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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如何处理既判事实预决效力问题的思考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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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军辉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8期147-154,共8页
既判事实的预决效力是指前诉判决与后诉案件的审理具有先决关系时,后诉法院应当以前诉判决既判事实为基础来审理后诉的效力。既判事实产生预决效力在于其达到了法律意义上的真实程度。既判事实的预决效力具有相对性,不同性质的既判事实... 既判事实的预决效力是指前诉判决与后诉案件的审理具有先决关系时,后诉法院应当以前诉判决既判事实为基础来审理后诉的效力。既判事实产生预决效力在于其达到了法律意义上的真实程度。既判事实的预决效力具有相对性,不同性质的既判事实在同一诉讼程序中的预决效力是不一样的。在民事审判中对于既判事实的预决效力应当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诉讼 既判事实 预决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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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既判事实之预决效力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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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军辉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39-44,共6页
民事既判事实是指人民法院民事生效裁判文书中所确认的事实。预决效力是指前诉判决与后诉案件的审理具有先决关系时,后诉法院应当以前诉判决既判事实为基础来审理后诉的效力。既判事实具有预决效力的主要依据在于其已经达到法律意义上... 民事既判事实是指人民法院民事生效裁判文书中所确认的事实。预决效力是指前诉判决与后诉案件的审理具有先决关系时,后诉法院应当以前诉判决既判事实为基础来审理后诉的效力。既判事实具有预决效力的主要依据在于其已经达到法律意义上的真实程度。既判事实的预决效力与裁判程序所适用的证明标准、判决的种类、判决是否具有特殊性、举证期限制度的运用等因素紧密相连。另外,民事既判事实在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中所生的预决效力是不同的,需要作具体的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诉讼 既判事实 预决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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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既判事实的预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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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解庆利 王波峰 段晓博 《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2期28-32,共5页
既判事实是人民法院已生效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基于刑事判决较高的证明标准,其既判事实预决力有特殊的效力范围和效力程度。我国证据立法的相关规定非常薄弱,应借鉴其他国家的规定予以完善,同时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关键词 刑事既判事实 预决力 刑事立法 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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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判事实预决力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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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晓华 龚倩 《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2008年第5期86-90,共5页
既判事实的预决力在效力内容上包括"一致性"和"确定性"。预决力的强弱主要基于既判事实所属诉讼类型对证明标准的要求,而证明标准体现了案件事实与客观真实的远近关系。"相对的预决力"在大多数情况下应... 既判事实的预决力在效力内容上包括"一致性"和"确定性"。预决力的强弱主要基于既判事实所属诉讼类型对证明标准的要求,而证明标准体现了案件事实与客观真实的远近关系。"相对的预决力"在大多数情况下应当得到适用,但在一些案件中也存在"绝对的预决力"。预决力问题应当成为证据法典的重要内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预决力 既判事实 绝对的预决力 相对的预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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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还是相对:对既判力事实的司法认知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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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阎朝秀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6年第3期58-61,共4页
诉讼法一般是从证明对象的角度看既判力事实是否对涉及该事实的后诉事实的预决效力,而笔者则从司法认知的角度来认识既判力事实的预决效力,既判力事实是否具有预先确定的绝对效力,法官在后案中无须当事人举证证明,作为司法认知的事项直... 诉讼法一般是从证明对象的角度看既判力事实是否对涉及该事实的后诉事实的预决效力,而笔者则从司法认知的角度来认识既判力事实的预决效力,既判力事实是否具有预先确定的绝对效力,法官在后案中无须当事人举证证明,作为司法认知的事项直接进行确认,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笔者认为断然肯定或是否定既判力事实作为司法认知的对象,都是错误的。既判力事实对司法认知的效力具有相对性,有的既判力事实是司法认知的对象,有的既判力事实则不能成为司法认知的对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既判事实 司法认知 预决力 绝对 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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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认知——既判力事实的另一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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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阎朝秀 《贵州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5期109-113,共5页
诉讼法一般是从证明对象的角度看既判力事实是否对涉及该事实的后诉事实的预决效力,而少有从司法认知的角度来认识既判力事实的预决效力,既判力事实是否具有预先确定的效力,法官在后案中无须当事人举证证明,作为司法认知的事项直接进行... 诉讼法一般是从证明对象的角度看既判力事实是否对涉及该事实的后诉事实的预决效力,而少有从司法认知的角度来认识既判力事实的预决效力,既判力事实是否具有预先确定的效力,法官在后案中无须当事人举证证明,作为司法认知的事项直接进行确认,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断然肯定或是否定既判力事实作为司法认知的对象,都是错误的。既判力事实对司法认知的效力具有相对性,有的既判力事实是司法认知的对象,有的既判力事实则不能成为司法认知的对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既判事实 司法认知 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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