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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简评旧诉讼标的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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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家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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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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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大观周刊》
2012年第14期50-5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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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旧诉讼标的学说的产生是诉讼,去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式的事件,它使诉讼标的作为一个诉讼法上的概念最终与实体法请求权相分离而实现独立.牟文主要对旧诉讼标的学说的产生发展和影响做出简要评价,以期对更深刻的认识民串诉讼法律体系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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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旧诉讼标的学说
产生和发展
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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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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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台湾地区诉讼标的理论的第三次勃兴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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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开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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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福建工程学院法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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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福建工程学院学报》
CAS
2010年第4期413-418,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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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20世纪末,台湾地区诉讼标的理论的研究迎来了第三次勃兴。诉讼标的相对论的提出很大程度地缓和了新旧诉讼标的理论的对立,有力地保护了当事人的程序利益。文章对台湾地区诉讼标的理论发展过程进行了深入考察,并侧重探讨了大陆法学学者如何从台湾地区诉讼的理论研究成果上获得有益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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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旧诉讼标的理论
新诉讼标的理论
诉讼标的相对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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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raditional theory of litigation object
present theory of litigation object
relative theory of litigation o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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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3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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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主客体视角下纠纷一次性解决理念之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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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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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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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研究生法学》
2021年第5期62-71,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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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司法部2019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中青年课题:《强制执行立法视野下的动产交付执行问題研究》(课题编号:19SFB3022)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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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民事诉讼有规范出发型和事实出发型之别,我国民事诉讼与大陆法系民事诉讼有天然的亲源性,“从规范出发,以法律要件事实为基础把握民事诉讼”之路径已约定俗成。然受美国法及大陆法系部分学说影响,“糾纷一次性解决”的理念涌入学界,极大地影响了立法和司法实务。无限度地强调“纠纷一次性解决”,将导致当事人主义形同虚设及判决效力绝对化。藉此,有必要在诉讼客体、主体层面重新审视“纠纷一次性解决”的诉讼思潮。民事诉讼不再过度强调“纠纷解决”,转而将重心移至“私法权利保护”。客体层面应恪守旧诉讼标的论,裁判基础之形成应遵循辩论主义。主体层面宜实现判决效力相对性的体系化作业,诉讼的启动恪守处分权主义下“当事人决定,而非法院”的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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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纠纷一次性解决理念
旧诉讼标的论
规范出发型诉讼
既判力相对性
必要共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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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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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诉讼标的概念之厘清、转化与过度扩大危险之防止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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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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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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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民事程序法研究》
2016年第2期83-96,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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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民事诉讼诉讼标的之概念如何界定,将深深影响诉讼标的特定之方式、法院阐明义务之形态、是否违反重复起诉禁止之要求、是否构成客观诉之合并、是否构成客观诉之变更与追加,并影响既判力客观范围之大小,其为民事诉讼法甚为重要之课题。本论文主要乃在探讨相关重要之诉讼标的理论学说,其次评析相关理论之优、缺点,并分别区分不同之具体案例类型,来比较与分析不同诉讼标的理论运用之状况。本论文主要在厘清民事诉讼诉讼标的之概念,探讨有无从旧诉讼标的理论转化为两个构成要素理论之必要性,并提示民事诉讼诉讼标的概念过度扩大界定之危险性。本文之目的乃在使现今民事诉讼诉讼标的之概念更加明确化,勾勒出未来民事诉讼诉讼标的概念在发展上之方向,并凸显未来诉讼标的理论发展上过度扩大诉讼标的概念之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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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诉讼标的
旧诉讼标的理论
两个构成要素理论(二分肢说)
生活事实
诉之声明
法观点阐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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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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