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2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双层社会”背景下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刑事规制思路 被引量:9
1
作者 戴烽 朱清 《当代传播》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73-75,81,共4页
当下,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增势明显且危害加大,亟须法律规制。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本质上是一种信息,《刑法》中有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相关罪名,入罪标准主要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故可以借鉴刑事手段进行规制。但在具体刑事规制中,尚存认... 当下,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增势明显且危害加大,亟须法律规制。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本质上是一种信息,《刑法》中有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相关罪名,入罪标准主要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故可以借鉴刑事手段进行规制。但在具体刑事规制中,尚存认识障碍,包括"社会秩序通常并不包含网络空间秩序""网络空间秩序混乱的危害性不及现实社会秩序混乱";以及社会秩序严重混乱定量标准体系尚未建立的实际障碍。对此,本文引入"双层社会"理论,意在说明当前网络空间俨然已具备"公共场所"的功能和属性,网络空间秩序应成为社会秩序的一种,也应纳入刑事规制范畴。同时指出在三级传播背景下,网络空间秩序混乱带来的危害有时会甚于现实空间秩序混乱。最后,借助5W理论,提出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犯罪定量标准体系的建立应考虑包括转发量等在内的多重因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双层社会 三级传播 5W模式 无特定指向 虚假新闻 刑事规制
下载PDF
“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法律规制
2
作者 徐英荣 冯建华 《新闻爱好者》 北大核心 2001年第5期18-19,共2页
本刊今年第一期刊载了《读者的“消费者权益如何保护──从桂运波诉《知音》杂志说起》;在第二期又刊载了《虚假报道:侵犯读者的人格权──兼作新闻“真实性”的法律读解》引起了读者的关注。《“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法律规则》是... 本刊今年第一期刊载了《读者的“消费者权益如何保护──从桂运波诉《知音》杂志说起》;在第二期又刊载了《虚假报道:侵犯读者的人格权──兼作新闻“真实性”的法律读解》引起了读者的关注。《“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法律规则》是这个讨论的继续。 本文认为,虚假新闻分为两类:一类有特定指向,侵犯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类无特定指向,但有严重的危害性。读者桂运波诉《知音》一案出现后,人们应对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是否构成侵权的问题进行理论反思。 新闻打假的呼声,在中国现当代新闻史上可谓是历久不衰。然而,回望漫漫长路,新闻打假却遭遇尴尬:面对与己“无关”的虚假新闻,广大受众虽满腔义愤,但更多的是无奈和茫然。虚假新闻就在这样一种“集体无意识”中依然得以蔓延、肆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虚拟新闻 "无特定指向"虚拟新闻 法律规制 新闻侵权 受众评诉讼权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