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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警方破获一起非法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1
《中国防伪报道》 2024年第1期51-52,共2页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食用保健品调节身体机能,但有些不法分子为了利益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制作所谓的“保健品”并售卖,极大损害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益。海北藏族自治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联合海北州州县两级食药环部门破获一起非...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食用保健品调节身体机能,但有些不法分子为了利益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制作所谓的“保健品”并售卖,极大损害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益。海北藏族自治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联合海北州州县两级食药环部门破获一起非法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有毒有害食品 森林警察 生命健康权益 海北藏族自治州 有毒有害的食品原料 海北州 保健品 身体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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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售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案件的罪名适用问题 被引量:6
2
作者 刘科 《法治研究》 2013年第9期67-75,共9页
制售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案件中适用罪名问题存在巨大争议。适用非法经营罪难以做到罪责刑相适应;适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虽然可以做到从严惩处该类犯罪的目的,但有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中的明确性原则的缺陷;适用生产、销售有毒、有... 制售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案件中适用罪名问题存在巨大争议。适用非法经营罪难以做到罪责刑相适应;适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虽然可以做到从严惩处该类犯罪的目的,但有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中的明确性原则的缺陷;适用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可以避免适用非法经营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弊端,但是在认定是否共同犯罪时却具有难以克服的理论障碍。解决制售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案件中罪名适用难题的思路是共犯行为正犯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原料 罪名适用 共犯行为正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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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中“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司法认定
3
作者 张玲玲 《商情》 2010年第10期160-161,共2页
近年来,不少不法生产者、经营者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不惜牺牲他人的生命健康权,从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罪恶勾当,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反响强烈。2009年2月28日,我国颁布了第一部《食品... 近年来,不少不法生产者、经营者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不惜牺牲他人的生命健康权,从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罪恶勾当,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反响强烈。2009年2月28日,我国颁布了第一部《食品安全法》,该法对食品的安全生产、经营做了全面的法律规制,为食品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也对刑法中的食品安全犯罪的认定产生了较大影响。本文拟对《刑法》第144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中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做出司法认定,为该罪的成立的界定提供前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有毒有害的标准认定 有毒 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界定 成罪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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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有毒有害食品原料行为的合理化定罪路径
4
作者 李晓霞 《食品界》 2023年第10期96-98,共3页
食品安全问题十分严峻,相关法律规制却存在缺失,导致出现司法机关对提供有毒有害食品原料案件的尴尬判决,但此类帮助行为屡屡出现,且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与日俱增。因此,将提供有毒有害食品原料的行为纳入刑事规制范围,提出合理化定罪路径... 食品安全问题十分严峻,相关法律规制却存在缺失,导致出现司法机关对提供有毒有害食品原料案件的尴尬判决,但此类帮助行为屡屡出现,且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与日俱增。因此,将提供有毒有害食品原料的行为纳入刑事规制范围,提出合理化定罪路径十分必要。1.问题1.1食品安全食品安全一直是备受关注的问题。刑法中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进行规制,并明确非食品原料的范围界定,但是对可以制造食品的基础原料的提供行为的定罪处罚却没有规制。通过大数据可知,比如2006年的“齐二药”事件,到2008年众所周知的“三聚氰胺”事件,再到2011年的“瘦肉精”事件,无一不显明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严峻形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定罪处罚 有毒有害食品 刑事规制 范围界定 食品安全 食品原料 大数据 社会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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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司法适用问题研究
5
作者 熊玥 《食品界》 2023年第11期126-128,共3页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掺入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或者明知食品中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仍然进行销售的行为。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关于此罪的认定仍然存在很多困难,因此...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掺入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或者明知食品中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仍然进行销售的行为。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关于此罪的认定仍然存在很多困难,因此,本文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为研究视角,对该罪在司法适用中的主要疑难问题进行了探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有毒有害食品 司法适用 食品卫生管理 有毒有害的食品原料 司法实践 疑难问题 明知 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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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司法认定解析 被引量:34
6
作者 孙建保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52-59,共8页
鉴于刑法的最后保障性特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中"食品"的概念应有别于《食品安全法》中"食品"的概念,前者的外延要比后者广;非食品原料包括但不限于广义的添加剂;该罪中的"掺"在"生产"... 鉴于刑法的最后保障性特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中"食品"的概念应有别于《食品安全法》中"食品"的概念,前者的外延要比后者广;非食品原料包括但不限于广义的添加剂;该罪中的"掺"在"生产"和"销售"中有不同的含义,并且表现形态各异;该罪中的"有毒"与"有害"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将二者并举不妥,"有毒、有害"的毒害性来源不一,对于添加物是否有毒、有害应当采用客观标准为主、主观标准为辅的原则,行为人对于添加物是否有毒、有害的主观认识可以通过是否超量、超范围添加等方式来推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食品 有毒 有害 食品原料 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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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司法认定的现状、疑问与检讨 被引量:4
