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2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剧体何用:戏曲早期剧本认定问题新论
1
作者 徐大军 《戏剧艺术》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84-92,93-102,共19页
在戏曲发展的早期,剧本与剧伎在剧体上存在着诸多不对应之处,因此,对于早期剧本的认定,本质不在于从中抽取出一些与剧伎对应的构成要素(歌舞、故事、代言体、角色扮演),而在于综合其原生伎艺场境的属性,辨析这些构成要素之间的配合关系... 在戏曲发展的早期,剧本与剧伎在剧体上存在着诸多不对应之处,因此,对于早期剧本的认定,本质不在于从中抽取出一些与剧伎对应的构成要素(歌舞、故事、代言体、角色扮演),而在于综合其原生伎艺场境的属性,辨析这些构成要素之间的配合关系,既不能脱离文本的原生伎艺场境来判定其文类属性,也不能不顾原生伎艺场境的属性事实来认定剧本。据此而言,早期剧本相对于后世文体剧本的简陋之处,不是已有“全本”的残缺或节略,而是书写文化参与戏剧的口传系统初期出现的不同剧本形态,属于戏剧的口传系统与书写系统不对应关系的表现。元刊杂剧即典型体现了早期剧本的这一状态,它尚非现代学术意义的文体剧本的等效物,需要依附戏剧的口传系统,参照剧伎的内容和形制来达成戏剧传述任务。对于早期剧本的出现与形态,应放在戏剧领域口传与书写的关系框架中来切实辨析,而不应拘囿于书面领域来理解它的戏剧传述能力,或仅立足于书面领域来论定其身份和属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早期剧本 剧体 剧用 口传系统 书写系统
原文传递
金元叙事散曲与早期杂剧剧本的编写形态——以散曲的叙事主人公与杂剧的主唱人比较为中心 被引量:1
2
作者 徐大军 《文艺理论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63-75,共13页
"叙事主人公"的设置是金元叙事散曲的曲文叙事体制的本质性、核心性要素,它需要在故事情境中设置一个第一人称身份的叙述人,并以其视角、立场来叙述故事的发展进程。比较而言,元杂剧曲词则由"主唱人"(正末或正旦)... "叙事主人公"的设置是金元叙事散曲的曲文叙事体制的本质性、核心性要素,它需要在故事情境中设置一个第一人称身份的叙述人,并以其视角、立场来叙述故事的发展进程。比较而言,元杂剧曲词则由"主唱人"(正末或正旦)来负责表述,"主唱人"以第一人称身份装扮成故事中的人物而做代言体的曲唱,他既是杂剧曲词的叙述人,也是杂剧故事的主人公,故而是杂剧曲词的"叙事主人公"。叙事散曲和杂剧曲词都需要作者在一个故事情境中、以叙事主人公的立场来拟编叙事性质的曲词,二者在叙事体制上并无本质的割裂,只是杂剧曲词被纳入到脚色扮演体制中来使用了。叙事散曲、杂剧曲词的这种文本属性和编写情况提示我们,金元杂剧的早期剧本,当是与组套体叙事散曲相类的文本形态,它承自宋代就已出现的书面编写的"杂剧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叙事散曲 杂剧曲词 叙事主人公 主唱人 早期杂剧剧本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