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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伦理学体系中的“尊严”问题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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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冉光芬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10期13-16,共4页
康德整个批判哲学体系以自由为基石,强调理性本身的终极目的和意义,在理性被工具化的启蒙时代凸显人的尊严和价值是其思想体系的最终目的和归宿。康德认为人作为理性存在者,与其它非理性存在者的本质区别在于人有基于自由的道德法则。... 康德整个批判哲学体系以自由为基石,强调理性本身的终极目的和意义,在理性被工具化的启蒙时代凸显人的尊严和价值是其思想体系的最终目的和归宿。康德认为人作为理性存在者,与其它非理性存在者的本质区别在于人有基于自由的道德法则。道德法则的存在以及相应的道德责任的追究是人的尊严的体现。所以,人的尊严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即普遍立法,人是目的和意志自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由 尊严 普遍立法 人是目的 意志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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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顶上的星空”与“心中的道德法则”——再论康德道德哲学的三个层次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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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贵华 《湖北文理学院学报》 2016年第9期27-31,共5页
康德的道德哲学是康德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康德的三大批判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康德的道德哲学可以分为通俗的道德哲学("普遍立法")、道德的形而上学("人是目的")和实践理性批判("意志自律")三个层... 康德的道德哲学是康德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康德的三大批判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康德的道德哲学可以分为通俗的道德哲学("普遍立法")、道德的形而上学("人是目的")和实践理性批判("意志自律")三个层层递进和依次提升的层次。康德从普通人的道德意识出发,抽象出道德的形而上学原理,并以"绝对命令"的形式再把它提升为自由意志的自我立法,最终确立了"意志自律"在实践理性中至高无上的地位。准确理解康德道德哲学三个层次的真正内涵,对于提升道德修养和道德境界、正确把握康德道德哲学的当代意义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康德 道德法则 普遍立法 道德形而上学 意志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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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理性占有可能性问题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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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鑫 《西安社会科学》 2008年第4期34-35,共2页
康德对权利问题的阐释,对近代自然法的发展起着不可磨灭的作用。本文从康德理性占有可能性问题入手,分析康德对权利的定义,旨在探讨康德权利哲学与其批判哲学的关系以及康德权利哲学在历史中的地位和作用。
关键词 权利 理性占有 先天综合判断 普遍立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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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自由意志的实践民俗学——民俗学的知识谱系与概念间逻辑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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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微 《民俗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5-13,154,共9页
通过对民俗学的偶然性知识谱系与必然性观念联系的历史与逻辑的双重综合还原,回溯到作为理性科学的民俗学的理论与实践起点即人的理性整体性,并由此出发推导民俗学的理论研究范式与实践研究范式,不仅是中国民俗学应该关注的基本问题,也... 通过对民俗学的偶然性知识谱系与必然性观念联系的历史与逻辑的双重综合还原,回溯到作为理性科学的民俗学的理论与实践起点即人的理性整体性,并由此出发推导民俗学的理论研究范式与实践研究范式,不仅是中国民俗学应该关注的基本问题,也是世界各国为重建民俗学的学科理想而应当承担的共同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实践民俗学 实践理性 自由意志 普遍立法 任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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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是如何可能的?——康德法哲学中的一个先验演绎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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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博 《世界哲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56-64,共9页
所有权的必要性在于它是人的自由可以普遍共存的必要条件,在自然状态之中个人虽然可以在经验上占有某个外在物,却并不因此能够拥有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所有权的权能要求个人的单方的意思表示能够约束所有其他人的意愿,而这只有在存在... 所有权的必要性在于它是人的自由可以普遍共存的必要条件,在自然状态之中个人虽然可以在经验上占有某个外在物,却并不因此能够拥有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所有权的权能要求个人的单方的意思表示能够约束所有其他人的意愿,而这只有在存在普遍的外在立法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国家的存在因此是个人的所有权成为可能的必要的构成性条件,而非保护所有权的单纯的手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天赋权利 自由 所有权 理智占有 普遍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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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自律原则的两大解读及其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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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科政 《哲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9期107-117,共11页
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中把多个原则称作自律原则,这给当代学者造成了不小的困扰。由于无法简单诉诸多个原则的等同性来加以解决,故形成了两大解读模式,即从普遍立法理念(公式)出发的解读和从普遍法则公式出发的解读,其根本分歧... 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中把多个原则称作自律原则,这给当代学者造成了不小的困扰。由于无法简单诉诸多个原则的等同性来加以解决,故形成了两大解读模式,即从普遍立法理念(公式)出发的解读和从普遍法则公式出发的解读,其根本分歧在于两个原则的首要性。第一种解读的两个核心论据是可疑的,普遍立法理念(公式)并不就是“纯粹实践理性的基本法则”,自律的要求也并不必须诉诸“立法”或“自我立法”来表达。同时,通过澄清人们对普遍法则公式的误解,指出“形式的原则”不等于“形式的要求”,并且证明它分析地包含了自律的要求,第二种解读就可以得到修正与辩护。论证表明,第二种解读的修正版本更符合康德的文本与思想,普遍法则公式必须首先被视作自律原则。此外,这个结论将为定言命令式学说的“四公式解读”提供支持,有助于解决当代研究中存在的一些重要争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律 自律原则 普遍立法理念 普遍法则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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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谎言禁令中的困难、批评与解释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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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郁乐 冯宇 《哲学动态》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100-107,共8页
康德认为在任何情境中都不能说谎,即使在“撒谎救人”的情境中也应说真话。这一“谎言禁令”备受批评,被认为难以与生活实践和道德直觉相容。从康德提出“谎言禁令”的原初语境出发,只能推出“撒谎借钱”不能成为普遍立法的原则。若能... 康德认为在任何情境中都不能说谎,即使在“撒谎救人”的情境中也应说真话。这一“谎言禁令”备受批评,被认为难以与生活实践和道德直觉相容。从康德提出“谎言禁令”的原初语境出发,只能推出“撒谎借钱”不能成为普遍立法的原则。若能正确理解定言命令的形式主义及其普遍化与可逆性标准,则“谎言禁令”不会被“简化”地陈述与理解,“撒谎救人”的准则也能够通过普遍化与可逆性测试,成为普遍立法的原则;在某些特殊的、类似“撒谎救人”的情境中,不说真话也不会与康德道德哲学的基本法则产生矛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谎言禁令 定言命令 形式主义 普遍立法的原则 可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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