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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遗嘱继承中被继承人意思推知的法经济学分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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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小军 《学术论坛》 北大核心 2006年第6期132-135,共4页
遗嘱成本的存在以及降低社会成本的需要使在无遗嘱继承制度中贯彻被继承人意思推知精神成为必要。因为意思推知本身也会产生相应成本,所以制度构建应当在权衡这两种成本、尽力实现社会总成本最小化的基础上进行。继承法中应当把被继承... 遗嘱成本的存在以及降低社会成本的需要使在无遗嘱继承制度中贯彻被继承人意思推知精神成为必要。因为意思推知本身也会产生相应成本,所以制度构建应当在权衡这两种成本、尽力实现社会总成本最小化的基础上进行。继承法中应当把被继承人意思的推知确立为无遗嘱继承制度的原则,同时在条文规范的设置中尽可能使这一原则具体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遗嘱成本 无遗嘱继承 继承 意思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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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配偶无遗嘱继承制度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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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庆爽 《长春大学学报》 2011年第3期77-80,共4页
澳大利亚无遗嘱继承制度高度重视配偶的无遗嘱继承权。在澳大利亚各州和地区,赋予事实配偶以继承权;配偶无固定的继承顺序;区分配偶继承人应继份与血亲继承人应继份;赋予配偶遗产先取权;遗产分割时确保生产配偶生活的稳定性。
关键词 澳大利亚 无遗嘱继承 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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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美国无遗嘱继承人制度——以《美国统一遗嘱检验法》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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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丹 《科教导刊》 2012年第5期89-90,共2页
美国将继承人分为无遗嘱继承人与遗嘱继承人,无遗嘱继承人又称为法定继承人。文章运用对比分析的方法,通过对美国的无遗嘱继承人制度的评析,分析目前我国法定继承人制度存在的不足,总结美国无遗嘱继承人制度具有的特点及对我国的立法启示。
关键词 无遗嘱继承 继承顺序 应继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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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优士丁尼法对女性财产权益的保护——以立遗嘱权、遗嘱继承权、无遗嘱继承权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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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平奇 《私法研究》 2020年第1期-,共15页
目次一、问题的提出二、女性立遗嘱权的获得三、女性遗嘱继承权的圆满四、女性无遗嘱继承权的完善五、代结语:优士丁尼法保护女性财产权益的理论基础一、问题的提出女性权益保护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课题之一,世界各国法律对女性... 目次一、问题的提出二、女性立遗嘱权的获得三、女性遗嘱继承权的圆满四、女性无遗嘱继承权的完善五、代结语:优士丁尼法保护女性财产权益的理论基础一、问题的提出女性权益保护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课题之一,世界各国法律对女性权益的保护大多做出相关规定。就我国而言,或有冠以"女性"的专门法律(如《妇女权益保障法》)加以保护,或有部门法中的相关条文予以保护(如《宪法》第48~49条、《民法总则》第128条、《婚姻法》第2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遗嘱继承 遗嘱 《民法总则》 《妇女权益保障法》 部门法 人类社会发展 女性权益保护 优士丁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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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可以改变法定继承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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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诚 《学习与研究(北京)》 1985年第7期45-46,共2页
不久前,本市某法院判决:王金祥的遗产由其遗嘱指定的继承人陈坤继承。这个判决,引起了一些人的非议。他们说,王斌是王金祥的儿子,是他的法定继承人,为什么王金祥的遗产一点也不给王斌,太不合理了。这些人为什么会有这种议论呢?原因之一... 不久前,本市某法院判决:王金祥的遗产由其遗嘱指定的继承人陈坤继承。这个判决,引起了一些人的非议。他们说,王斌是王金祥的儿子,是他的法定继承人,为什么王金祥的遗产一点也不给王斌,太不合理了。这些人为什么会有这种议论呢?原因之一,是对遗嘱可以改变法定继承关系的道理缺乏了解。让我们先看看这件事的经过吧。王金祥一九五五年与李秀英结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定继承 王金祥 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证机关 无遗嘱继承 继承开始 个人财产 陈坤 公民合法财产 李秀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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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继承法律制度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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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宏伟 孙文桢 王东春 《山东法学》 1998年第1期52-53,共2页
