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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汉代死刑中的“显戮”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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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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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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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史学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27-45,共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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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汉代公开执行死刑与陈尸称为"显戮",通常在闹市举行,取消了先秦部分大臣刑戮于宫内外朝的制度,某些重要犯人在城北特设刑场及通衢受戮。官府在行刑前后公布罪状,有口头宣讲和文字告示。监刑官员有权暂缓处决并上报皇帝定夺,使者或可自行赦免。显戮的刑场多设于市楼鼓下,处决方式主要为腰斩和斩首,刑具为斧钺,西汉以降渐被铡和刀取代。行刑时以稾草铺地,犯人解衣就刑,罪大恶极者枭首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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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显戮
死刑
陈尸
刑场
弃市
社
鞫(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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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34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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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汉代的秘密处决与政治暗杀--“隐诛”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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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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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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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史学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7期12-30,共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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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汉代朝廷实行的秘密处死可以根据其隐蔽程度分为"半隐"和"全隐"两类,"半隐"之处决同时包括"隐诛"和"显戮"的性质,在形态上不够纯粹,其共同特征是把处决过程隐蔽起来,而犯人的逮捕受审、死刑宣判和"戮尸"或许是公开的,史籍所载"赐死"和"下狱诛"即属于该类刑罚。"全隐"则是将判决和执行过程全部隐瞒起来,对公众严密封锁消息,或是不经审判而直接下令暗杀。史书对此往往采取含混的写法,如称为"雾露"、"忧死",朝廷有时还通过"风旨"授意来指使下级官员暗害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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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隐诛
显戮
赐死
下狱诛
忧死
雾露
风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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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34.1
[历史地理—中国史]
D691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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