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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作品完整权之歪曲篡改的理解与判定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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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管育鹰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0期25-36,共12页
保护作品完整权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作者精神权利的核心内容。因不同国家和地域的历史文化观念、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之差异,各国在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方式、执法力度等具体规则方面不尽相同。与《伯尔尼公约》相比,我国《著作权法》对保护... 保护作品完整权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作者精神权利的核心内容。因不同国家和地域的历史文化观念、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之差异,各国在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方式、执法力度等具体规则方面不尽相同。与《伯尔尼公约》相比,我国《著作权法》对保护作品完整权的定义省略了"有损作者声誉"的表述,给如何判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歪曲、篡改"带来困惑,造成了实践中裁判结果的不统一。应参照公约完善立法,在实践中借鉴英、美经验,以一般理性人的感受之客观标准来判定是否构成歪曲篡改;或者借鉴德、法经验,以专门条款限制电影作品、计算机软件等大型或功能性作品之作者对拥有合法使用权的人行使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建构诚信环境、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护作品完整权 歪曲篡改 精神权利 有损作者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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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对保护作品完整权的限制——兼评“九层妖塔”著作权纠纷案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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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雷征伟 《中国版权》 2020年第2期42-45,共4页
我国《著作权法》中的保护作品完整权未规定“有损作者声誉”的要件,司法实践宜通过“有损作者声誉”的要件解释“歪曲、篡改”行为,以限制对保护作品完整权的适用.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对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水平高于德国这种历来注重... 我国《著作权法》中的保护作品完整权未规定“有损作者声誉”的要件,司法实践宜通过“有损作者声誉”的要件解释“歪曲、篡改”行为,以限制对保护作品完整权的适用.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对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水平高于德国这种历来注重保护著作人身权的作者权体系国家,缺乏合理性.同时,在订立著作权转让合同的情形下,作者对权利的受让人负有容忍其适当修改作品的后合同义务.此外,保护作品完整权属于著作人身权,侵权认定宜与精神损害赔偿的严格适用保持一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护作品完整权 有损作者声誉 著作人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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