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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物质赔偿的立法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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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志华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0年第4期-,共3页
精神损害物质赔偿分为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侵犯公民人格权的赔偿和期待精神利益实现不了的赔偿。我国在这一领域没有明确立法。精神损害物质赔偿是惩戒侵权人、补偿抚慰受害人、杜会发展和法律完善的需要,因此,有必要从立法上对... 精神损害物质赔偿分为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侵犯公民人格权的赔偿和期待精神利益实现不了的赔偿。我国在这一领域没有明确立法。精神损害物质赔偿是惩戒侵权人、补偿抚慰受害人、杜会发展和法律完善的需要,因此,有必要从立法上对此加以规定。关于精神损害物质赔偿的归责原则,侵权情况下,以一般情况下的过错责任和特殊情况下的无过错责任为原则;违约情况下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精神损害物质赔偿的主体,原告只能是公民,被告可为公民或法人、非法人单位。精神损害物质赔偿的计算方法,可以参照现有有关法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精神损害 物质赔偿 期待精神利益 生命健康权 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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