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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股息制度违法吗?——以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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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业斌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11期35-39,共5页
许多学者从法律、实践以及会计原理等角度分析,认为股息制度在法律上违法的,实践中是不应该施行的,在会计原理上是毫无意思的。有必要集中以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股息制度为考察对象,认为南京国民政府公司法将股息分为普通股息和建设股息。... 许多学者从法律、实践以及会计原理等角度分析,认为股息制度在法律上违法的,实践中是不应该施行的,在会计原理上是毫无意思的。有必要集中以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股息制度为考察对象,认为南京国民政府公司法将股息分为普通股息和建设股息。公司在开始营业之后尚无盈余的情况下,可以向股东分派普通股息,同时对于建设股息只要符合一定条件也是可以分派的,因而公司开业之前分派股息是有法律根据的。尽管该时期公司法规定普通股息和建设股息的分派条件非常严格,但是实践中却出现了扭曲,使发放股息成为当时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南京国民政府公司法 股息 普通股息 建设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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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金成本率统一计量模式的探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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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祝锡萍 《财会月刊》 1998年第9期16-17,共2页
关键词 资金成本率 计量模式 现金流量 发行成本 筹资方案 净现值 筹资活动 现金流出 普通股息 赎回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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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份优先化能解决政企不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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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洪伟 《中外管理》 CSSCI 1995年第3期14-15,共2页
国有股份优先化,是将企业中的国有股份的某些权利,用立法的形式暂时或长久地加以限制,使国有股变成优先股或类似于优先股的股份,自愿放弃或取消其表决权,根据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原则,有选择性地保留其他基本权利和义务。当这种国有优先股... 国有股份优先化,是将企业中的国有股份的某些权利,用立法的形式暂时或长久地加以限制,使国有股变成优先股或类似于优先股的股份,自愿放弃或取消其表决权,根据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原则,有选择性地保留其他基本权利和义务。当这种国有优先股按法定程序公开宣布转让给其他经济成份者时,则自动还原成普通股,享有同其他普通股完全一致的权利和义务。这样,企业的股东大会由非国有股股东组成,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由董事长任命总经理负责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企业在法律、法规范围内的所有行为均不受政府限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优先化 国有股份 国有优先股 普通股息 政企不分 国有企业 股东大会 表决权 自动还原 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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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股份公司筹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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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慧波 张杰 《商业会计》 1996年第10期24-,27,共2页
浅谈股份公司筹资管理张慧波,张杰企业要进行再生产活动,首先必须拥有一定的资金,如果企业不能获取所需资金,整个经营活动就会停止。因此,筹集资金是企业财务活动的首要方面,是企业整个经营活动的前提和基础。作为股份公司,现阶... 浅谈股份公司筹资管理张慧波,张杰企业要进行再生产活动,首先必须拥有一定的资金,如果企业不能获取所需资金,整个经营活动就会停止。因此,筹集资金是企业财务活动的首要方面,是企业整个经营活动的前提和基础。作为股份公司,现阶段主要筹资方式有:发行股票、公司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股份公司 普通股息 借款筹资 筹资管理 优先股 资金成本率 债券筹资 筹资方式 财务管理人员 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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