7
作者 马乐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7年第6期46-55,共10页
通过对近年司法机关所发布的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以及指导性案例的分析可以发现,司法实践中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认定正日趋规范化。司法机关对诸多学理主张作出了积极回应,同时也在某些争议性问题上表明了立场,既不乏亮点,也... 通过对近年司法机关所发布的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以及指导性案例的分析可以发现,司法实践中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认定正日趋规范化。司法机关对诸多学理主张作出了积极回应,同时也在某些争议性问题上表明了立场,既不乏亮点,也存在较大的完善空间。司法机关对该罪构成要件要素的解读与抽象危险犯的基本法理存在冲突,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司法认定有主观化、形式化倾向,导致过分扩张刑法处罚范围,威胁到刑法的自由保障机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食品安全 有毒、有害 食品原料 抽象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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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刑事案件分析 被引量:2
8
作者 徐少芬 朱梓明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4年第3期124-128,共5页
目前,我国最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是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本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重点就打击滥用食品... 目前,我国最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是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本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重点就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中涉及到的滥用食品添加剂如何定罪处罚,食品生产中添加的不合格食品添加剂、掺进的药品、使用的新资源食品,被当作食品原料的已腐烂变质或者被污染的食品等物质能否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等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观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滥用食品添加剂 有毒有害的食品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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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中明知判断的司法扩张与限缩
9
作者 张伟珂 《公安学研究》 2022年第5期61-75,124,共16页
2022年1月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列举事实的方式明确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主观明知的推定规则。但是,该推定规则存在基础事实过于宽泛以及与主观明知... 2022年1月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列举事实的方式明确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主观明知的推定规则。但是,该推定规则存在基础事实过于宽泛以及与主观明知的关联性不高等问题,混淆了本罪与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在明知对象上的差异,势必导致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主观明知认定的司法扩张。基于司法解释的有效性,可以从条文规定的推定反驳机制、基础事实的适用限制两个方面,对本罪主观明知的推定规则予以适度限缩,平衡司法效率与司法公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明知 推定 食品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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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监管食品安全
10
作者 郭静原 《中国食品工业》 2023年第23期1-1,共1页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一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包括以假充真、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等,引发社会关注。民以食为天,要进一步严防严控风险隐患,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持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水平,让...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一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包括以假充真、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等,引发社会关注。民以食为天,要进一步严防严控风险隐患,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持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水平,让人民群众吃得更安全、更营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零容忍 食品安全 法添加 有毒有害的食品原料 最高人民法院 典型案例 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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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44条中“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合理定位——以近晚食品安全事件为例 被引量:32
11
作者 王玉珏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1期152-160,共9页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中的"食品"应作广义理解,包括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物品。由于食品安全是相对的,因此向食品中掺入非食品原料的行为就成为认定本罪客观确定性的核心内容。"非食品原料"是否有毒、有害...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中的"食品"应作广义理解,包括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物品。由于食品安全是相对的,因此向食品中掺入非食品原料的行为就成为认定本罪客观确定性的核心内容。"非食品原料"是否有毒、有害,应以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为依据。只能要求行为人具有对于"非食品原料"的明知。仅仅依靠刑法的严惩并不足以起到根本的遏制作用,应当加强监督监管体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产 销售 有毒有害 食品原料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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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渊源、认定及适用 被引量:4
12
作者 张伟珂 《刑法论丛》 CSSCI 2017年第2期295-323,共29页
"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是《刑法》第144条的核心要素。然而,不管是刑法,还是食品安全法,都没有明确其内涵。考虑到定罪量刑标准的统一、规范,应当对"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进行规范解释,明确其和有毒有害食品之间的关系,从而规范... "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是《刑法》第144条的核心要素。然而,不管是刑法,还是食品安全法,都没有明确其内涵。考虑到定罪量刑标准的统一、规范,应当对"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进行规范解释,明确其和有毒有害食品之间的关系,从而规范刑事诉讼的证明内容。为此,需要对当前司法中"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认定规则进行重新建构,使处理规则更加合理、规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有毒有害 食品原料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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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司法认定 被引量:4
13
作者 舒洪水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2期137-147,255-256,共13页
