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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信托合同与信托:昆山纯高案的另一种说理路径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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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楼建波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1期101-110,共10页
区分信托合同关系与信托(财产)关系,有助于厘清不同层次的法律问题。信托合同关系主要解决受托人是否承担信义义务、能否请求委托人转移信托财产的问题。信托(财产)关系主要解决信托财产是否独立以对抗第三人的问题。昆山纯高案的争议... 区分信托合同关系与信托(财产)关系,有助于厘清不同层次的法律问题。信托合同关系主要解决受托人是否承担信义义务、能否请求委托人转移信托财产的问题。信托(财产)关系主要解决信托财产是否独立以对抗第三人的问题。昆山纯高案的争议属于信托合同关系范畴,法院根据合同法规则进行裁判并无不当。该案中并无第三人对信托财产提出请求,不存在信托财产关系范畴的争议。已有文献在信托是否有效设立层面对信托财产是否具备确定性的讨论,存在偏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托合同 信托财产的确定性 昆山纯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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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与完善:资产收益权信托之检视——兼析安信信托“昆山纯高”案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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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伟 《华北金融》 2013年第8期15-19,共5页
资产收益权信托模式下,资产收益权本质上属于"将来债权",符合信托财产的构成要件,能够融入传统民事权利范畴。作为我国首个资产收益信托纠纷判例,安信信托"昆山纯高"案对信托业具有深远的影响。通过该案,司法实践... 资产收益权信托模式下,资产收益权本质上属于"将来债权",符合信托财产的构成要件,能够融入传统民事权利范畴。作为我国首个资产收益信托纠纷判例,安信信托"昆山纯高"案对信托业具有深远的影响。通过该案,司法实践为资产收益权信托提出了更高的创新要求。信托业需要的并非新旧模式无序的量化增长模式,而是需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真正的业务创新,并避免与司法实践相脱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资产收益权信托 昆山纯高案 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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