分尊重相对人的选择权,使之可选择请求履行或赔偿的救济途径,在适用赔偿救济时,需注意区分无权代理人的主观心态,来确定损害赔偿的对象是履行利益还是信赖利益,以求适用的准确和合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狭义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人责任 法定特别责任 无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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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代理人归责中的代为履行问题研究——以民法总则第171条为视角 被引量:3
2
作者 张力 何宏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129-140,共12页
民法总则第171条第3款规定了无权代理人实施无权代理的代为履行责任,善意相对人有权在被代理人未予追认的情形下,选择直接向无权代理人主张履行债务或损害赔偿。代为履行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是性质截然不同的两种责任,前者是合同责任,后... 民法总则第171条第3款规定了无权代理人实施无权代理的代为履行责任,善意相对人有权在被代理人未予追认的情形下,选择直接向无权代理人主张履行债务或损害赔偿。代为履行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是性质截然不同的两种责任,前者是合同责任,后者则是一种侵权责任。代为履行责任承担实际上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理,其实质属于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也即合同主体的变更。基于此种责任承担方式的特殊性,为了防止该责任承担违背代理制度本身的宗旨,法律有必要对某些情形下相对人的选择权予以限制。同时为了构建科学合理的无权代理人归责体系,法律有必要赋予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在不损及被代理人合法权益前提下的协商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总则 无权代理人 责任归属 代为履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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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总则》中的狭义无权代理人责任 被引量:2
3
作者 王如娃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2020年第1期54-58,共5页
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原有的代理制度呈现出诸多不足。基于此,《民法总则》第171条对原有的代理制度进行了相应的完善,但新增的第171条第3款和第4款的内容在表述上是仍然存在争议的,在无权代理的性质、构成要件及责任承担方面还存在不完... 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原有的代理制度呈现出诸多不足。基于此,《民法总则》第171条对原有的代理制度进行了相应的完善,但新增的第171条第3款和第4款的内容在表述上是仍然存在争议的,在无权代理的性质、构成要件及责任承担方面还存在不完善和不明确之处,为司法实践带来了一定的阻碍。基于此,需要对《民法总则》中的狭义无权代理人责任进行较为全面的梳理和研究解释,进一步地明确狭义无权代理人责任范围规定,以推动第171条的司法实践适用性,保障相对人的合法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总则 狭义无权代理人责任 性质 要件 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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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表见代理的认定和无权代理人的法律责任
4
作者 刘蕾 陆华明 《徐州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S1期6-8,共3页
本文以一案例为切入点,论述表见代理的构成要素以及法律责任。引出在造成本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表见代理中,由本人向善意相对人承担民事责任后,无权代理人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是否必然排斥刑事责任。
关键词 表见代理 无权代理人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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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代理人对善意相对人之责任探微
5
作者 汪义双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第2期35-40,共6页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3款规定了无权代理人对善意相对人的责任,但在理论上没有形成共识,迄今争议不断。辨明无权代理的责任性质、责任方式、责任范围,然后厘清善意无权代理人与非善意无权代理人对善意相对人的责任承担,区分无权...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3款规定了无权代理人对善意相对人的责任,但在理论上没有形成共识,迄今争议不断。辨明无权代理的责任性质、责任方式、责任范围,然后厘清善意无权代理人与非善意无权代理人对善意相对人的责任承担,区分无权代理人为善意抑或非善意的不同情形,对于实现系争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甚有助益,也能实现对该款理解与适用的妥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善意无权代理人 非善意无权代理人 善意相对人 利益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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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代理人对善意相对人责任之析分——以《民法总则》第171条第3款的解释为中心 被引量:13
6
