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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判力理论与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审判监督程序的冲突及解决途径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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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谭振波 《河北法学》 2003年第1期154-156,共3页
既判力理论的核心在于拘束法院及当事人不得轻易动摇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以维护程序的安定性和法律的和平性。这与我国民事诉讼法当中审判监督程序的有关规定存在着不小的矛盾。合理解决这一矛盾要从探讨并运用既判力理论的本质和法... 既判力理论的核心在于拘束法院及当事人不得轻易动摇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以维护程序的安定性和法律的和平性。这与我国民事诉讼法当中审判监督程序的有关规定存在着不小的矛盾。合理解决这一矛盾要从探讨并运用既判力理论的本质和法律价值入手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既判力理论 监督程序 民事诉讼法 法律价值 法院 法律效 中国 国民 综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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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判力理论视角下的民事裁定再审范围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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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辉辉 向忠诚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2期108-113,135,共7页
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对民事裁定再审范围的规定较为原则,最高法院以司法解释的形式作出了一定程度的明确,但不够全面而较为零散,有的还前后矛盾,致使司法实务中无法适从,并且缺乏法理基础而正当性不足。从民事裁定的既判力理论分析,只有不... 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对民事裁定再审范围的规定较为原则,最高法院以司法解释的形式作出了一定程度的明确,但不够全面而较为零散,有的还前后矛盾,致使司法实务中无法适从,并且缺乏法理基础而正当性不足。从民事裁定的既判力理论分析,只有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裁定属于再审的范围,对诉讼指挥裁定不得适用民事诉讼再审程序,当事人对不予再审立案和驳回再审申请裁定不得再次申请再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裁定 再审范围 既判力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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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既判力理论的建构基础——从历史发展与嬗变的比较法视角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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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凯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1期55-61,共7页
古罗马时期所创造的"一事不再理"原则,包括诉讼系属和判决的既判力两层含义。由于"一事不再理"原则合乎逻辑地向前发展,近现代既判力理论在承继了判决的既判力这一内涵的基础上也有所发展。既判力理论和"一事... 古罗马时期所创造的"一事不再理"原则,包括诉讼系属和判决的既判力两层含义。由于"一事不再理"原则合乎逻辑地向前发展,近现代既判力理论在承继了判决的既判力这一内涵的基础上也有所发展。既判力理论和"一事不再理"原则虽然在内涵上有所区别,但两者存在共同的逻辑前提和制度目标,结合概念、制度和实践相互作用的分析方式,这可以为中国既判力理论的建构提供一种分析框架,在此基础上,有利于深入探讨中国既判力理论的建构原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一事不再理 既判力理论 决的终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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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诉讼中的连续犯——以既判力理论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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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邬永忠 《晋东南师范专科学校学报》 2004年第3期9-11,共3页
既判力理论是诉讼法的一项基本理论 ,它以维护司法的权威性和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为价值取向。而连续犯则是刑法罪数论中颇具争议的概念。文章就连续犯作为处断的一罪如何适用既判力理论远用起诉事实单一性和同一性 ,只有一个刑罚权 ... 既判力理论是诉讼法的一项基本理论 ,它以维护司法的权威性和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为价值取向。而连续犯则是刑法罪数论中颇具争议的概念。文章就连续犯作为处断的一罪如何适用既判力理论远用起诉事实单一性和同一性 ,只有一个刑罚权 ,部分起诉和审判的效力及于全部 ,适用既判力原则。此外 ,对连续犯之既判力的范围也作了界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诉讼法 连续犯 既判力理论 刑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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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既判力理论在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的适用 被引量:6
5
作者 邓辉辉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6期151-158,共8页
既判力理论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处在理论上的重视与立法上的轻视、实践中的漠视之尴尬境地。传统法律文化的缺乏、法律继受历史的排斥、市场经济不发达和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制约、司法权威性的缺失、法官法律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影响是既判力... 既判力理论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处在理论上的重视与立法上的轻视、实践中的漠视之尴尬境地。传统法律文化的缺乏、法律继受历史的排斥、市场经济不发达和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制约、司法权威性的缺失、法官法律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影响是既判力理论在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适用存在困境的原因。为了摆脱既判力理论在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适用存在的困境,应当在思想层面上树立既判力的观念,进一步深化既判力理念的研究,在立法上全面、正确地体现既判力理论,加强对当事人的程序保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以增强司法权威性,大力提高法官的法律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既判力理论 民事诉讼 司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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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判力理论与再审制度的冲突与平衡 被引量:5
6
作者 柯阳友 《法律适用》 北大核心 2006年第7期11-14,共4页