香港的继承法律制度□张宏伟孙文桢王东春香港没有统一的继承法,其继承法律体系主要由一些单行法规组成。现行的继承法规有《遗嘱条例》、《无遗嘱者遗产条例》、《遗属赡养条例》、《遗产税条例》、《遗嘱承办和管理条例》等。继承的... 香港的继承法律制度□张宏伟孙文桢王东春香港没有统一的继承法,其继承法律体系主要由一些单行法规组成。现行的继承法规有《遗嘱条例》、《无遗嘱者遗产条例》、《遗属赡养条例》、《遗产税条例》、《遗嘱承办和管理条例》等。继承的方式有遗嘱继承、无遗嘱继承(法定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继承法律 撤销遗嘱 遗嘱 无遗嘱继承 非婚生子 兄弟姐妹 遗产 香港 供养人 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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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转移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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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严明 曹迎红 《求是学刊》 CSSCI 1998年第1期54-56,共3页
财产继承转移机制研究严明曹迎红遗嘱继承和无遗嘱继承的规则并不能自动带来死者财产向新的所有者的转移。一个具有以信用为基础的经济制度的社会,不能依靠曾被接受的债务同死老一起消失的原则运行。现代法为保证遗留债务能适当偿付,... 财产继承转移机制研究严明曹迎红遗嘱继承和无遗嘱继承的规则并不能自动带来死者财产向新的所有者的转移。一个具有以信用为基础的经济制度的社会,不能依靠曾被接受的债务同死老一起消失的原则运行。现代法为保证遗留债务能适当偿付,必须有所约束。为了有序地转移死者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转移机制 遗嘱检验法院 财产继承 遗嘱执行人 无遗嘱继承 民法法系 继承 遗产管理人 教会法院 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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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女性在罗马继承法中地位的变迁——兼谈该变迁对近现代继承法的影响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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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万春 《孝感学院学报》 2004年第1期85-89,共5页
在古罗马继承法演进中,妇女继承地位的变迁成为亮丽的风景线。妇女地位从低到高,两性地位逐渐趋向平等,这在罗马继承法中有鲜明的体现,至今仍然影响着各国的继承立法。从遗嘱继承制度和无遗嘱继承制度的相关方面可了解这一变迁。
关键词 女性 罗马继承 继承 无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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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统一继承法典》概述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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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强 刘晓星 《政治与法律》 1984年第4期76-78,共3页
美国是一个联邦制的国家,法律制度实行的是双轨制,即联邦颁布的法律和各州颁布的法律。由于诸多原因,各州所颁布的法律极不统一,因而常常引起相互间的法律冲突。为了克服这种现象,自本世纪初以来,美国一些非官方机构在致力于统一美国各... 美国是一个联邦制的国家,法律制度实行的是双轨制,即联邦颁布的法律和各州颁布的法律。由于诸多原因,各州所颁布的法律极不统一,因而常常引起相互间的法律冲突。为了克服这种现象,自本世纪初以来,美国一些非官方机构在致力于统一美国各州法律的问题上作出了很大的努力。迄今为止,已制定了大量的统一法律规范供各州采用或立法参考,其中有些法律规范已为各州采用或修改采用,发生法律效力。一九六八年八月美国州法律全国统一委员会和美国律师协会批准的《美国统一继承法典》(以下简称法典)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继承 无遗嘱继承 法典 遗嘱自由 遗产管理人 继承 法律制度 特留份 法律效力 配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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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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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侯正涛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5年第4期79-83,共5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颁布和施行,结束了我国长期以来在民事继承方面立法不完备、司法不统一的局面,这是我国健全社会主义制度的又一重大进展。但在法学界,由于各国立法对代位继承有不同的规定,人们对代位继承人的地位和范围、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颁布和施行,结束了我国长期以来在民事继承方面立法不完备、司法不统一的局面,这是我国健全社会主义制度的又一重大进展。但在法学界,由于各国立法对代位继承有不同的规定,人们对代位继承人的地位和范围、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后的代位继承问题的认识尚颇有分歧,观点相差甚远。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探讨,以便统一认识,促进立法、司法及法学理论的完善和发展。本文拟就这方面的几个问题谈点个人的粗浅看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代位继承 继承 孙子女 法定继承 应继份 继承遗产 继承制度 外祖父母 法学理论 无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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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登记公证的弊端与对策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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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葛光锐 贾广葆 《上海房地》 2014年第9期51-54,共4页
