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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从“12·13”案件的破获看当今有组织暴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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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义明
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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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市鼓楼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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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03年第1期136-13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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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从南京市鼓楼区公安分局破获的“1 2· 1 3”案件分析可以看出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开放发展 ,境内滋生、诱发犯罪的因素大量增长 ,加之境外黑社会的渗透活动以及各种传媒的不良影响 ,我国刑事犯罪中的团伙暴力犯罪大量出现并已开始向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演变。应充分认识此类犯罪的严重危害性 ,采取积极措施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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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南京市
“12·13”案件
黑社会性质犯罪
有组织暴力犯罪
侦破
团伙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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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8
[政治法律—法学]
D924.36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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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江汉平原清后期以来与水利有关的有组织的暴力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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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家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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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肯尼索州立大学历史与哲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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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乡村研究》
2013年第1期120-141,共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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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本文探讨华中地区湖北江汉平原(2)1839~1979年间与水利有关的有组织的暴力冲突,包括河流上下游、左右岸居民之间的大规模冲突与邻垸、邻村或不同家族之间小规模的冲突。这些冲突的组织者往往是有军事经验者或地方领袖,如族长及乡村干部。其组织方法包括发放传单、私设堤局及全村(族)动员等。这种为争水权的有组织的暴力冲突只是老百姓为保护、促进切身利益的民事行为,不是旨在推翻政府的革命行动。冲突发生后,1949年以前的政府往往应对缓慢、被动,而1949年以后的政府则迅速、积极处理。因此此类由水利而引起的有组织的冲突在清代、民国发生较多、更具暴力。这表明这种因人本性、因自然环境原因而形成的有组织的暴力冲突与社会政治形态及其改变没有必然关系,但冲突的规模与发生的频率则与政府的控制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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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有组织的暴力冲突
水利
江汉平原
中国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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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organized violent conflicts
water control
the Jianghan plain
rural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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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9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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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战争与暴力:社会演进与马莱斯维奇的理论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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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田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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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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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35-46,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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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国际恐怖主义新常态及其治理对策”(16JJD82001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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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当代犯罪学中少有专门以战争和有组织暴力为研究对象的著作,马莱斯维奇的理论研究让战争和有组织暴力研究重回犯罪学乃至社会科学的主流研究视阈。通过回溯被遗忘的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期传统社会科学的军事主义研究维度,独创性构建"经年累月的强制官僚化"和"离心式的意识形态化"相结合的研究范式,马莱斯维奇分析了现代性和有组织暴力的本体论之间的不协调,同时对战争与民族主义、社会分层、宣传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全新解读,从而极富创造性地使我们得以洞悉战争、有组织暴力及其现代特别形态—恐怖主义犯罪的生成机理和运行机制,进而知道如何科学应对当代恐怖主义的挑战,最大限度地远离战争与暴力,珍爱并永久守护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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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战争
有组织暴力
经年累月的强制官僚化
离心式的意识形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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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war
organized violence
cumulative bureaucratisation of coercion
centrifugal ideologis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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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611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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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死缓犯限制减刑的探讨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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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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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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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3年第4期55-58,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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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探讨了《刑法修正案(八)》中增加的死缓犯限制减刑的相关规定的立法目的和对于死缓犯可以限制减刑中"可以"的理解,并针对有组织的暴力犯罪三种观点的争议,对有组织暴力犯罪作出了尝试性的定义,即三人以上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实施的、以有形物理力对人的生命或者健康造成损害或威胁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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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死缓犯
限制减刑
有组织暴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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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reprieve criminal
commutation limit
organized crime of viol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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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1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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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辨析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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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卢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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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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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70-78,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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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是刑法修正案(八)新造的名词,结合了犯罪学中"有组织犯罪"和"暴力性犯罪"两个概念,意在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之严的要求。然而,由于这一名词结合了"有组织"和"暴力性"两个特征,具有相当的弹性,需要根据犯罪学、刑法学的知识和刑法的规定,予以合理的限定,从而保证罪刑法定主义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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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有组织
暴力性
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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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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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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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君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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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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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探求》
2013年第6期92-96,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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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非传统安全犯罪治理创新模式研究>(项目编号:BFX13060)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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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是有组织的犯罪和暴力性犯罪结合体。我国刑法中有组织犯罪的界定可以借鉴《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相关规定,辅之以刑事司法实务需要的标准来判断。暴力性犯罪是指以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犯罪。根据暴力是否作为构成犯罪的唯一手段,暴力性犯罪可以区分为纯正暴力犯罪和不纯正暴力犯罪。《刑法修正案(八)》将有组织的犯罪和暴力性犯罪撮合在一起的立法技术存在一定质疑,这未能准确反映当前刑法重点打击有组织犯罪和暴力性犯罪的发展趋势。我国刑法应当引入有组织犯罪概念,将其与暴力性犯罪并列作为刑法严厉打击的重点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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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有组织犯罪
暴力性犯罪
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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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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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物理暴力在法律中的功能与限度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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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伍德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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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武汉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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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东南法学》
2022年第2期21-43,共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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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物理暴力几乎在任何语境中以及对任何对象都能达到相同或类似的生理与心理效果。物理暴力是法律在生理上的共生机制,是对极端违法行为的底线预防,其能够为人们提供一种普遍化的基础安全保障,但物理暴力对于法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对身体与行为的直接强制,而在于其显著的符号与象征功能。物理暴力也是很多法制改革的催化剂,因为物理暴力上的成败能够极为简明、直观地展示制度上的优劣,而且物理暴力被认为是社会冲突的“顶峰”,其不论是针对何种对象,在消除意见分歧、促进社会共识的达成方面往往有着意想不到的正当化效果。但法律不会退化为纯粹的物理暴力,而是包含了更复杂的结构建设。物理暴力如果在行动层面上被普遍使用,将会对执法机构产生难以承受的决策负担与信息负担。物理暴力显著的符号效果在于其自身的稀有与罕见,其泛滥往往被认为是法律功能失败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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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物理暴力
隐喻暴力
共生机制
有组织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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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0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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