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共找到
1
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显示方式:
文摘
详细
列表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性排序
浅论我国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
1
作者
韩秀琪
《天津律师》
2000年第2期14-16,共3页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根本体现,同时又是特定国家的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及其一系列基本制度、基本国策等,集中全面地反映了特定国家的政治力量对比关系。此外,一...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根本体现,同时又是特定国家的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及其一系列基本制度、基本国策等,集中全面地反映了特定国家的政治力量对比关系。此外,一个特定国家的所有法律的制定及其法律体系的形成也均是以宪法作为基础的。因此,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法律地位也是至高无上的,是特定国家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
宪法
最高法律地位
普通
法律
阶级本质
经济制度
共产党
法制原则
原文传递
题名
浅论我国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
1
作者
韩秀琪
机构
五君律师事务所
出处
《天津律师》
2000年第2期14-16,共3页
文摘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根本体现,同时又是特定国家的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及其一系列基本制度、基本国策等,集中全面地反映了特定国家的政治力量对比关系。此外,一个特定国家的所有法律的制定及其法律体系的形成也均是以宪法作为基础的。因此,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法律地位也是至高无上的,是特定国家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关键词
中国
宪法
最高法律地位
普通
法律
阶级本质
经济制度
共产党
法制原则
分类号
D9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浅论我国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
韩秀琪
《天津律师》
2000
0
原文传递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页
确定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