一、房屋继承登记的内涵 房屋继承是指死者的房屋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死者生前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而转移给他人所有的一种法律制度。我国法律规定,房屋继承有两种形式.即遗嘱房屋继承和法定房屋继承。遗嘱房屋继承是指由被继承人生前设... 一、房屋继承登记的内涵 房屋继承是指死者的房屋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死者生前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而转移给他人所有的一种法律制度。我国法律规定,房屋继承有两种形式.即遗嘱房屋继承和法定房屋继承。遗嘱房屋继承是指由被继承人生前设立遗嘱来指定继承人继承房屋遗产的方式。这种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这种继承又称“无遗嘱继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继承 房屋 无遗嘱继承 遗产分配原则 公证 法律制度 法律规定 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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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全面理解“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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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汤艳红 《苏州教育学院学报》 1997年第2期162-163,共2页
中师《法律常识》教材第五章在讲授我国的继承法律制度时,“法定继承”是重点和难点部分,也是这章教学的关键.笔者认为应从下述诸方面去讲清这一法律术语的内涵.首先,应向学生阐明法定继承的概念.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遗... 中师《法律常识》教材第五章在讲授我国的继承法律制度时,“法定继承”是重点和难点部分,也是这章教学的关键.笔者认为应从下述诸方面去讲清这一法律术语的内涵.首先,应向学生阐明法定继承的概念.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遗赠抚养协议和没有遗嘱继承的情况下,直接根据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继承人所有的方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是相对应的,因此,法定继承也叫做无遗嘱继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定继承 全面理解 继承 遗嘱继承 抚养关系 继承法律 赡养义务 无遗嘱继承 代位继承 法律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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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遗留的房产被哥哥翻建 弟弟怎样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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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勤古 《农村百事通》 2005年第22期69-69,共1页
关键词 继承 法定继承 遗产 继承 无遗嘱继承 旧房屋 父母 扶养义务 适当补偿 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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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摊上遗产官司的名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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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建红 《方圆》 2014年第23期20-24,共5页
根据《方圆》记者统计的近年来26起备受关注的名人遗产纠纷案中,近六成属于无遗嘱继承的案件。其中,大多数名人是因为去世突然,来不及立遗嘱。正当齐白石弟子许麟庐的儿女持续上演着遗产争夺大战时,齐老的另一弟子娄师白的遗产官司... 根据《方圆》记者统计的近年来26起备受关注的名人遗产纠纷案中,近六成属于无遗嘱继承的案件。其中,大多数名人是因为去世突然,来不及立遗嘱。正当齐白石弟子许麟庐的儿女持续上演着遗产争夺大战时,齐老的另一弟子娄师白的遗产官司,也才刚刚落下帷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遗产纠纷案 官司 无遗嘱继承 齐白石 名人 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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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起公证案例看涉外法定继承公证的法律适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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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沛冉 戴笺 《中国公证》 2014年第7期31-35,1,共5页
