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7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明清律典“例分八字”源流述略——兼及传统律学的知识化转型 被引量:4
1
作者 吴欢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41-49,共9页
"例分八字"是中国传统律学和律典中的固有词汇,最早约见于宋人傅霖撰《刑统赋》,是对历代律典中最常用的"以"、"准"、"皆"、"各"、"其"、"及"、"即"... "例分八字"是中国传统律学和律典中的固有词汇,最早约见于宋人傅霖撰《刑统赋》,是对历代律典中最常用的"以"、"准"、"皆"、"各"、"其"、"及"、"即"、"若"八字的提炼总括,后经宋元律学家进一步疏解释义。《大明律》始附"例分八字之义表"于"名例律",《大清律》沿袭此制并将其位置进一步提前。"例分八字"的立法语言和立法技术的实质,是为解决成文法传统下法意与法条、法律与情伪之间的永恒矛盾,其从宋元至明清的源流轨迹和播迁过程,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明清时期刑事立法技术的提高和律学学术的发展,以及明清立法语言的规范化和法律知识传播的广泛性。在这背后,则蕴含着传统律学从"人伦理性"走向"技艺理性"之知识化转型趋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例分八字 明清律典 传统 成文法传统 知识化转型
原文传递
《明清律典与条例》
2
作者 刘广安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2期250-251,共2页
具有法学修养而缺少史学修养的学者,讨论法制史问题时,难于作出具有史学深度的解释。具有史学修养而缺少学法修养的学者,讨论法制史问题时,又难于作出具有法学深度的解释。本书作者是一位既具有法学修养又具有史学修养的学者,他撰... 具有法学修养而缺少史学修养的学者,讨论法制史问题时,难于作出具有史学深度的解释。具有史学修养而缺少学法修养的学者,讨论法制史问题时,又难于作出具有法学深度的解释。本书作者是一位既具有法学修养又具有史学修养的学者,他撰写的《明清律典与条例》一书是一部具有法学深度又具有史学深度的著作,是一部值得细读值得推重的优秀著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明清律典与条例》 史学修养 法制史 法学 学者 著作
原文传递
评《明清律典与条例》 被引量:1
3
作者 刘广安 《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 2005年第4期7-9,共3页
具有法学修养而缺少史学修养的学者, 讨论法制史问题时,难于作出具有史学深度的解释。具有史学修养而缺少学法修养的学者,讨论法制史问题时.又难于作出具有法学深度的解释。
关键词 明清律典与条例 评论
原文传递
明清律结构及私法在其中的地位 被引量:8
4
作者 范忠信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4期133-136,共4页
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法典以明律和清律为代表。明清律的基本结构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典型的法典编纂观念 ,稀少的民事规范在律典中杂附于刑法条文的存在方式反映了中国法律传统中民事问题刑事化的典型观念。
关键词 明清律典 史例 民法
下载PDF
从契约到名分:明清雇工人法律形象的衍变 被引量:1
5
作者 冯永明 常冰霞 《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4期80-85,共6页
虽然明清律典已经确立了雇工人在雇主宗法家长体系内的形象,但对其法律概念的定义却模糊不清。在其出现之初,以契约确立雇工人的身份,但随着律例的不断完善,主仆名分成为最终的判定标准。从"自由人"向"平日起居不敢与共... 虽然明清律典已经确立了雇工人在雇主宗法家长体系内的形象,但对其法律概念的定义却模糊不清。在其出现之初,以契约确立雇工人的身份,但随着律例的不断完善,主仆名分成为最终的判定标准。从"自由人"向"平日起居不敢与共,饮食不敢与同,并不敢尔我相称,素有主仆名分"之家人的转变,不仅使雇工人与律文编织的法律形象严丝合缝,而且还彻底丧失了同雇主平等的社会及法律地位,进而完全失去了人身支配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明清律典 契约 名分 雇工人 形象
下载PDF
法学所馆藏《大清律》提要
6
作者 苏亦工 《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 2007年第4期7-9,共3页
三十卷,十册(二函),律文459条。法学所旧卡目录注明为“吴达海等纂,清顺治三年(1646)刻本”,此即苏亦工《明清律典与条例》所称之为甲本。检阅该本,知其曾经人重新装订和修缮。卷首一册,《律附》一册,正文八册,每半页九行... 三十卷,十册(二函),律文459条。法学所旧卡目录注明为“吴达海等纂,清顺治三年(1646)刻本”,此即苏亦工《明清律典与条例》所称之为甲本。检阅该本,知其曾经人重新装订和修缮。卷首一册,《律附》一册,正文八册,每半页九行二十字。卷首扉页中题书名“大清律”,右上刻“钦定颁行”,左下刻“武进县藏”。其中“律”及“藏”皆残下半边,但清晰可辩。诸律图中“同宗九族五服之图”,它本皆作“本宗九族五服正服之图”,明律亦作“本宗”。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清 法学 明清律典与条例》 提要 馆藏 武进县
原文传递
中国古代侵权行为法例论要 被引量:5
7
作者 陈涛 高在敏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5年第2期48-54,共7页
侵权行为一词是舶来品,中国最早于清末编定《大清民律》草案时才开始使用。但从文献记载看,在习惯、礼制及法律上,中国古代都曾存在过同现代侵权行为法相近的一系列规则与作法,我们不妨称之为侵权行为法例,以示与严格意义上的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一词是舶来品,中国最早于清末编定《大清民律》草案时才开始使用。但从文献记载看,在习惯、礼制及法律上,中国古代都曾存在过同现代侵权行为法相近的一系列规则与作法,我们不妨称之为侵权行为法例,以示与严格意义上的侵权行为法相区别。本文拟分三部分,对之稍作论析,故名“论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权行为法 中国古代 民事责任 《唐疏议》 明清律典 因果关系 免除刑事责任 赔偿责任 古代法 民事制裁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