作者 潘重阳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102-115,共14页
现有的《民法总则》第171条第3款解释方案未能填补"隐藏的漏洞",需通过确定无权代理人责任性质以探寻新的解释路径。非善意无权代理人承担的是侵权责任,善意无权代理人承担的是法定特别责任。因此,《民法总则》第171条第3款... 现有的《民法总则》第171条第3款解释方案未能填补"隐藏的漏洞",需通过确定无权代理人责任性质以探寻新的解释路径。非善意无权代理人承担的是侵权责任,善意无权代理人承担的是法定特别责任。因此,《民法总则》第171条第3款应当被解释为指示适用性规范与请求权创设规范的混合:既指向侵权责任,又创设了善意无权代理人的法定特别责任。由于侵权责任和法定特别责任均不能支撑履行债务的责任形式,立法上也并无额外创设履行债务责任形式的必要,所以该款关于履行债务的规定,同样是指向合同责任的指示适用性规范。三种责任的构成要件不同,善意相对人可依据具体情形主张不同的责任形式与赔偿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权代理人责任 责任性质 法律漏洞 指示适用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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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权代理人的民事责任 被引量:1
7
作者 宋华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 2002年第3期17-19,共3页
无权代理是一种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权代理如被确定无效,无权代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其成立要件为:代理人无代理权;相对人需为善意。无权代理人的民事责任包括无权代理人对相对人的民事责任与无权代理人对被代理人的民事责任。 ... 无权代理是一种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权代理如被确定无效,无权代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其成立要件为:代理人无代理权;相对人需为善意。无权代理人的民事责任包括无权代理人对相对人的民事责任与无权代理人对被代理人的民事责任。 对相对人的责任为特别责任和无过错责任,对被代理人的责任为侵权责任和过错责任。相对人可以选择无权代理人承担赔偿责任或履行责任,无权代理人无过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对此规定过于概括,建议在将来的民事立法中具体规定无权代理人责任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权代理人 民事责任 特别责任 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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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权代理人的损害赔偿责任——民法总则第171条第3、4款的解释 被引量:4
8
作者 张家勇 《人民法治》 2017年第10期29-31,共3页
民法总则对于无权代理人的赔偿责任问题所作的规范创造出了“崭新”的立法例,但是由于该规定存在明显的解释或合理化困境,有可能在未来的司法适用中引致混乱,需要通过解释构造予以应对。解释时,必须一方面与法律文义尽可能保持一致,另... 民法总则对于无权代理人的赔偿责任问题所作的规范创造出了“崭新”的立法例,但是由于该规定存在明显的解释或合理化困境,有可能在未来的司法适用中引致混乱,需要通过解释构造予以应对。解释时,必须一方面与法律文义尽可能保持一致,另一方面在客观价值上与其他相关规定实现体系协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损害赔偿责任 无权代理人 民法总则 责任问题 司法适用 客观价值 立法例 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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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权代理人的民事责任 被引量:1
9
作者 房绍坤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5年第1期27-33,共7页
无权代理人的民事责任是代理制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从三个方面论述了这一问题。一是无权代理人民事责任的根据。文章在介绍和评价侵权责任说、缔约过失责任说、默示担保责任说的基础上,认为无权代理人的民事责任为特别责任;二是... 无权代理人的民事责任是代理制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从三个方面论述了这一问题。一是无权代理人民事责任的根据。文章在介绍和评价侵权责任说、缔约过失责任说、默示担保责任说的基础上,认为无权代理人的民事责任为特别责任;二是无权代理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文章从无权代理人、被代理人和相对人三个方面论述了责任的构成问题;三是无权代理人民事责任的内容。文章认为无权代理人民事责任为赔偿责任,并进一步探讨了赔偿责任的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权代理人 民事责任 代理 赔偿责任 追认权 代理行为 民法通则 缔约过失责任 撤回权 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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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代理人所订立合同之效力状态─—兼论效力待定合同
10
作者 李少伟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CSSCI 1998年第6期12-14,共3页
关键词 无权代理人 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状态 意思表示 订立合同 无效合同 可撤销合同 撤回权 合同法律制度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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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代理人过错责任及其减免——《民法典》第171条第4款解释论 被引量:4
11
作者 纪海龙 《法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139-150,共12页