由于目前各国对于法定继承的立法规定各不相同,在涉外法定继承的准据法适用中存在发生法律冲突的可能,这就为公证员准确办理涉外法定继承公证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作者从对一例涉外法定继承公证个案的分析出发,简要阐述了公证人在办理涉... 由于目前各国对于法定继承的立法规定各不相同,在涉外法定继承的准据法适用中存在发生法律冲突的可能,这就为公证员准确办理涉外法定继承公证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作者从对一例涉外法定继承公证个案的分析出发,简要阐述了公证人在办理涉外法定继承公证时确定法律适用的方法与注意事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继承公证 法律适用 无遗嘱继承 涉外 案例 继承 遗产分配 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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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继承法评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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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强 《法学评论》 1985年第2期55-59,共5页
现代英国继承法是英国在废除封建继承原则基础上逐步制定和确认的,它并无大陆法系国家那样包括承继法在内的统一民法典,而是由大量的单行法规组成的。其中主要包括:1937年遗嘱条例、1925年财产条例、1925年遗产管理条例、1938年家庭供... 现代英国继承法是英国在废除封建继承原则基础上逐步制定和确认的,它并无大陆法系国家那样包括承继法在内的统一民法典,而是由大量的单行法规组成的。其中主要包括:1937年遗嘱条例、1925年财产条例、1925年遗产管理条例、1938年家庭供养条例、1952年无遗嘱继承条例、1963年遗嘱条例,1966年家庭供养条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继承 继承 无遗嘱继承 配偶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 遗嘱自由原则 大陆法系 遗产收益 继承 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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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的遗嘱,为何签名摁手印仍被判无效
17
作者 庞理鹏 郭亚涛 《百姓生活》 2016年第4期39-40,共2页
人民法院报不久前刊登的一起案例,案例中一位老人请人打印遗嘱,安排个人百年后的继承事宜,然后自己签名并摁手印。可是在诉讼中,这份打印的遗嘱最终被二审法院判决无效。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尽管当事人在遗嘱中签名摁印,但不符合继承法中... 人民法院报不久前刊登的一起案例,案例中一位老人请人打印遗嘱,安排个人百年后的继承事宜,然后自己签名并摁手印。可是在诉讼中,这份打印的遗嘱最终被二审法院判决无效。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尽管当事人在遗嘱中签名摁印,但不符合继承法中对自书遗嘱"亲笔书写,本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要件要求,所以不具有自书遗嘱的效力。本文将此案例以点评的形式呈现给大家,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二审法院 人民法院报 继承 继承法》 一审法院 李富 夫妻共同财产 无遗嘱继承 二审判决 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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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斯舅舅》——围绕遗嘱的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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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建 《法律与生活》 2008年第20期54-55,共2页
围绕遗嘱的阴谋巴尔扎克的《邦斯舅舅》是他晚期创作的,是他深入分析人情世故的名著。小说主人公邦斯是拿破仑帝国时代的遗民,
关键词 无遗嘱继承 公证人 巴尔扎克 法定继承 帝国时代 法律 优先原则 法国民法典 财产 拿破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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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子女和未尽抚养义务的双亲对被害子女的赔偿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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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阿里森·M.斯坦勒 鲁英 《环球法律评论》 1992年第2期32-35,共4页
一、引言子女因他人违法行为致死时,双亲在一般情况下能够在违法致死诉讼中得到伤害赔偿费。非法致死诉讼目前在美国是完全有制定法可依的。美国各州都有非法致死条例。本文将讨论这些条例和适用这些条例裁决的一些案例,旨在确定遗弃子... 一、引言子女因他人违法行为致死时,双亲在一般情况下能够在违法致死诉讼中得到伤害赔偿费。非法致死诉讼目前在美国是完全有制定法可依的。美国各州都有非法致死条例。本文将讨论这些条例和适用这些条例裁决的一些案例,旨在确定遗弃子女和对子女不抚养的父母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取得其子女死亡的赔偿费以及在何种情况下不能取得。美国大多数州关于违法致死条例是以(英国)《坎皮尔法》为兰本的。——该法原来是1846年英国制定法,规定父母对因他人违法侵害使其子女死亡时可以起诉请求赔偿。而美国的这些条例都是按死者在世亲人蒙受的损失判给伤害赔偿费。条例一般都指明哪些亲属和死者的其他有关人员可以取得赔偿费。所有条例都规定由被指定人取得其经济损失的赔偿,如社会损失、配偶权力的损失,陪伴的损失的赔偿。有的条例甚至规定肇事者付出惩罚性伤害赔偿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损害赔偿费 条例 非婚生子女 抚养义务 遗弃 致死 伤害赔偿 无遗嘱继承 违法行为 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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