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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限度联系”原则适用中的“有目的利用”标准——基于对NTCH-West Tenn,Inc.v.ZTE Corp等案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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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远哲 《湖北科技学院学报》 2019年第4期43-47,共5页
"有意利用"是美国法院判断当事人与法院地是否存在"最低限度联系"以行使属人管辖权的重要认定因素之一。从NTCH-West Tenn,Inc.v.ZTECorp等一系列案件的裁判意见中不难发现,美国法院通常是从"当事人在法院地... "有意利用"是美国法院判断当事人与法院地是否存在"最低限度联系"以行使属人管辖权的重要认定因素之一。从NTCH-West Tenn,Inc.v.ZTECorp等一系列案件的裁判意见中不难发现,美国法院通常是从"当事人在法院地实施行为的持续性","企业与其分支机构之间是否构成'替代性主体'"以及"企业建设的网络平台性质"等方面判断当事人是否构成"有意利用"。同时,案件原告在此问题上通常负有较为繁重的举证责任。了解和运用美国法院关于"有意利用"因素,有助于中国企业应对相关类型的诉讼,从而更好地利用该管辖权规则规避法律风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最低限度联系 有意利用 属人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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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侵权案件地域管辖的基本原则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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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晓霞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2期48-50,共3页
网络侵权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问题在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议颇多。提出网络侵权案件应当由原告住所地法院优先管辖,在原告住所地法院为不方便法院的情况下,可由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网络侵权行为地的确定应区分侵权行为实施地和结果地,并可... 网络侵权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问题在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议颇多。提出网络侵权案件应当由原告住所地法院优先管辖,在原告住所地法院为不方便法院的情况下,可由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网络侵权行为地的确定应区分侵权行为实施地和结果地,并可以计算机终端所在地、ICP服务器所在地及是否有意利用等作为参考因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侵权 地域管辖 原告住所地 侵权行为地 有意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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