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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再论周人的结婚年龄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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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南玉泉
张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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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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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6期83-8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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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儒家经书记载,周人“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由于学者对此有不同的理解,所以关于周人的结婚年龄历来存有争议。作为代表性的观点,汉经学家郑玄、班固就认为周人是男子到三十岁,女子到二十岁才可结婚,因为这样才符合阴阳之道,合“天地相承覆之数”;唐史学家杜佑则认为“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这种礼制是针对众庶,即平民百姓的,贵族则不受此限制。本文对此进行了梳理和辨析,指出上述观点的不妥之处。同时,运用典籍记载、各代法律法令、考古发现,文学作品等史料,确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是指周人结婚的最晚年龄,始婚年龄则与汉唐各代大体一致,即男子二十上下,女子十五上下。这也是人类自然生理属性的反映,庶民间的结婚年龄可能比贵族会更自由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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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周礼
始婚年龄
最晚婚龄
早婚
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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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manners of the the Zhou Dynasty
The marriage age at the earliest the marriage age at the latest early marriage laws and stipul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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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24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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