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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抵扣进项税额在财务报表单独列示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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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陶学伟 《上海会计》 CSSCI 1999年第6期43-44,共2页
我国现行增值税实行的是扣税法,企业当期应交的增值税是按当期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差计算的。当企业当期未实现销售或销项税额不足以抵扣进项税额时,按税法规定可留作下期继续进行抵扣;未抵扣进项税额在应交增值税明细帐上表现为借... 我国现行增值税实行的是扣税法,企业当期应交的增值税是按当期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差计算的。当企业当期未实现销售或销项税额不足以抵扣进项税额时,按税法规定可留作下期继续进行抵扣;未抵扣进项税额在应交增值税明细帐上表现为借方余额时,直接抵减未交税金项目,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 未抵扣进项税额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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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未抵扣进项税额进入财务报表的探讨
2
作者 陶学伟 《广西会计》 1998年第5期30-31,共2页
关键词 企业 未抵扣进项税额 会计报表 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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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未抵扣进项税设备的税会处理
3
作者 刘莉 《现代商业》 2013年第27期245-246,共2页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自增值税转型改革以来出来了一系列政策,对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做了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同时也使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税务处理首先必须考虑固定资产购入时是否抵扣了进项税额这一标准。本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自增值税转型改革以来出来了一系列政策,对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做了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同时也使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税务处理首先必须考虑固定资产购入时是否抵扣了进项税额这一标准。本文通过分析购入设备时未抵扣进项税的几种情形,探讨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会计和增值税的处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销售已使用设备 增值税 未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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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之会计处理
4
作者 吕凌飞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76-76,共1页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2009年以前购进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关键词 固定资产 会计处理 销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未抵扣进项税额 2009年 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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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问题解答之二(013~026)
5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21-22,共2页
13.我单位以前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08年1月转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仍按三栏账核算,只是记账凭证上分了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本来“应交增值税”科目借方余额反映的是未抵扣税额,可是与实际的未抵扣进项税额有出入,该如何调账?
关键词 问题解答 未抵扣进项税额 应交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销项税额 记账凭证 借方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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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会计、税处处理问题答疑
6
《安徽水利财会》 2010年第1期36-37,共2页
企业单位在业务中难免会遇到大大小小的问题,本想虚心请教,却又常苦于无处可问,为此开办“问题解答”这个栏目,帮助您答疑解惑。1.我单位以前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08年1月转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仍按三栏账核算,只是记账凭证... 企业单位在业务中难免会遇到大大小小的问题,本想虚心请教,却又常苦于无处可问,为此开办“问题解答”这个栏目,帮助您答疑解惑。1.我单位以前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08年1月转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仍按三栏账核算,只是记账凭证上分了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本来“应交增值税”科目借方余额反映的是未抵扣税额,可是与实际的未抵扣进项税额有出入,该如何调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税务处理 未抵扣进项税额 应交增值税 会计 小规模纳税人 企业单位 一般纳税人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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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迁移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7
《税收征纳》 2012年第4期41-42,共2页
现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地点迁移后仍继续经营,其一般纳税人资格是否可以继续保留以及尚未抵扣进项税额是否允许继续抵扣问题公告如下:
关键词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 迁移 未抵扣进项税额 经营地点 纳税人资格 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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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该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8
作者 王爽 《纳税》 2011年第11期87-88,共2页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虽然4%的...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虽然4%的一半即2%,但增值税是价外税,对含税收入换算为不含税收入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固定资产 税务处理 销售 未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政策 不含税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 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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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般纳税人迁移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1号
9
《会计师》 2012年第2期78-78,共1页
现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地点迁移后仍继续经营,其一般纳税人资格是否可以继续保留以及尚未抵扣进项税额是否允许继续抵扣问题公告如下:
关键词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 迁移 未抵扣进项税额 经营地点 纳税人资格 续保
原文传递
动向
10
《财务与会计(理财版)》 2014年第7期6-6,共1页
增值税征收率将简并统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6月发布《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决定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将原来适用于特定一般纳税人的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一是将原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 增值税征收率将简并统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6月发布《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决定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将原来适用于特定一般纳税人的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一是将原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的项目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涉及的范围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纳税人销售旧货等。二是将“依照6%征收率”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涉及两方面:首先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未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 小型水力发电 征收率 建筑材料 项目调整
原文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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