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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认定中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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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勇 王天学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7年第3期56-60,共5页
近年来,无论在油区还是非油区的输油管线路过地,采用切割、打孔、撬砸、拆卸等手段破坏正在使用的油气设备而进行盗窃油气的刑事案件呈现上升趋势,这不但使国家财产遭受巨大损失,也严重危害到公共安全。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对此行为的定... 近年来,无论在油区还是非油区的输油管线路过地,采用切割、打孔、撬砸、拆卸等手段破坏正在使用的油气设备而进行盗窃油气的刑事案件呈现上升趋势,这不但使国家财产遭受巨大损失,也严重危害到公共安全。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对此行为的定性分歧较大,究其原因在于对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构成及相关问题的理解不一致。本文试图结合司法解释的规定就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在认定中容易出现分歧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 认定 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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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燃气类违法犯罪的司法认定与应对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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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田欢忠 肖晓 赖善明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2期11-15,8-9,共5页
盗用燃气类违法犯罪相较于一般盗窃违法犯罪具有其特有的复杂性,司法实践中,在认定此类行为的犯罪构成时,不仅应注意具体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还要注意具体行为是构成盗窃罪还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或者构成二罪;对单位盗用燃气的违法犯罪行... 盗用燃气类违法犯罪相较于一般盗窃违法犯罪具有其特有的复杂性,司法实践中,在认定此类行为的犯罪构成时,不仅应注意具体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还要注意具体行为是构成盗窃罪还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或者构成二罪;对单位盗用燃气的违法犯罪行为,可以依照刑法第264条的规定以盗窃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对于提供窃气设备的行为,区分提供者是否明知接受者将设备用于盗窃燃气,不知者不构成犯罪,明知者以盗窃犯罪共犯论处;盗用燃气量的计算应区别盗用手法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犯罪数额应按照认定的盗用燃气量乘以盗用当时当地执行的燃气价格计算确定;对于危害到公共安全或者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盗用燃气行为应同时以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论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盗用燃气类违法犯罪 盗窃罪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 法律适用 犯罪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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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油游击队”的黑色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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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德义 杨晓艳 《人大建设》 2004年第12期44-45,共2页
在河南境内,有一条连接中原油田和洛阳石化总厂的中洛石油管道.它全长284公里,途经豫北的15个县(市),是中原惟一的大口径长距离原油输送管道,年输油量达500万吨,肩负着中原油田原油全部外输的重任,被形象地喻为国家重要的"经济生命... 在河南境内,有一条连接中原油田和洛阳石化总厂的中洛石油管道.它全长284公里,途经豫北的15个县(市),是中原惟一的大口径长距离原油输送管道,年输油量达500万吨,肩负着中原油田原油全部外输的重任,被形象地喻为国家重要的"经济生命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河南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 犯罪事实 焦作市 李世生 管有聚 陈茂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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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火散尽后的惩罚——涉“火”案件罪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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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尤胜战 马亮 张春岭 《天津消防》 2003年第10期35-37,共3页
关键词 涉“火”案件 易燃易爆设备 公共安全 危险物品管理 贮油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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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京天然气管道泄漏事故责任人一审被判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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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科技(安全管理者)》 2005年第1期64-64,共1页
去年10月发生的陕京天然气管道泄漏事故,日前由陕西省神木县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事故责任人麻卡学、曹耀君犯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共赔偿经济损失48万多元。2004年10月6日,神木县高新生态农业示范场负... 去年10月发生的陕京天然气管道泄漏事故,日前由陕西省神木县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事故责任人麻卡学、曹耀君犯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共赔偿经济损失48万多元。2004年10月6日,神木县高新生态农业示范场负责人麻卡学雇用曹耀君驾驶装载机,在示范场挖土作业,准备修建一座蓄水池。作业前,为防止损坏天然气管道,麻卡学让一名农场工人目测后,在离天然气管道标志桩左侧5米左右划定了作业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陕京天然气管道 泄漏事故 损坏易燃易爆设备 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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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刑法典对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修订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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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喻伟 蒋羽扬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1997年第4期36-41,共6页
论新刑法典对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修订喻伟蒋羽扬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严重危及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重大公共财产安全和其他公共利益的行为。我国新、旧刑法典均将其置于分则第二章,在新刑法中仅处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后,这就充... 论新刑法典对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修订喻伟蒋羽扬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严重危及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重大公共财产安全和其他公共利益的行为。我国新、旧刑法典均将其置于分则第二章,在新刑法中仅处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后,这就充分表明了该类犯罪对社会危害的严重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刑法典 危害公共安全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 犯罪主体 劫持航空器罪 犯罪对象 原刑法 刑法规范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 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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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吨原油被钻盗的反思 被引量:3
7
作者 谌路 张学军 《人民公安》 2004年第16期26-31,共6页
3月2日,《法制日报》发表了一篇题为《华北油田治安环境不容乐观》的文章,对油区治安秩序存在的问题给予了关注。自去年全国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治安秩序专项行动以来,河北省公安厅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破获了一大批涉油案件,其中翟宗绍... 3月2日,《法制日报》发表了一篇题为《华北油田治安环境不容乐观》的文章,对油区治安秩序存在的问题给予了关注。自去年全国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治安秩序专项行动以来,河北省公安厅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破获了一大批涉油案件,其中翟宗绍、董秋乐盗油案影响最大,剖析这个案件,可以使我们更深刻地思索盗油案屡打不绝的原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输油管道 华北油田 原油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 输油管线 犯罪嫌疑 落地油 油田采油 油罐车 石油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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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汉勤:偷油偷上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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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路相宜 《中国石油石化》 2006年第16期73-75,共3页
"12·19"打孔盗油案主犯丁汉勤及其同伙罗兴国,成为我国首例因打孔盗油而被处以极刑的罪犯。这一案件的判决结果将对盗油贼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
关键词 打孔盗油 张文杰 兴国 成渝 兰成渝输油管道 主犯 主要犯罪人 同案犯 盗窃罪 侵犯财产罪 死刑判决 广元市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 赤化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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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输油管“血”流不止——河南省特大原油盗窃案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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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建章 《检察风云》 2006年第14期40-41,共2页
  位于河南省境内的中洛石油管道连接中原油田和洛阳石化总厂,途经该省北部六市15个区县,全长285.6公里,年输油能力为500万吨,是河南省最重要的原油运输通道,然而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犯罪分子将目光瞄准了深埋地下日夜流淌的工业血液-...   位于河南省境内的中洛石油管道连接中原油田和洛阳石化总厂,途经该省北部六市15个区县,全长285.6公里,年输油能力为500万吨,是河南省最重要的原油运输通道,然而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犯罪分子将目光瞄准了深埋地下日夜流淌的工业血液--原油,管道被不法分子当成了"提款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打孔盗油 中级人民法院 焦作市 石油 中洛 中级法院 矿物燃料 被告人 巡线人员 犯罪嫌疑人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 输油管线 管道安全 原油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 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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