"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司法认定是《刑法》第144条的难点,是决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关键。鉴定意见和检验报告在认定"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必须明确检验报告的地位和作用,厘清... "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司法认定是《刑法》第144条的难点,是决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关键。鉴定意见和检验报告在认定"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必须明确检验报告的地位和作用,厘清检验报告与鉴定意见的关系,厘清行政执法和刑事诉讼中形成的鉴定意见、检验报告的关系。对"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司法认定应该区分案件的具体情况,同时应当明确司法鉴定意见并非权威的"科学证据",仍需要法官对之进行审查判断。只有处理好这些关系,才能确定各自的证据地位,有力地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维护食品安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有毒 有害 食品原料 食品安全犯罪 《刑法》第14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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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认定 被引量:1
14
作者 任建华 杜骞 《中国检察官》 2020年第24期63-64,共2页
一、基本案情2008年6月18日,被告人李某某注册成立科信兴国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兴国公司)。2015年12月1日,所在市人民政府指定该公司为生猪定点屠宰场,被告人李某某作为科信兴国公司法人兼总经理负责屠宰场全面事务,其中包括负责... 一、基本案情2008年6月18日,被告人李某某注册成立科信兴国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兴国公司)。2015年12月1日,所在市人民政府指定该公司为生猪定点屠宰场,被告人李某某作为科信兴国公司法人兼总经理负责屠宰场全面事务,其中包括负责雇佣注药、注水工人、购买盐酸肾上腺素等工作。被告人崔某某系李某某妻子,负责科信兴国公司财务和对外销售生鲜猪肉及附属品、回收货款、支付注药、注水工人工资、购买注射盐酸肾上腺素用注射器等工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盐酸肾上腺素 公司法人 工人工资 公司财务 食品原料 生鲜猪肉 销售有毒 有害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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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违法犯罪行为辨析
15
作者 王瑞红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2年第4期18-19,共2页
《刑法》第143条和第144条分别规定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两罪在客观危害上有相似之处,但究其行为实质和量刑程度皆不同,司法实践中容易发生混淆,因此有必要弄清二者... 《刑法》第143条和第144条分别规定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两罪在客观危害上有相似之处,但究其行为实质和量刑程度皆不同,司法实践中容易发生混淆,因此有必要弄清二者的差别,正确执法,维护法律尊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食品安全标准 有毒有害食品原料 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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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16
《山东肉类科技》 CAS 1995年第4期12-12,共1页
最近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九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变霉、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二)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
关键词 生产经营 油脂酸败 有毒 感官性状 生虫 食品原料 人体健康 有害物质 腐败变质 卫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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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刑法“非食品原料”认定的学理问题 被引量:2
17
作者 周建军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2期148-159,共12页
食品安全刑法在"非食品原料"认定方面出现了范畴厘定、从属性判断、实质解释、事实认定等方面的疑难问题。从对立统一范畴非自洽的理义逻辑出发,食品、非食品(原料)等范畴存在辩证法的非自足、开放性质,食品添加剂与非食品原... 食品安全刑法在"非食品原料"认定方面出现了范畴厘定、从属性判断、实质解释、事实认定等方面的疑难问题。从对立统一范畴非自洽的理义逻辑出发,食品、非食品(原料)等范畴存在辩证法的非自足、开放性质,食品添加剂与非食品原料之间也具有模糊、有待探明的逻辑关系。结合"毒豆芽案件"审判出现的行政不法、刑事未必违法的问题,非食品原料的认定要坚守食品安全法治原则,遵循经济(行政)犯罪的从属性要求,要从食品安全刑事权力制约的角度作出实质解释,要以食品安全所涉生命、健康充实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市场经济秩序法益,要着重解决案件事实判断独立性不足的问题。为此,司法实践要从尊重科学、谨慎把握的理性思维出发,审查食品行政管理违法的实质,排除司法"旧习"的影响,依法独立进行案件事实的认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食品安全 食品原料 有毒、有害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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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凉茶中添加非处方类西药并出售的行为如何定性——王某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被引量:1
18
作者 黄涛 姚晓萍 《法治论坛》 2020年第2期289-293,共5页
从国家对凉茶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及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对于药品、食品的定义等方面分析,凉茶属于食品而非药品。非处方类西药按照法律规定属于明令禁止在食品生产经营中添加、使用的物质,在凉茶中添加非处方类西药的行为属于在食品... 从国家对凉茶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及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对于药品、食品的定义等方面分析,凉茶属于食品而非药品。非处方类西药按照法律规定属于明令禁止在食品生产经营中添加、使用的物质,在凉茶中添加非处方类西药的行为属于在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因此,在凉茶中添加非处方类西药并出售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有毒、有害的食品原料食品 处方类西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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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修改与适用 被引量:6
19
作者 孙昌军 陈炜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1期57-59,共3页
新刑法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修改与适用●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孙昌军陈炜新刑法中“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是在《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为《决定》)的基础... 新刑法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修改与适用●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孙昌军陈炜新刑法中“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是在《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为《决定》)的基础上加以修订、统合而成。“生产、销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刑法 销售伪劣商品罪 《决定》 结果加重犯 销售金额 危险犯 有害食品 违法所得数额 食品原料 卫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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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被引量:5
20
作者 方明 《法商研究》 CSSCI 1994年第2期31-34,共4页
略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方明食品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和不可替代的基本物资,合格的食品对于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但近几年来,一些利欲熏心的单位和个人,为了牟取暴利,置法律和广大人民群众健... 略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方明食品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和不可替代的基本物资,合格的食品对于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但近几年来,一些利欲熏心的单位和个人,为了牟取暴利,置法律和广大人民群众健康于不顾,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销售有毒 有害食品 人体健康 有毒有害 食品卫生法》 企业事业单位 严重危害 《决定》 行为人 食品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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