既判力理论被视为是诉讼终结点的理论。既判力是指确定判决对后诉的拘束力。判决对诉讼对象的权利及法律关系作出的法的判断具有有权的确定力.这种效力相对于诉讼程序上的形式确定力而言.称为“实质上的确定力”或只对后诉产生效力.... 既判力理论被视为是诉讼终结点的理论。既判力是指确定判决对后诉的拘束力。判决对诉讼对象的权利及法律关系作出的法的判断具有有权的确定力.这种效力相对于诉讼程序上的形式确定力而言.称为“实质上的确定力”或只对后诉产生效力.称为“既判束法院和当事人在以后诉讼中提出与该判决相反或矛盾的主张或判断。这种拘力".这种效力因判决的确定而产生。具体言之,既判力是通过终局生效的判决产生的通用力拘束作用主要是针对以后的诉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既判力理论 再审制度 诉讼程序 冲突 确定 法律关系 诉讼对象 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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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判力理论的发展及在审判中的运用 被引量:9
7
作者 耿宝建 《法律适用》 2004年第2期55-59,共5页
既判力理论是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范畴,它与诉讼目的论、诉权论同被视为传统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中的三大抽象而又重要的基本理论。但长期以来,我们对既判力理论的研究十分滞后,已有的研究也多半侧重于对德国、日本及台湾地区相应理... 既判力理论是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范畴,它与诉讼目的论、诉权论同被视为传统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中的三大抽象而又重要的基本理论。但长期以来,我们对既判力理论的研究十分滞后,已有的研究也多半侧重于对德国、日本及台湾地区相应理论的介绍,集中在对既判力本质的争论和探讨。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学教材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既判力理论 民事诉讼法学 时间范围 主体范围 诉讼标的 生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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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审判监督程序与民事判决既判力理论的冲突与平衡 被引量:2
8
作者 牛慧 《前沿》 2003年第7期79-81,共3页
审判监督程序的改革与完善 ,在理论界引起了广泛的思考 ,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论述改革的必要性与完善的可行性。大陆法系民事判决的既判力理论进入我国诉讼理论界的视野 。
关键词 监督程序 民事既判力理论 拘束 确定 改革 大陆法系 权利实在说 实体法说 民事诉讼法 国家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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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的既判力及司法实践 被引量:2
9
作者 马良骥 《河北法学》 2002年第B11期160-165,共6页
既判力理论是诉讼法学中非常重要的课题,但是我国行政诉讼法学界对此的研究却是刚刚起步。在总结借鉴民事诉讼法和外法域行政诉讼诉讼既判力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对我国行政诉讼中涉及到的既判力的理论问题和实践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既判力理论是诉讼法学中非常重要的课题,但是我国行政诉讼法学界对此的研究却是刚刚起步。在总结借鉴民事诉讼法和外法域行政诉讼诉讼既判力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对我国行政诉讼中涉及到的既判力的理论问题和实践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作一个试探性研究,主要从既判力的界说、既判力的主观范围、既判力的客观范围、司法实践中的既判力四大块内容加以论述,希望对今后行政诉讼法学中有关既判力的研究起到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既判力理论 司法实践 行政诉讼法 诉讼法学 法域 民事诉讼法 范围 中国 课题 试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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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的反思
10
作者 李亮 《江西行政学院学报》 2002年第z1期61-63,共3页
关键词 民事再审制度 法定情形 当事人 实体权利 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法 既判力理论 举证时限制度 再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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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标的相关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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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敬 庄奕莲 《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4年第2期9-13,共5页
诉讼标的理论是民事诉讼法学中的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 ;民事诉讼程序作为一种解决民事纷争的手段 ,法院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争议进行审理 ,公正地作山裁决 ,这种在民事诉讼中予以审理和裁决对象就是诉讼标的 ;诉讼标的理论自产生 ,即为不... 诉讼标的理论是民事诉讼法学中的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 ;民事诉讼程序作为一种解决民事纷争的手段 ,法院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争议进行审理 ,公正地作山裁决 ,这种在民事诉讼中予以审理和裁决对象就是诉讼标的 ;诉讼标的理论自产生 ,即为不同时代不同国家的学者所关注 ;关于诉讼标的概念、性质、与相关理论的关系的问题学者们观点纷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诉讼法 诉讼标的 诉讼程序 既判力理论 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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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和解协议纠纷解决机制探析 被引量:11
12
作者 杨国香 尹颖舜 张娜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33-37,共5页
【裁判要旨】执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应视为双方形成了新的民事法律关系.在原判决的申请执行时效已过且执行义务人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情况下.执行权利人以执行和解协议为诉因向人民法院提起新的诉讼。由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裁判要旨】执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应视为双方形成了新的民事法律关系.在原判决的申请执行时效已过且执行义务人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情况下.执行权利人以执行和解协议为诉因向人民法院提起新的诉讼。由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系在确定前诉判决既判力时间范围的标准时之后,能够产生既判力的遮断效果,法院受理执行和解协议纠纷之诉并不违反既判力理论和一事不再理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纠纷解决机制 和解协议 既判力理论 一事不再理原则 申请执行时效 民事法律关系 人民法院 执行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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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民事再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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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平平 《前沿》 2003年第7期76-78,共3页
本文从民事裁判的既判力理论和程序安定论的基本要求出发 ,从再审程序的立法指导思想 ,提起机制 ,举证三大方面逐一分析我国现行民事再审程序中存在的问题 ,并相对应地提出了浅易的完善构想。
关键词 民事再审程序 民事裁 既判力理论 程序安定论 立法指导思想 中国 提起再审程序机制 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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