在《民法典》第171条第3款规定的风险责任外,无权代理人还可能承担过错侵权责任。此时的赔偿范围为消极利益,且不应以履行利益为限。《民法典》第171条第4款关于恶意相对人和无权代理人之间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的规定,属于与有过错... 在《民法典》第171条第3款规定的风险责任外,无权代理人还可能承担过错侵权责任。此时的赔偿范围为消极利益,且不应以履行利益为限。《民法典》第171条第4款关于恶意相对人和无权代理人之间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的规定,属于与有过错规则的明文规定,在立法论上大体妥当。行为人或相对人对代理权欠缺的善意意味着其无过错,但恶意并不意味着一定存在过错。对于无权代理人或相对人是否存在过错,需要结合对代理权欠缺的恶意和对被代理人追认可能性的判断作出综合认定。在判断无权代理人的过错时,还须考虑其是否违反向相对人披露代理权欠缺的说明义务。关于无权代理人过错侵权情形下代理人和相对人的责任分担,应综合侵权法中与有过错和受害人故意的规定以及无权代理人和相对人在各种情形下的过错情况逐一进行判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人责任 与有过错 受害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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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我国关于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效力的立法及实践
12
作者 吴久宏 《法律适用》 1996年第3期14-17,共4页
从原始社会末期的物物交换开始,到以货币为媒介的简单商品交换,乃至现代社会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人类社会经济的每一发展无不打上了合同这种商品交换的法律形式的烙印.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合同已经成为实现社会经济流转的重要法律工具.在... 从原始社会末期的物物交换开始,到以货币为媒介的简单商品交换,乃至现代社会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人类社会经济的每一发展无不打上了合同这种商品交换的法律形式的烙印.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合同已经成为实现社会经济流转的重要法律工具.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过程中,合同也已经越来越成为联接社会生产、流通、分配与消费的桥梁和纽带.随着社会经济流转速度的加快,随着经济关系的日益复杂化,由于公民、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能力、知识水平、时间、活动空间等的限制,公民、法定代表人不可能事必躬亲.实际生活中,公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权代理人 合同效力 交易第三人 《经济合同法》 民法通则 代理 企业法 合同无效 无效合同 当事人
原文传递
因狭义无权代理所订合同之法律后果 被引量:4
13
作者 李少伟 《政法论丛》 CSSCI 1998年第5期32-36,共5页
对狭义无权代理及其法律后果的规定,见于《民法通则》第66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 对狭义无权代理及其法律后果的规定,见于《民法通则》第66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权代理人 狭义无权代理 效力待定合同 订合同 订立合同 无效合同 代理 意思表示 可撤销合同 撤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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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票据无权代理 被引量:13
14
作者 季俊东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2期77-80,共4页
论票据无权代理季俊东票据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票据代理也应适用民法上关于代理的规定。“但是,票据法以促进流通为目的,着重保护持票人的利益以维护交易安全。因此,票据法对票据代理又有特殊规定,而尤其对无权代理的规定与民法上... 论票据无权代理季俊东票据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票据代理也应适用民法上关于代理的规定。“但是,票据法以促进流通为目的,着重保护持票人的利益以维护交易安全。因此,票据法对票据代理又有特殊规定,而尤其对无权代理的规定与民法上规定差异极大。本文拟就票据无权代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权代理人 狭义的无权代理 票据无权代理 《票据法》 越权代理 票据责任 票据代理 票据伪造 代理 大陆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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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民法通则》关于无权代理合同的效力规定——兼与张淳同志商榷
15
作者 张大林 王军 《河北法学》 北大核心 1993年第3期8-11,共4页
《河北法学》1992年第1期刊发了张淳同志《浅谈我国法律关于无权代理合同效力规定的冲突、取舍和完善》(下称《浅谈》)一文,文中指出了《经济合同法》与《民法通则》关于无权代理合同效力规定的冲突所在,并对完善无权代理合同法律调整... 《河北法学》1992年第1期刊发了张淳同志《浅谈我国法律关于无权代理合同效力规定的冲突、取舍和完善》(下称《浅谈》)一文,文中指出了《经济合同法》与《民法通则》关于无权代理合同效力规定的冲突所在,并对完善无权代理合同法律调整作了有益探讨,其中不乏合理之处。但《浅谈》对《民法通则》第66条第1款之规定所作的解释,恐有所误。笔者拟就此发表一些看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权代理人 行为人 《民法通则》 民事责任 合同的效力 追认权 有效合同 否认权 合同效力 撤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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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无权代理制度的几个问题 被引量:1
