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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功能结构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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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芒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57-71,192,193,共17页
在行政诉讼附带审查中,规范性文件属于行政行为的“依据”。该“依据”的表述具有什么内容,尤其是与法规范的行为“依据”间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值得讨论。本文以最高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为分析对象,通过两个分析角度,一是规范性文... 在行政诉讼附带审查中,规范性文件属于行政行为的“依据”。该“依据”的表述具有什么内容,尤其是与法规范的行为“依据”间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值得讨论。本文以最高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为分析对象,通过两个分析角度,一是规范性文件对行政行为的“依据”作用究竟为何;二是规范性文件与法规范这两个“依据”之间究竟相互起着怎样的作用的角度,归纳出判例中的规范性文件分别以(确定外延或设置构成要件的)解释基准和(职权衍生或法定的)法规范替代性规范的方式,间接或者直接赋予行政行为法效力的不同功能。“依据”的这些不同功能结构,决定着司法审查的重点关注要件因此有所差异。两个角度的分析及其结果意味着我国既有行政规范体系理论应有的变化,为导入有关行政规则的理论找到了中国化的立足点,同时也揭示了目前开始必须面对诸如“法化”等新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规范文件 附带审查 解释基准 规范替代性规范
原文传递
民法典编纂视野下公众人物理论的反思与抛弃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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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友好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135-143,共9页
追溯公众人物理论的创设过程可知,该理论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解释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产物,优先保护言论自由是其核心,这与中国宪法优先保护人格尊严的价值相违背。"公众人物"是类推适用的基本单位"类型",而非大陆法系... 追溯公众人物理论的创设过程可知,该理论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解释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产物,优先保护言论自由是其核心,这与中国宪法优先保护人格尊严的价值相违背。"公众人物"是类推适用的基本单位"类型",而非大陆法系推崇的概念;因此,学界无法准确界定公众人物内涵、明确该理论的适用主体,中国法上亦难以准确适用公众人物理论。司法实践现状表明,公众人物理论在实践中仅仅扮演着新闻自由及舆论监督的符号,而未产生实质作用;现有法律规范及民法典草案内容足以填补公众人物理论抛弃之后可能留有的制度空白。因此,民法典不采纳公众人物理论是合理的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众人物理论 价值冲突 规范适用 替代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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