16
作者 房绍坤 《青岛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6年第2期79-82,共4页
代理是一项重要的民法制度,我国《民法通则》第四章第二节对此作了规定。但是,《民法通则》对代理问题的规定过于简单,已不能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亟待从立法上加以完善。本文仅就完善无权代理制度的问题作一论述。 一、完善被代理人的... 代理是一项重要的民法制度,我国《民法通则》第四章第二节对此作了规定。但是,《民法通则》对代理问题的规定过于简单,已不能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亟待从立法上加以完善。本文仅就完善无权代理制度的问题作一论述。 一、完善被代理人的追认权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权代理人 狭义无权代理 表见代理 追认权 撤回权 代理 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 催告权 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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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义无权代理中行为人的民事责任研究述评
17
作者 虞宗麟 《争议解决》 2019年第4期31-42,共12页
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一条对狭义无权代理中行为人民事责任的规定受到许多争议。通过梳理、分析和比较学界的观点和争论,宜使行为人对善意相对人承担无过错的法定担保责任。责任承担方式为损害赔偿:如果行为人不知道自己欠缺代理... 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一条对狭义无权代理中行为人民事责任的规定受到许多争议。通过梳理、分析和比较学界的观点和争论,宜使行为人对善意相对人承担无过错的法定担保责任。责任承担方式为损害赔偿:如果行为人不知道自己欠缺代理权,仅需赔偿信赖利益损失,否则应赔偿履行利益损失。如果善意相对人应当知道行为人欠缺代理权,可以适当减轻行为人的责任。此外,善意相对人行使撤销权不影响行为人承担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狭义无权代理人 民事责任 损害赔偿 主观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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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狭义无权代理”之立法完善
18
作者 杨欣欣 《社会心理科学》 1997年第3期34-38,共5页
代理制度是近代社会经济的产物,起到了"扩张私法自治之范围"和"私法自治之补充"的作用。但代理制度同时伴有危害交易安全的弊端,尤其以无权代理的情形最为严重。近代民法根据无权代理的原因和后果归属的不同,又将... 代理制度是近代社会经济的产物,起到了"扩张私法自治之范围"和"私法自治之补充"的作用。但代理制度同时伴有危害交易安全的弊端,尤其以无权代理的情形最为严重。近代民法根据无权代理的原因和后果归属的不同,又将其分为表见代理和狭义无权代理。本文仅就狭义无权代理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力进行了具体分析。鉴于我国《民法通则》仅对狭义无权代理的表现形式及其法律后果作了原则性规定,作者建议,在制定我国《民法典》时,应借鉴德、日立法体例,单设"狭义无权代理"一节。其基本内容应包括:无权代理的概念、本人的追认权、对方的催告权、对方的取消权,无权代理人的责任等条款,以补充现行《民法通则》之不足,平衡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稳定社会经济秩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狭义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人 代理 代理人 法律效力 代理制度 交易安全 民法通则 代理行为 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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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特殊成立要件探析 被引量:12
19
作者 杜伟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CSSCI 1998年第2期14-15,共2页
关键词 表见代理制度 无权代理人 善意第三人 代理 过错责任原则 成立要件 民事责任 客观责任 交易安全 无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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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代理法中的客观责任原则 被引量:4
20
作者 孙毅 《求是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1995年第5期48-52,共5页
在不断膨胀的代理责任规范中,客观责任原则在实然法关系中是真实存在的。客观责任原则强调某些违反合同义务、侵害他人权利、致人损害的,即使行为人并无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它意味着民事责任的严格化。客观责任原则的提出有其... 在不断膨胀的代理责任规范中,客观责任原则在实然法关系中是真实存在的。客观责任原则强调某些违反合同义务、侵害他人权利、致人损害的,即使行为人并无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它意味着民事责任的严格化。客观责任原则的提出有其存在的经济根源和社会价值。在代理法中存在着客观责任的归责方式,过错并不是所有代理责任中不可缺少的要件。考察现代代理法,由于代理的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已被严格区分,因而过错责任原则与客观责任原则在功能上具有高度的互补作用。应建立运用客观责任原则的表见代理制度,以完善我国的代理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客观责任 无权代理人 代理 连带责任 民事责任 行为人 表见代理制度 注意义务 善意相对人 过错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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